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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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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拿印度比中國根本不倫不類,你是不是以為中國還在啃樹皮吃草根的年代?兩國的醫療能力比天壤之別還天壤之別,更何況武漢還是大陸的一級城市,美國其中一座總領事館還在武漢。 如果美國去年抓到武漢死亡人數造假這種小辮子,還不拿出來大作文章?當然,你可以不信,對一些人而言,中國什麼都是假的,拿出再多證據他們打死也不信,就算世衛專家也一定收了大陸的錢替他們說好話。 這種人就是一切只認定自己相信的,無論他人拿出怎樣的數據、怎樣的證據,只要一句"都假的,有什麼XX假不出來"那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因此這篇以後我也不會跟這種人說什麼,多費唇舌而已。 現在去武漢比去東京還安全,去年年初一堆人還在大陸封城沒人權,果然是大陸作為,後來歐美各國跟進全都安靜得跟狗一樣。 去年台灣說得一口好疫苗,好像我們超英趕美在全球領先列,結果國光現在還在第一期試驗。衛服部說得好像我們有能力普篩,結果現在事情快要大條了連機場普篩都拿不出來。 這些政府的大內宣簡直是言猶在耳,記憶猶新,不知以後疫情如果更嚴重了還有什麼新說法把事情淡化。應該用最高標準看待的疫情,衛服部從來只用最貧窮的目光對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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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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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往強國鑽算超前部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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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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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狗很吵,一點也不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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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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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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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些日子下來呈現出來的成果還不是最高標準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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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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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新聞是說旅館沒有規劃人員分流,也就是檢疫人員跟一般人員的活動範圍有重疊,可能因此染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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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台反民主塔綠斑綠共廁液神經錯亂洗板假帳號集團:jerry2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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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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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 案1153(機長)和案1154(空姐)有接觸史,4/29零時案1153去接檢疫期滿的案1154射飛鏢(運動酒吧) 之後兩人行蹤不明,案1154早上被召回採檢,晚上再和案1153去一起東方文華酒店後面餐廳用餐,之後行蹤不明 案1153之前有打過AZ疫苗但時間不夠形成保護力,白挨一針 ![]() https://youtu.be/l_Z5xt577wg 此文章於 2021-05-05 04:33 AM 被 LDSK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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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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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萬一你不小心因此事染疫還可以申請國賠 ![]()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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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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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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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華航諾福特發病大都集中在上月底,今天還有案例出來表示應該還有未爆彈 連個模擬艙教官戴口罩也得,希望這次強運依舊站在我們這邊 ![]() https://youtu.be/IggoGjkavqI 此文章於 2021-05-10 06:27 PM 被 LDSKI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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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動物棲息之地的另一個我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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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本中心成立期間,流行疫情或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應以指揮中心對外公布訊息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規定。 疾管署鄭重呼籲,該行為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主管機關將可依第六十四條裁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如涉及散布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傳播不實之流行疫情消息,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將可依第六十三條規定,最高可科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金,請民眾切勿以身觸法。 此文章於 2021-05-10 10:46 PM 被 nazi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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