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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台灣就自己很愛諧音, 或用"台語國字" (這些官宣最多) 都不是很標準的中文, 怎麼說呢?

我之前還抗議過一次衛生聲明(應該是登革熱)用台語國字寫一堆, 我這個價值不夠的看不懂.

看無啦~ 看3小朋友~
     
      
舊 2022-03-08, 05:42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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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Solp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翻了8頁還是沒看到哪裡胸
失望..
 
舊 2022-03-08, 07:27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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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p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引用:
作者Solp
翻了8頁還是沒看到哪裡胸
失望..
呵呵……我有同感。前幾頁就表示過了(很兇?不會啊)

現在的世代,抗壓性愈來愈差。代表人物:魚翔拳,被批個兩句就崩潰了。

有篇報導,曾執教過喬丹的老派教頭 Doug Collins,有時忍不住對球員大小聲,然後心虛地問旁邊:我剛才會不會太兇?會不會傷到誰?

旁曰:不會,還好啦……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2-03-09, 12:03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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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Solp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沒有..
我是真的點進來想看誰貼個什麼胸..
舊 2022-03-10, 08:42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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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p離線中  
hendry2002
Major Member
 
hendry20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銀河系
文章: 168
白話文學運動始於1910年

當時的老學究應該也對胡適提的白話文學嗤之以鼻

每次文學的進展

前一時期的人都不以為然一樣

舊 2022-03-10, 08:52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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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離線中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相對於「弱智化的流行語」可能是「智慧的文言文」,但是這兩者未必皆受人喜歡。

  「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因為逃五十步與逃一百步,兩者都是逃,半斤八兩而已。

  固然歲月靜好、小資女等大陸外來語會令原作者嫌棄,可是中文對原作者來說,不也是外來語嗎?兩者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嘲笑十年來的流行外來語,殊不知用了幾千來的中文,也是舊有外來語。

  其實原作者提到「渣男」也是大陸外來的流行語,傳到台灣廣為使用而已。還有原作者提到「阿桑」也是日本外來語,れイモ(osan)。如果久用成習慣,那還分什麼外來內有?

  至於追根究底大可不必,抬槓幾乎就發生於此。例如「歲月靜好」,抄書一段如下《今生今世》:「胡蘭成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妻,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上兩句是愛玲撰,後兩句我撰,旁寫炎櫻為媒證。」可見「歲月靜好」及「現世安穩」皆為胡蘭成所寫,與原文第三段有所出入。若再往前,《詩經·國風·鄭風》出現了「靜好」,這本是古文,不是什麼當今流行語。

  另外有興趣的話可以再挖,因為民國本來是儀式婚,要求二人以上證人,最近才改登記婚(民國96年的事),如果胡蘭成張愛玲在民國時代私下結婚沒有公開儀式,只有一個證婚人,是否結婚自始無效,這不成疑問。但是這重要嗎?他們兩人有沒有結婚,不妨害後人引用「歲月靜好」吧?

  《論語.衛靈公》:「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當然志不在君子者,儘管以出身貶底別人。川島芳子被河北高等法院以漢奸罪判死刑,但她其實出自愛新覺羅氏,滿洲八旗鑲白旗人;結果一個滿人都能被叫漢奸,還能因罪致死。難怪汪小菲罵蔡英文總統是「漢奸」,台灣人都笑了。不過《韓非子.顯學》:「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聖人都能出事,別苛求平民小老百姓了。

  「小資」與「小資產階級」有關,不是什麼電視劇,源於法語[pətitbuʁʒwazi],馬克斯、列寧、史達林及毛澤東在大量文獻提過,若不知共產主義者,可能會不清楚。其實早在這之前就有「維多利亞老處女」(1837年-1901年),原文是maid或spinster(出現在正式法律文件用語),指那些有錢、有車、有房,但過了適婚年齡的女性。也許有其他人不喜歡或不知,但不代表不存在。

  「達人」者,中國出口日本轉內銷的用語,類似用語還有「名人」、「聞人」,最初,《論語.雍也》:「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此為通達之人。即使在日本,「劍道達人」與「劍道名人」也有區別,不會皆視為「劍道專家」,尤其「名人」還可以是頭銜。同理,「股市聞人」不太等同於「股市專家」。孔子對「達」與「聞」作出了解釋:「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慮以下人;在邦必達,在家必達。夫聞也者,色取仁而行違,居之不疑;在邦必聞,在家必聞。」另外王勃《滕王阁序》:「所賴君子安貧,達人知命。」亦同,達人指通達事理之人,與日文解釋達人:「優ホギ技能メ持ゲサゆペ人。」意思多同。不然的話,以下用語全都一樣嗎?就電玩來說:電玩達人、電玩高手、電玩專家、電玩大師,可能很多人可以說出區別,但有的人分不出來。

  規定這個不可使,那個不可用,恐會有下列笑話的後遺症:

  聯合國給幾個世界各地的小朋友們出題:「請談談對於世界上其他國家糧食短缺問題的自己的看法。非洲小朋友不知道什麼是糧食、美國小朋友不知道什麼是其他國家、歐洲小朋友不知道什麼是短缺、拉美小朋友不知道什麼是請、中國小朋友不知道什麼是自己的看法。」

  井底之蛙總怕被別人溫水煮青蛙,所以禁止外來語、控制自由思想、甚至排斥外來事物,縱然因缺在所不惜。其實會有外來語,正代表本土語欠缺,禁止並非唯一道路。例如出現了清末出現telephone,要嘛禁止進口,或者接受使用,嚴復翻譯成「德律風」,結果被日本的「電話」所打敗。Corporation,嚴復翻譯成「社」,但是日本翻譯成「公司」及「會社」。更不用說大量日製漢字,皆是文化優越的表現。昔日大唐強盛,日本屢派遣唐使前來學習,尤其是專程學習外來語,因為文化優秀到值得文化較差的人學習。不然愛用國貨還沈淪在「德律風」用「社」嗎?

  台灣的「對某事很感冒」,事實帶有負面意味,但中國引用的「很感冒」,卻是很感興趣的意思。台灣平常嬉笑「檢討」習慣了,但在中國,嚴肅公開「檢討」,那不是件好事。香港97前後大量台灣用字傳到中國(BBS),也曾被批評為文化入侵,像「大大」、「醬啊」、「反對無效」、「甘安涅」、「87」、「機車」、「當我塑膠」、「很水」(漂亮的意思)……只是現在反過來。
舊 2022-03-11, 09:16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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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51
引用:
作者Irvinson
  相對於「弱智化的流行語」可能是「智慧的文言文」,但是這兩者未必皆受人喜歡。

43...



老兄這篇的程度比該作者既深且廣

太值得推一下了~
舊 2022-03-11, 10:14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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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波控
Senior Member
 
波控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051
__________________
連署 囤房稅 https://reurl.cc/NjzeYn 民國68年房價證據
舊 2022-03-12, 04:52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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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控離線中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9
引用:
作者Irvinson
川島芳子被河北高等法院以漢奸罪判死刑,但她其實出自愛新覺羅氏,滿洲八旗鑲白旗人;結果一個滿人都能被叫漢奸,還能因罪致死。


民國成立後,滿族也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這是溥儀退位詔書要求的。
國民犯法,以國法制裁,這沒有問題吧。

「漢奸」在「懲治漢奸條例」上是有特別定義:
「通謀敵國,而有左列行爲之一者爲漢奸」。
符合條件的就算漢奸,
條例並沒有排除滿人,
所以適用在川島芳子身上也沒有問題。

很多詞彙在法律上都有特別定義,
以以前日常用語的用法來解釋的話當然會有所誤解。


https://bit.ly/3KDN79s
引用:
懲治漢奸條例
第 二 條 通謀敵國,而有左列行爲之一者爲漢奸,處死刑或�期徒刑。
     一、圖謀反抗本國者。
     二、圖謀擾亂治安者。
     三、招募軍隊或其他軍用人工、役夫者。
     四、供給、販賣或爲購辦、運輸軍用品或製造軍械�藥之原料者。
     五、供給、販賣或爲購辦、運輸穀米、麥麵、雜糧�其他可充食糧之物品者。
     六、供給金錢資產者。
     七、洩漏、傳遞、偵查或盜竊有關軍事、政治、經�之消息、文書、圖畫或物品者。
     八、充任嚮導或其他有關軍事之職役者。
     九、阻礙公務員執行職務者。
     十、擾亂金融者。
    十一、破壞交通、通訊或軍事上之工事或封鎖者。
    十二、於飲水、食品中,投放毒物者。
    十三、煽惑軍人、公務員或人民逃叛通敵者。
    十四、爲前款之人犯所煽惑,而從其煽惑者。
舊 2022-03-12, 10:51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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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Irvinso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當時原先中國法律是這樣沒錯,但後來改了。國民政府在民國34年12月6日廢除《懲治漢奸條例》,同時終止漢奸罪刑。雖其犯罪主體原僅以中國人民為限,惟臺灣人民於臺灣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內基於其為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無論適用對象或在廢止時間之後,都不能再用過時的《懲治漢奸條例》以審判非中國人民,故應廢止本條例。中國在當時(或是現在)都不承認雙重國籍,除非為得奧運金牌可以暫時視為中國人,比賽後可回美國繼續持有美國籍。

  再把時間往前,川島芳子雖出生於中國,但經日本人收養後,姓氏自「愛新覺羅」更改為「川島」,隨養父「川島浪速」居住於日本,並受日本教育、講日本話、吃日本米、穿日本衣、住日本房。後來依法院公告判決,於民國36年10月5日判處嫌犯「金碧輝」(川島芳子)死刑,雖然嫌犯「金碧輝」之生父為「愛新覺羅.善耆」,養父為「川島浪速」,但河北高院不承認收養之法律關係。另外愛新覺羅.善耆在民國6年張勳復辟前後,兩次起義滿蒙獨立運動,均以失敗,後來病逝早死,但以武裝建國攻擊政府機關,這已不是漢奸,而是叛國,果然父女均有其祖傳血統。但話說回來,相對於「反清復明」模式而言,滿人愛新覺羅父女(善耆與金碧輝)一個想要復興滿族(算「反民復滿」吧?),一個力促滿州國建國,另一方面可算是滿族人的英雄先烈,只是成王敗寇,因失敗被打成漢奸而已。

  因此原作者所提到大漢奸胡蘭成,這「漢奸」也是中國外來語,台灣雖在民國34年重新啟用《懲治漢奸條例》,但復經民國57年5月9日總統令公布廢止,台灣早就沒人以「漢奸」羅織入罪,算是過時的中國流行語。現在去強調歷史名詞「漢奸」,尤其是以胡蘭成曾任職汪精衛政權而得名漢奸,那在曾在台灣總督府日本政權統治下的所有人,不也可比照辦理。一如川島芳子的鬧劇,生前原任職滿洲國安國軍司令,臨死卻以中華民國漢奸身分被處刑。她究竟是滿州國人、日本國人,還是中華民國人,其誰能知?
舊 2022-03-12, 11:53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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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vinso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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