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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所郁
Basic Member
 
隨心所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0
這讓我想到 有一集 軍曹
把giroro人格都獨立出來,變成七個人!!

把老師的人格都獨立出來就好玩嘍。

另外,人格都吵架的話,會如何?像金凱瑞的 "一個頭兩個大"一樣嗎?
     
      

此文章於 2006-04-13 01:12 AM 被 隨心所郁 編輯.
舊 2006-04-13, 01:08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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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心所郁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Gary1978
但是遺憾已經發生了有什麼用啊!我倒傾向事先就隔離,因為對於他們這類人的不確
定因素太多了,像是定時炸彈般,我想就算是精神醫生可以保證他們的行為只到某種
程度而不會太嚴重嬤?


這是法制的社會,人家沒做出什麼事情之前憑甚麼把人強制隔離?就因為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嗎?

這是不可行的,嚴重把精神病患的人權踐踏
 
舊 2006-04-13, 01:18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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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桌啦離線中  
黃金蕃茄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引用:
作者翻桌啦
這是法制的社會,人家沒做出什麼事情之前憑甚麼把人強制隔離?就因為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嗎?

這是不可行的,嚴重把精神病患的人權踐踏


沒錯, 而且我們社會普遍有歧視精神疾病患者的傾向
好像患有精神疾病就一定是反社會、心靈脆弱禁不起打擊才會患病
事實上許多精神疾病原因可能是來自於遺傳或生理病變, 就跟一般疾病一樣
況且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未必精神生活就過得比正常人來得差

更嚴重的是, 每當有精神疾病患者發生什麼社會事件時總會被放大檢視
而且會以非專業的態度把一些看法或分析強加到這些精神疾病患者身上
搞得好像患有精神疾病是一種原罪一樣, 就比其他人低賤一點! 這是很不道德的

另外根據研究指出, 精神疾病患者犯罪比例也沒有比一般人來得高
比起傷害其他人, 更多的狀況是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我傷害
而在精神疾病患者的對待上, 也不應再像過去一般採取隔離, 將之視為社會負擔
比較正面的做法應該是像喜憨兒烘焙坊的做法一樣, 採取輔導的態度
他們也是需要自我肯定的, 甚至比一般人來得需要
舊 2006-04-13, 01:58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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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蕃茄離線中  
totorochen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黃金蕃茄
沒錯, 而且我們社會普遍有歧視精神疾病患者的傾向
好像患有精神疾病就一定是反社會、心靈脆弱禁不起打擊才會患病
事實上許多精神疾病原因可能是來自於遺傳或生理病變, 就跟一般疾病一樣
況且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未必精神生活就過得比正常人來得差

更嚴重的是, 每當有精神疾病患者發生什麼社會事件時總會被放大檢視
而且會以非專業的態度把一些看法或分析強加到這些精神疾病患者身上
搞得好像患有精神疾病是一種原罪一樣, 就比其他人低賤一點! 這是很不道德的

另外根據研究指出, 精神疾病患者犯罪比例也沒有比一般人來得高
比起傷害其他人, 更多的狀況是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我傷害
而在精神疾病患者的對待上, 也不應再像過去一般採取隔離, 將之視為社會負擔
比較正面的做法應該是像喜憨兒烘焙坊的做法一樣, 採取輔導的態度
他們也是需要自我肯定的, 甚至比一般人來得需要

那是你沒跟精神病患長期相處過
參考一下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79214
我是覺得精神病患或許不用隔離,但應該要長期追蹤,這個案例的病患就是因為沒有
按時吃藥,沒多久就復發
舊 2006-04-13, 02:2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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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離線中  
Mechaom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精神病有很多種類,也不需把精神病患一概視為洪水猛獸.輕的像是一般程度的憂鬱症,躁鬱症,強迫症,很可能你身邊許多人就有,但是沒啥影響,或著可能自己就有,只是沒察覺.如果是像精神分裂之類屬於比較嚴重的,我覺得就需要長期追蹤,定期服藥.發病嚴重時就住(關)在療養院的重度精神病病房...
__________________


The more I see of men, The better I like my dog. -Blaise Pascal
台中世聯寶島動物園 台灣認養地圖 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流浪動物花園 米克斯樂園 台北照生會
舊 2006-04-13, 07:43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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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chaome離線中  
TwMan04
*停權中*
 
TwMan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6
我覺得她老公拍下的DV
是他老婆吃了搖頭完後的行為

多重人格要銀行部收他四十幾萬的爛賬
真是有夠他X的不要臉....
舊 2006-04-13, 11:05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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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Man04離線中  
Gary1978
Registered User
 
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翻桌啦
這是法制的社會,人家沒做出什麼事情之前憑甚麼把人強制隔離?就因為他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嗎?

這是不可行的,嚴重把精神病患的人權踐踏


這種隔離,我覺得是屬於疾病的隔離,與關入監獄的並不同,因為是去受治療
,如同SARS患者為了大眾著想必須與一般人隔離治療一樣的道理,當然他們
的人權因此受到影響,不過那也是為了保護更多人的安全而不得不為之。

我也知到精神病患者有程度的差別,如果可以做好治療的話有些甚至可以痊癒
,偏偏其中不確定因素實在太多,也無人敢保證精神病患的行為吧!小到這次
刷卡事件,不就是因為她的行為不受限制,而導致另一位人格做出如此行為,
那受害者雖然是金錢損失而不是肉體受到傷害,難道就不算是損失的一種嗎?
也許我們看待那些購物網站覺得他們錢多根本沒差,但是如果對象變成普通平
民因此所失了40萬元,或許大家的觀點是否又偏向那位受害者了呢?又或者此
時的金額再往上增加,人們的同情心會否又因此更多了呢?同樣都是做錯事。

小弟在SARS期間在部隊服役,因為女友工作的地方有人去過和平醫院,所以
我被抓去隔離過,但是反而女友公司那邊卻沒這麼嚴格。當我在被隔離期間,
那些護士真的是把我當洪水猛獸般,所以我了解那種感覺。但是這種情況下的
我的人權應該如何保障呢?除去護士們的態度不說光論隔離這件事,我沒發病
之前誰敢說我一定沒有或是我一定有,那為什麼可以把我隔離
舊 2006-04-13, 12:19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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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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