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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一張嘴俱樂部
文章: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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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訊跟中華電信好像差很多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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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看人像佛 所以, 人看人像人 因為Trz看中國人不像人, 可得證 Trz不是人 因為 Trz 自己承認不是人, 是畜牲或神豬肉桶就隨大家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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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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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一次好了
引用:
我不會嫌嫌沒事開這種玩笑,我說的都是事實,假如各位大大不信就算了,但是不要一直質疑我捏造事實,各位大大我建議你們,BT跟emule天天都開,而且一次抓多一點檔,一個禮拜下來運氣好的人可能會知道結論的,我真的不是在開玩笑,還有他會沒收燒錄機哪是因為我朋友哪邊一堆燒錄出來的DVD光碟片,裡面有些是PS2遊戲,有些是程式軟體,我想可能也連帶被查,所以被帶回去當證物。 抓盜大執法 4月1日Go! 【記者祁安國/報導】 取締盜版軟體大執法,今年又來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聯合檢調單位,預計從4月1日起全面取締盜版軟體,尤其是「買硬送軟」的電腦商、使用大補帖的DIY組裝牌電腦、網路非法下載的網站都是列為這次取締重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盧文祥表示,目前保智大隊有220位專屬的警力編制,主要以查緝非法軟體為主,今年的目標設定將全台盜版率降為40%以下,同時也將發動商家支持「店家支持正版活動」。 這次大執法將針對點對點的非法音樂下載,和提供平台者都將列為侵權行為,就連下載者也一樣觸法,這對非法音樂下載最主要的學生是一大警訊。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也針對這次大執法提供檢舉人最高30萬元獎金,活動期限從4月1日至5月15日止,而智慧財產局也將提供最高50萬元的檢舉獎金。 「重製」又「公開傳輸」 BT下載影音檔案涉侵權 【中廣新聞網 】 利用「BT」下載影音檔案,雖然快速又方便,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及《著作權法》上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部分電影相關的「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方面的發展!(何宏儒報導)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陸義淋表示:利用「BT」分享網路資源、下載視聽著作,如果未經權利人同意,行為人當然觸犯《著作權法》所規範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雖然執法實務上可能「不太好抓」,但隨著網路偵查技術的不斷進步,透過「BT」下載影音資料的行為人,都有被抓的風險!他表示:影音資料透過BT下載,品質不錯、散布又快,對權利人的傷害很大;部分電影相關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種新型態下載方式。 他表示:科技發展和法律規範的互動經常會發生衝突!雖然科技可能侵害他人權益,但經過磨合,還是可以發展出「雙贏」的應用。他舉例:同樣是P2P的技術理念,曾經引發多起音樂侵權官司;但是在美國經歷兩、三個司法判例,蘋果電腦後來就發展出合法的IPod經營模式:讓運用者能夠獲取商業利益,而權利人也能得到保護。(中廣記者何宏儒台北報導)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21 PM 被 kick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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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新北市的邊緣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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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哎呀, 用詞不當讓樓主誤會了! 會來這裡看討論區的並不一定就是有再用P2P下載或是使用非法的軟體, 我也沒有使用, 只是因為之前有一些網友的文章是沒有確認過的, 就貼出來, 覺得不好, 所以請樓主講清楚一點而已. 不要生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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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211.72.51.216: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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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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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息怒別生氣
被人誤會心裡是不好受 大家也想知道真相而已 開始沒講清楚,我也是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46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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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心中的那塊幸福地
文章: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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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喔~想不到就查到了,喔!真是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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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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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訊是哪間公司? 抱歉你說的我不信, 因為他們要來搜還提前通知我的話, 來搜時你想我還會把盜版的東西留在家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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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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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還是先關掉一陣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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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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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你朋友不只是捉遊戲or程式而已 他應該也有利用捉下來的東西來做"複製販賣"的動作 這是我個人猜測啦~ 不然全台有多少人在使用P2P軟體 只有你朋友被捉?! 更何況如果捉你朋友只是用來做"殺雞儆猴"之用 那他們一定會發新聞媒體來報導 這樣才會有更大的效果~ 所以大家只是要你講清楚實際情況 你朋友"近期內"都DL些什麼?有無販賣?地點?確實的時間? 既然你的朋友已經從警局回家了 好好的安慰他,也順便問問情形如何? 如你真的是抱著好心來提醒版友要小心注意 提供完整和詳細資料,這樣才有幫到網友的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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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mallville Lana(Kristen Kreuk) & clark(Tom Welling)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59 PM 被 myeri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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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最八卦的山下 ^^b
文章: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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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
不知道P2P抓動畫算不算犯法喔~
![]() 到底P2P不能抓什麼樣的東西, 政府有義務講清楚, 不要放任界限繼續模糊下去 能花大錢去買廣告推銷自己的政策,為何不買廣告來告知民眾 ![]() 每次都隨便做個下載音樂,下載軟體的****,絲毫沒有提到有關P2P的事情 反而給民眾一個未審先判的印象-----網路下載是全面違法的 期待PCDVD繼上次黑心顯示卡事件後,能再次發聲訴諸媒體大眾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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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雷王星宙域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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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扣證據也是查扣硬碟或是稍有資料的燒錄片
哪有人在查扣燒錄器的?上面會有什麼資料可以當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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