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hajime_2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一張嘴俱樂部
文章: 227
中華電訊跟中華電信好像差很多咧
     
      
__________________
佛看人像佛
所以, 人看人像人
因為Trz看中國人不像人, 可得證 Trz不是人
因為 Trz 自己承認不是人, 是畜牲或神豬肉桶就隨大家叫了
舊 2005-04-07, 07:13 PM #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jime_2離線中  
kicky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686
我再說一次好了

引用:
作者pil103
怎麼覺得像是開玩笑的成分居多......

我不會嫌嫌沒事開這種玩笑,我說的都是事實,假如各位大大不信就算了,但是不要一直質疑我捏造事實,各位大大我建議你們,BT跟emule天天都開,而且一次抓多一點檔,一個禮拜下來運氣好的人可能會知道結論的,我真的不是在開玩笑,還有他會沒收燒錄機哪是因為我朋友哪邊一堆燒錄出來的DVD光碟片,裡面有些是PS2遊戲,有些是程式軟體,我想可能也連帶被查,所以被帶回去當證物。


抓盜大執法 4月1日Go!
【記者祁安國/報導】

取締盜版軟體大執法,今年又來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聯合檢調單位,預計從4月1日起全面取締盜版軟體,尤其是「買硬送軟」的電腦商、使用大補帖的DIY組裝牌電腦、網路非法下載的網站都是列為這次取締重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盧文祥表示,目前保智大隊有220位專屬的警力編制,主要以查緝非法軟體為主,今年的目標設定將全台盜版率降為40%以下,同時也將發動商家支持「店家支持正版活動」。

這次大執法將針對點對點的非法音樂下載,和提供平台者都將列為侵權行為,就連下載者也一樣觸法,這對非法音樂下載最主要的學生是一大警訊。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也針對這次大執法提供檢舉人最高30萬元獎金,活動期限從4月1日至5月15日止,而智慧財產局也將提供最高50萬元的檢舉獎金。


「重製」又「公開傳輸」 BT下載影音檔案涉侵權

【中廣新聞網 】
利用「BT」下載影音檔案,雖然快速又方便,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及《著作權法》上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部分電影相關的「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方面的發展!(何宏儒報導)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陸義淋表示:利用「BT」分享網路資源、下載視聽著作,如果未經權利人同意,行為人當然觸犯《著作權法》所規範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雖然執法實務上可能「不太好抓」,但隨著網路偵查技術的不斷進步,透過「BT」下載影音資料的行為人,都有被抓的風險!他表示:影音資料透過BT下載,品質不錯、散布又快,對權利人的傷害很大;部分電影相關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種新型態下載方式。

他表示:科技發展和法律規範的互動經常會發生衝突!雖然科技可能侵害他人權益,但經過磨合,還是可以發展出「雙贏」的應用。他舉例:同樣是P2P的技術理念,曾經引發多起音樂侵權官司;但是在美國經歷兩、三個司法判例,蘋果電腦後來就發展出合法的IPod經營模式:讓運用者能夠獲取商業利益,而權利人也能得到保護。(中廣記者何宏儒台北報導)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21 PM 被 kicky 編輯.
舊 2005-04-07, 07:18 P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cky離線中  
小貓貓
Advance Member
 
小貓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新北市的邊緣
文章: 452
引用:
作者kicky
假如你們認為我是捏造的,哪你們就繼續去抓P2P吧!不要被抓了,才知道後悔,人家都已經跟你說4月1號要抓P2P了,我剛剛打給我朋友,他剛去嘉義做筆錄要回台中,不信的人打去內政部或是你們各地的警察去問問吧!我不想把一片好意,被你們說成在捏造事實,我不在多話了,你們看著辦吧!


哎呀, 用詞不當讓樓主誤會了! 會來這裡看討論區的並不一定就是有再用P2P下載或是使用非法的軟體, 我也沒有使用, 只是因為之前有一些網友的文章是沒有確認過的, 就貼出來, 覺得不好, 所以請樓主講清楚一點而已. 不要生氣啦!!
__________________
http://211.72.51.216:8080/
舊 2005-04-07, 07:38 P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貓貓離線中  
dragon-cat
*停權中*
 
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樓主息怒別生氣
被人誤會心裡是不好受
大家也想知道真相而已
開始沒講清楚,我也是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46 PM 被 dragon-cat 編輯.
舊 2005-04-07, 07:45 P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gon-cat離線中  
吐司
Power Member
 
吐司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心中的那塊幸福地
文章: 550
好可怕喔~想不到就查到了,喔!真是恐怖啊!
舊 2005-04-07, 07:48 P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吐司離線中  
coldice
Advance Member
 
coldi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50
中華電訊是哪間公司? 抱歉你說的我不信, 因為他們要來搜還提前通知我的話, 來搜時你想我還會把盜版的東西留在家裡嗎?
舊 2005-04-07, 07:48 PM #7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ldice離線中  
salt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509
看來還是先關掉一陣子好了
舊 2005-04-07, 07:53 PM #7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alt離線中  
myerii
Basic Member
 
myeri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0
引用:
作者kicky
我不會嫌嫌沒事開這種玩笑,我說的都是事實,假如各位大大不信就算了,但是不要一直質疑我捏造事實,各位大大我建議你們,BT跟emule天天都開,而且一次抓多一點檔,一個禮拜下來運氣好的人可能會知道結論的,我真的不是在開玩笑,還有他會沒收燒錄機哪是因為我朋友哪邊一堆燒錄出來的DVD光碟片,裡面有些是PS2遊戲,有些是程式軟體,我想可能也連帶被查,所以被帶回去當證物。


我覺得你朋友不只是捉遊戲or程式而已
他應該也有利用捉下來的東西來做"複製販賣"的動作
這是我個人猜測啦~
不然全台有多少人在使用P2P軟體
只有你朋友被捉?!
更何況如果捉你朋友只是用來做"殺雞儆猴"之用
那他們一定會發新聞媒體來報導
這樣才會有更大的效果~

所以大家只是要你講清楚實際情況
你朋友"近期內"都DL些什麼?有無販賣?地點?確實的時間?
既然你的朋友已經從警局回家了
好好的安慰他,也順便問問情形如何?
如你真的是抱著好心來提醒版友要小心注意
提供完整和詳細資料,這樣才有幫到網友的忙吧~
__________________


Smallville Lana(Kristen Kreuk) & clark(Tom Welling)

此文章於 2005-04-07 07:59 PM 被 myerii 編輯.
舊 2005-04-07, 07:57 P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yerii離線中  
apex168
Power Member
 
apex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最八卦的山下 ^^b
文章: 620
到底....

不知道P2P抓動畫算不算犯法喔~

到底P2P不能抓什麼樣的東西, 政府有義務講清楚, 不要放任界限繼續模糊下去
能花大錢去買廣告推銷自己的政策,為何不買廣告來告知民眾

每次都隨便做個下載音樂,下載軟體的****,絲毫沒有提到有關P2P的事情
反而給民眾一個未審先判的印象-----網路下載是全面違法的

期待PCDVD繼上次黑心顯示卡事件後,能再次發聲訴諸媒體大眾公評~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4-07, 07:58 PM #7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ex168離線中  
Jianzy
Major Member
 
Jianz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雷王星宙域
文章: 267
要查扣證據也是查扣硬碟或是稍有資料的燒錄片
哪有人在查扣燒錄器的?上面會有什麼資料可以當證據?
舊 2005-04-07, 08:00 PM #8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ianzy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