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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 其實如果沒什麼傷 事情都可以很簡單....... 
				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一切還是那麼熟悉   | |||||||
|  2006-07-08, 05:03 PM
			
			
	#71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5
					
				 | 保險員本來就是要替公司省錢,那本來就是他的任務 保險員本來就會喊一個較低的價錢 大家互相喊價,本來就很常見 也有認識的,對方保險公司本來喊最多50萬,後來80萬和解 來回差快30萬,這樣你懂了吧 你認為不應賠那麼多,保險公司當然樂見 難道你想替保險公司賠? 本來法律就沒規定任意險一定要賠多少? 9k的依據又在哪?他有辦法解釋嗎 你認為不應當賠這麼多,他更爽 他最多在跑幾趟,那是他的工作,他沒差 差在你要浪費時間跟跟對方耗 | ||
|  2006-07-08, 07:40 PM
			
			
	#72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 引用: 
 我知道了那就把賠償問題丟給保險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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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08, 09:04 PM
			
			
	#73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黃金十二宮 
					文章: 0
					
				 | 引用: 
 看超車時有沒有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如果有的話那對方也該負些責任 不過雖然是這樣..我還是認為樓主的過失比較大(不提交通規則上的規定的話) 我以前騎機車也都是橫衝直撞,快車道上兩台公車間照樣殺進去超車, 不過大概是FZR被我犁田倒報銷之後騎車速度就很慢了(都被毆巴桑超車) 我總覺得很多騎機車的人都太自信對方不會突然往左右撇一下, 在台北很多橋上的機車道就兩台車寬度,還是有人硬要殺彎超車 要不然騎超過六七十的時速貼著前車屁股不到半個車身 是低...年輕人反應快技術好..可是笨女生..不長眼毆巴桑..反應慢歐吉桑 可不是你能料想的到低,他們要殺出就殺出,要轉彎就轉彎..後照鏡方向燈對他們來說是裝飾用的,遇到這種白目也只能眼淚掉下來掏錢了. 所以我還是奉勸各位騎車的大大,要超車..先跟前面的車保持一點距離..看清楚再殺過去 而不是以對方50我100的速度超車,因為如果你真的太快..說不定他看後照鏡還沒看到你 過沒幾秒你就在他旁邊了.... 題外話...我員林人..馬的..路真濫!!中山路哪裡有坑我都記的一清二處     ps..再煩請各位騎車的大大..別突然就殺進我右前方車頭或敲到我後照鏡, 車子是有死角的我後面的眼只能用來撇條..看不見你們的....常常..我也要閃坑洞的!! | |
|  2006-07-09, 07:10 AM
			
			
	#74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 引用: 
 開車盡量別閃坑洞啦 除非沒車   還有 我要聲明 我在市區不騎快車的   因為我知道危機四伏 我在市區騎車通常速度放很慢 平均40左右  反正到目的地不會差多少時間 可是長距離不同了 你要我騎40 我屁股會開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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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09, 09:45 AM
			
			
	#75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3
					
				 | 懷疑調解委員疑似....... 不要懷疑我想你跟我想的是一樣的 我就認識一個調解委員,說難聽點,他m的他就是黑道,還調解..... 不過沒保持安全距離,你基本上就比較理虧了。 | 
|  2006-07-09, 04:03 PM
			
			
	#76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新手村 
					文章: 3,255
					
				 | 引用: 
 花壇鄉的嗎   是的話還真糟糕阿  
				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初入PCDVD 2018年了,過了15年  一切還是那麼熟悉   | |
|  2006-07-09, 10:48 PM
			
			
	#77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105
					
				 | 講到這個就火∼昨天打給撞我的那個人拿我修車費的尾款!!  那老兄就說上次不是就說好付這些給我就好了!!   你他娘親的∼上次是說估價只有估目測的∼後保桿拆下來要修什麼我不知道∼還跟我說這點錢就算了大家交朋友∼你x媽的交朋友是那麼差的口氣又語帶威脅的喔!!  都幾歲的人開了一台老B(老的BMW)還在那裡耍流氓!!!  反正今天跟他約在警察局拿錢∼他不給就上法院!!   我可不是為了那小小的錢而告他∼而是因為他那雞皮的口氣+掛我電話我就不爽!!!! 
				__________________  “Fear is stronger than love.”-2pac | 
|  2006-07-10, 08:44 AM
			
			
	#78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105
					
				 | 引用: 
 可以也∼我苗栗這裡有一條快速道路重機可以上來      
				__________________  “Fear is stronger than love.”-2pac | |
|  2006-07-10, 08:45 AM
			
			
	#79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 引用: 
 上法院很麻煩,如果有時間到是無所謂. 如果你不怕麻煩,就去警察局告他,不要直接去法院告.讓警察先傳訊, 再來等檢察官開偵查庭,這樣一步一步磨他. 就怕你沒時間怕麻煩,這樣反而磨到自己 | |
|  2006-07-10, 09:03 AM
			
			
	#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