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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601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starless
這trojan還更新......
這麼強的trojan......
叫它偷遊戲帳號豈不委屈它了.....

我看下次他會把你的PC or NB變成博派,
或者遠方遙控一下,你的PC或NB還會自爆耶∼


有人說這篇報導可以教育大眾資安,我看還早ㄌㄟ∼
要不要先瞭解一下trojan的運作方式?

trojan本來就可以偷不是遊戲帳號的資料,端看這trojan當初怎麼設計的。但這隻就不是....但我們睿智的調查局卻說是......

更新?我重寫一隻還比較快,要trojan能夠update,那違反trojan的原則,搞越大只會越被發現而已。中共網軍有這麼蠢,台灣就不用擔心了!

先不管是不是什麼網軍
www.we168.org和ww.nice8.org這兩個網址的伺服器本身就是病毒更新伺服器,會根據http://www.we168.org/Data/a.txt裡面的資料自動更新,你無知就不要隨便胡扯。
原作者動機更可議,只是要大家去點他的部落格增人氣,賺Google的Adsenser廣告費,否則以他那篇才幾個鳥字,大可以直接post在版面上,用什麼連結?
     
      

此文章於 2007-11-14 05:34 AM 被 u860111 編輯.
舊 2007-11-14, 05:33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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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60111離線中  
u8601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matthew872490
本人當初發表此篇文章僅針對"自由時報這樣的行為"
我文章並沒有任何論點認為希捷是沒有責任的

到底是你發表還是Vincent Chen4028發表?
你在Mobile01說你跟Vincent Chen4028是不同的兩個人,這年頭要賺部落格****費要搞到這種手段?
 
舊 2007-11-14, 05:38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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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60111離線中  
zohar
*停權中*
 
zoh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3,946
引用:
作者u860111
先不管是不是什麼網軍
www.we168.org和ww.nice8.org這兩個網址的伺服器本身就是病毒更新伺服器,會根據http://www.we168.org/Data/a.txt裡面...N不要隨便胡扯。
原作者動機更可議,只是要大家去點他的部落格增人氣,賺Google的Adsenser廣告費,否則以他那篇才幾個鳥字,大可以直接post在版面上,用什麼連結?


trojan[木馬]跟virus[病毒]不一樣的
舊 2007-11-14, 06:22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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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har離線中  
starles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545
引用:
作者u860111
先不管是不是什麼網軍
www.we168.org和ww.nice8.org這兩個網址的伺服器本身就是病毒更新伺服器,會根據http://www.we168.org/Data/a.txt裡面...N不要隨便胡扯。


阿!
這方面確實是我資訊不足的地方,
謝謝u860111大大的指正,
在此向大家致歉。
回去面壁繼續研究∼
舊 2007-11-14, 06:53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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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less離線中  
u860111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zohar
trojan[木馬]跟virus[病毒]不一樣的

難道我不知道不一樣?扯這種學理問題保證一下又扯很遠,你確定你比我懂?
那你來修正我的文章,看看該怎麼描述才通俗又周全阿,是不是該在版上寫一本書才行阿?
Virus.Win32.AutoRun.ah這個是病毒還是木馬阿?你要分清楚嗎?是木馬全球資安廠商名稱幹嘛都稱他叫Virus?不要玩這種無聊文字遊戲。
這年頭的防毒軟體廠商一律都把Worm、Trojan這些歸類在Virus大項目底下的次項目(sub type),但還是有人就喜歡玩這種文字遊戲,然後再大辣辣裝專家。

此文章於 2007-11-14 07:15 AM 被 u860111 編輯.
舊 2007-11-14, 07:11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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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60111離線中  
jensenchen
Power Member
 
jensench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靠近天堂的地方
文章: 559
感覺此篇文章好像是廠商混淆視聽專用文章!!

人家建達12日都已經回應了願意換貨還再這邊亂講一通!!
舊 2007-11-14, 07:14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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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senchen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另外想到一點
如果是為了盜遊戲帳號密碼而植入木馬
最終的目的應該是賣台幣吧?
那表示有台灣人涉案囉?

不過為了盜遊戲的帳號密碼
這也太大費周章了吧
不如寫幾個外掛來的好用
舊 2007-11-14, 07:47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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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law.riiya
Senior Member
 
law.riiy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文章: 1,163
引用:
作者larrychen
只回這一句....
您和我 其他人都不是法官
就算是 也不是承審法官(如果未來有的話)

講這句話 會不會早了一點?

我開始擔心 會不會像七八區那篇文一樣...站長通殺


不是承審法官
但是犯罪構成要件是可以針對事實部分做檢驗的
民事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也是一樣
法官的的自由心證原則也是在許多原則界線下運作的
所以只要該報報導是事實
法官自然無法依"自由心證原則(法律上是指自由評價證據證的證明力的高低)" 作相反的認定事實

現在判決書網路上都查得到
判決理由都可以接受檢驗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7-11-14 08:40 AM 被 law.riiya 編輯.
舊 2007-11-14, 08:38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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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iiya離線中  
timas
Junior Member
 
tima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飛馬星
文章: 771
引用:
作者u860111
...
原作者動機更可議,只是要大家去點他的部落格增人氣,賺Google的Adsenser廣告費,否則以他那篇才幾個鳥字,大可以直接post在版面上,用什麼連結?


難怪喔∼想不出怎麼會有這種無厘頭的文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11-14, 10:18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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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s離線中  
arc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70
廠商要不要提告干樓主何事? 這些大公司不用你教他怎麼作
舊 2007-11-14, 02:58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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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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