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pink
*停權中*
 
api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63
荷蘭擬擴大安樂死 自覺「人生足矣」也適用

2016年10月13日09:28

荷蘭2002年成為全球首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該國政府目前擬制定新去,擴大安樂死適用範圍,讓自覺「人生足矣」的人們,即使未罹絕症,也可適用安樂死。

荷蘭當年將安樂死合法化時,只適用於難忍病痛的絕症患者,後來逐步擴大至精神疾病或失智症患者。該國衛生部長與司法部長周三(12日)致函國會,表示「經周詳考慮後自覺人生已完整的人,若符合嚴格縝密制定的必要條件,必須獲准以有尊嚴的方式結束生命。」

路透報導,這項提案勢必引發爭議,因為過去已有衛道人士批評荷蘭的安樂死範圍過於廣泛。不過荷蘭的安樂死政策廣受社會支持,10餘年來,每年申請安樂死與願意執行安樂死的醫生都增加不少。2015年荷蘭有5516人接受安樂死而結束生命,佔全國死亡人數3.9%。
衛生部長希珀斯(Edith Schippers)在信中表示,希望能自己選擇結束生命者,主要是年長者,因此上述新法適用範圍也將侷限於長者。雖然執行細節尚未公布,但新法將要求申請者經過「審慎指導與檢查」,執行安樂死的醫護人員也必須接受專門訓練,且每個案例都須經由第三方審查與監督。 (李寧怡/綜合外電報導)

CR https://goo.gl/bv1PP7

台灣..........

連個網路連署都過不了......
     
      
舊 2016-10-13, 11:43 AM #7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ink離線中  
macassans
*停權中*
 
macassan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3
引用:
作者apink
荷蘭擬擴大安樂死 自覺「人生足矣」也適用

2016年10月13日09:28

荷蘭2002年成為全球首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該國政府目前擬制定新去,擴大安樂死適用範圍,讓自覺「人生足矣」的人們,即使未罹絕症,也可適用安樂死。

荷蘭當年將安樂死合法化時,只適用於難忍病痛的絕症患者,後來逐步擴大至精神疾病或失智症患者。該國衛生部長與司法部長周三(12日)致函國會,表示「經周詳考慮後自覺人生已完整的人,若符合嚴格縝密制定的必要條件,必須獲准以有尊嚴的方式結束生命。」

路透報導,這項提案勢必引發爭議,因為過去已有衛道人士批評荷蘭的安樂死範圍過於廣泛。不過荷蘭的安樂死政策廣受社會支持,10餘年來,每年申請安樂死與願意執行安樂死的醫生都增加不少。2015年荷蘭有5516人接受安樂死而結束生命,佔全國死亡人數3.9%。
衛生部長希珀斯(Edith Schippers)在信中表示,希望能自己選...


荷蘭人類發展指數世界第五 台灣是什麼洨
 
舊 2016-10-13, 12:14 P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cassans離線中  
deswaqtw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4
文章: 25
之前 政府它這個網站
email回復驗證功能出問題

現在修好了
偶又去附議了
舊 2016-10-13, 12:48 PM #7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eswaqtw離線中  
happygg5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52
引用:
台灣..........

連個網路連署都過不了


台灣政府沒有給人信賴保護,沒人信任,多一項授權,多害死許多軍公教老人。
舊 2016-10-13, 01:07 PM #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ppygg52離線中  
tomex_ou
Silent Member
 
tomex_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我支持安樂死,
但由別人代為決定生死的確也有疑慮,
因此可以把安樂死的決定,作成像自主器捐一樣,
由當事人在生前或清醒前就事先自主決定
等到病重至需安樂死時,再依其意志執行即可
這樣就沒疑慮了。

若自己不早一點定方向,萬一生重病時
就自己讓醫院折磨至死,也是自己的因果。
舊 2016-10-13, 01:25 PM #7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mex_ou離線中  
happygg5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3
文章: 52
引用:
作者tomex_ou
我支持安樂死,
但由別人代為決定生死的確也有疑慮,
因此可以把安樂死的決定,作成像自主器捐一樣,
由當事人在生前或清醒前就事先自主決定
等到病重至需安樂死時,再依其意志執行即可
這樣就沒疑慮了。

若自己不早一點定方向,萬一生重病時
就自己讓醫院折磨至死,也是自己的因果。


假設這種情況:
老了,沒多少力氣,但基本生活還能自理,兒女離家,自己獨居過日子。
突然闖進2名壯漢,控制你的行動,要你簽自願安樂死的單子,否則要把你虐待到死,這時你是選擇安樂死還是被虐致死?

只因你的身份是軍公教老人。

這個女人控制的法官說,沒有信賴保護,所以你的生命隨時可被這安樂死法條合法取走。

如果覺得生命已「人生足矣」,CO會幫你無痛苦的睡著,自然就安樂死了,不需這條法律讓壞政府有機可乘。

此文章於 2016-10-13 01:43 PM 被 happygg52 編輯.
舊 2016-10-13, 01:41 PM #7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ppygg52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55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