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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合歡山
文章: 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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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音樂界 不知反省 東西越賣越貴 品質反而越來越差,
隨便亂做一張唱片就想撈錢,一張CD裡面如果放十首歌在裡面, 只有一條歌能聽 其他的根本是不堪入耳, 祝他們趕快通通倒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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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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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公只看歌仔戲還不是活到92,沒聽流行爛音樂不會早死啦!
尤其是聽那個糾結倫的氣喘歌,大概死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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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五大碰不得:黑道,毒品,賭博,政治,直銷. 新聞事件的醒思:只有活人才能去跟法官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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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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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唱片行、KTV這些以音樂性質為營利走向的事業還無可厚非
但一般商店播放音樂只是附屬性質而已 有時候聽到某一首好聽的歌還會問店家歌名演唱者,然後去買CD回家聽呢 這樣子店家也算是替唱片公司免費宣傳 若音樂著作權法是這樣無限延伸的話,對一般店家而言播不播歌曲應該也無所謂 反倒是對唱片公司銷售不見得有好處,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守著電視音樂台或廣播 出了新專輯因為少了許多免費宣傳管道,在聽眾缺乏新資訊情況下,銷售業績又怎會好的起來? 舊人還可靠著既有的知名度,對新人而言可能打擊就大了,沒聽過誰敢買呀?! 不過這樣也好吧,以後就會看到一堆歌手到處上街環島巡迴簽唱會打歌之類的了~~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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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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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在公開的場合放要付錢.我可以接受.. 但相同的..那想開演唱會還是簽唱會的.下次也不要被我聽到.不然我也要它們付錢給我....應為我沒有表達意願要聽到它們的歌..我不要被強迫接受****.所以不要被我聽到..不然就是滾到洞裡去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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