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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69
引用:
作者minipp
天阿
這樣玩文字遊戲
何必花錢買保險阿

這不是文字遊戲,是法律規定

如果保險公司硬賠出去,之後遇到金檢反而死的是自己
     
      
__________________
「原本我以為從三島由紀夫以後,日本再也沒有天才,但這個叫YOSHIKI的男人和他的音樂打破了我原本所抱持的觀念。」
By XJAPAN YOSHIKI 時代
舊 2017-02-23, 01:27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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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pig離線中  
yashr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Amon Amarth
https://www.facebook.com/klaw1207/?hc_ref=NEWSFEED&fref=nf

林智群律師(klaw)

《責任險保護的,其實是旅行社,不是被害人》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車意外奪走33條人命,
其中 出遊的李姓夫妻與女兒一家三口全部罹難,
獨留兒子一人。
但承接這次乘客險的富邦產險
及旅責險的旺旺友聯保險
卻用民法194條告訴李男無法領取妹妹的保險金,
讓家屬為之氣結,
律師宋重和表示:
「保險公司明顯推託,根本與民法194條無關,拒賠理由相當惡質」。
該律師表示,受益人既然死亡,
哥哥是繼承人,當然可以繼承。

我的意見是,
這個律師可能誤把壽險的概念,用到責任險來了!

一般壽險,
投保的人是你爸爸,
如果受益人是指定你,
父親死亡,你當然可以領,
如果受益人沒指定,
父親死亡,保險金就變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那這次產生爭議的乘客險跟旅責險,
本質上是責任險,...


這位大大寫的很清楚啊,看了這個後,個人是覺得合邏輯啦。
這個險是旅行社用來保障自己的,哥哥依法不能為妹妹請求賠
償的時候,保險公司自然而然當然是不賠這條的啊。

怎麼感覺後面幾位討論的人好像都無視
 
舊 2017-02-23, 01:29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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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shro離線中  
傳說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我是覺得這樣算漏洞....
該賠的就是要賠
那怕繼承人全死了進國庫也比不用賠好!

引用:
作者yashro
這位大大寫的很清楚啊,看了這個後,個人是覺得合邏輯啦。
這個險是旅行社用來保障自己的,哥哥依法不能為妹妹請求賠
償的時候,保險公司自然而然當然是不賠這條的啊。

怎麼感覺後面幾位討論的人好像都無視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站長:擋廣吿的後果就是導致免費網站無以為繼!
在你享受自由網路的同時
自私的行為只會扼殺這個環境。
舊 2017-02-23, 02:01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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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離線中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minipp
天阿
這樣玩文字遊戲
何必花錢買保險阿


又不是乘客買的保險,是客運公司買的責任險

客運公司有賠償責任的話,保險公司就會付錢啊
客運公司的錢並沒有白花呀

我給你看一個更有趣的例子,
一般人駕駛車輛買乘客責任險,
結果被撞,乘客死掉,駕駛完全無過失無責任
100%對方肇事者的責任

保險公司一樣不會賠

此文章於 2017-02-23 02:10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舊 2017-02-23, 02:0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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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引用:
作者minipp
天阿
這樣玩文字遊戲
何必花錢買保險阿

跟保險無關,跟責任歸屬有關
需要負責,保險就要賠
所以現在問題是,為何人死光就不需要負責?

最起碼也要付給受害者基金之類的
就像無人認領的遺產最後會由政府繼承
舊 2017-02-23, 04:02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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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離線中  
212412
*停權中*
 
21241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蝶戀花翻車意外,李姓人家父母和妹妹意外身故,僅留哥哥一人,但因哥哥不是妹妹的直系親屬,旅行業責任險和乘客責任險,妹妹的保險金額各200萬元,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金管會今日表示,除非哥哥能舉證自己受妹妹撫養,否則這件意外,兩項責任險的部分,確定無法理賠給哥哥。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責任險保障的是,因為責任疏失發生須負賠償責任,根據民法第194條規定,侵權行為請求人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哥哥為旁系親屬,除非能舉證有侵權損害,提出相關證明,否則是無法理賠。

金管會官員表示,意外險或人壽保險死亡理賠,只要是合法繼承人,不論是第幾順位,都可以遺產的方式繼承保險理賠;但是責任險在民法上屬於侵權行為的請求賠償,只有直系親屬才可以進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非直系親屬除非能提出證明,包括喪葬費用,死亡前醫療費用,或者是為被保險人撫養等相關證明,但以蝶戀花這件意外來看,哥哥恐很難舉證有被妹妹撫養的事實。

施瓊華表示,通常責任險的部分,比較容易出現類似狀況,民眾可能以為只要是家屬,都會理賠,但回歸民法規定,保險是無法理賠的。

這次蝶戀花意外是由富邦產險承保乘客責任險,旺旺友聯承保旅行業責任險,兩家公司今天上午都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無法理賠。

旺旺友聯產險副總潘少昀表示,經過研究,仍然確定回歸民法相關規定,因為哥哥不具備請求權人資格,因此無法對李姓男子進行理賠。

潘少昀表示,旺旺友聯承保的是旅行業責任險,每一人死亡理賠200萬元,如果今天蝶戀花旅行社願意賠償李姓哥哥,包括父母和妹妹在內共600萬元,但保險公司立場,仍只會給付400萬元給蝶戀花旅行社,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https://udn.com/news/story/10852/2302319

產品責任險
乘客責任險
公共意外責任險
第三人責任險
均屬本案例請求權不能行使的對象
舊 2017-02-23, 04:2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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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2離線中  
skydiv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03
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不看新聞你和世界脫節,看了新聞你和事實脫節!
新聞報導本來有教育大眾的目的,結果素質太低之下反而只會搞民粹,變成大家雞同鴨講兜不上了。
你自己花錢買的全程旅遊平安險,和業者買的責任險各有規定和保障範圍,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結果很多人都一知半解上來討論,這樣不會有結果的!
舊 2017-02-23, 05:05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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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diver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0
其實就是一堆險搞的複雜,為了賣錢...一堆拆掉
條文又一堆


投保的自己不太懂,記者也不懂也不會去查.....
更不用說看新聞的我們社會大眾......
舊 2017-02-23, 05:12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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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emop06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7
文章: 8
引用:
作者cys070
其實就是一堆險搞的複雜,為了賣錢...一堆拆掉
條文又一堆


投保的自己不太懂,記者也不懂也不會去查.....
更不用說看新聞的我們社會大眾......
把事實講解清楚本來就應該是媒體的責任

只能說要具備看懂新聞的智力和找出正確的資訊是閱聽者自己的責任
舊 2017-02-23, 07:16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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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p0612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Pyotr
因為有損失的人都在天堂了

是說如果單純意外的話,為什麼旅行社一定要賠?他們也算是受害者吧。如果有可以歸責的事由,例如過失損害,應該是屬於刑法的範圍

換個角度想,如果一個殺人犯把一家人殺光光,他要賠誰

所以要殺就殺全家,就沒人可以索賠

保險公司面對高額賠付,只要幹掉剩下的直系親屬,就不用賠了
舊 2017-02-23, 08:51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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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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