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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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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就算駕車逃跑也是有可能造成警察傷亡,之前大陸有一個交警就是規勸違規時對方駕車逃跑,結果不小心拉到交警的衣服造成警察後腦著地死亡.
看影片,只有一個警察在抓通緝犯,嫌犯又駕車拒捕,身上有沒有槍械也不知道,而且事發突然,反應的時間只有幾秒鐘.那些判警察有罪的法官,不如親身示範一下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抓通緝犯才是正確的?

你舉的是特例吧

不如警方學學魔鬼與軍官,看能不能拿出警察的教育手冊,碰到類似狀況應該如何做反應,有沒有緊抓車門不放然後對嫌犯開槍這項
     
      
舊 2015-12-29, 01:02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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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4
以法規來說:
警械使用條例 ( 民國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
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第 9 條
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
葉姓勇警有先對空鳴槍示警,在嫌犯駕車衝撞拒捕時使用槍械,打擊腿部,手部腿部就是警察訓練時指的非致命之部位.
這樣要被判刑?那警察要怎麼追捕重犯?真的要請那些判葉姓勇警有罪的法官,親身來示範要怎麼做才是正確的?要不然警察杯杯們很難維持治安阿!
 

此文章於 2015-12-29 01:20 P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舊 2015-12-29, 01:18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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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UTE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想想如果這事件發生在美國 結果會如何?(如果他有衝撞員警的動作 基本上被打死是很正常的)但在臺灣罪犯永遠最大 被殺死人沒人權只有活著罪犯才有人權 奇妙吧
舊 2015-12-29, 01:21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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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UTEC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6&postcount=14

之前就有人說法官見解是沒有衝撞,不過看來這裡的鄉民們都不接受

真可惜這裡不會有以前江國慶判決前後的發言,拿出來看一定很有趣

不過通常那樣的人不太會記取教訓,或是記取教訓的速度很慢
舊 2015-12-29, 01:21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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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所以台灣警察都是靠法官教的啊?!
引用:
作者aerocat
影片
AYGOKSgaN98

判6月很輕了好嗎? 警察已經算有開槍特權了。
不要老是提美國,美國人民可以有槍保護自己,台灣沒有,
影片就很清楚是逃跑不是攻擊,
再者警察連續開3槍。

下面這個案子我才覺得冤,有人關心嗎?
~~~~~~~~~~~~~~~~~~~~~~~~~~~~~~~~~~~~~~~~~

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自衛扭打竟擊發「自保卻變殺人犯」
2010年 03月23日 蘋果日報【賴心瑩╱台北報導】

男子于明文五年前半夜與女友併行騎機車,引發後方騎士許大坤不滿,許尾隨兩人到板橋大觀路便利商店前,持槍欲教訓兩人,于為保護女友,運用在部隊學到的奪槍術搶走槍,拉扯間于男不慎開槍擊斃許。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于防衛過當,依殺人罪酌減刑度輕判三年徒刑定讞。

判刑確定...

...合議庭考量于沒前科,而且是因為行車糾紛被死者持槍糾纏,為了自我防衛才誤殺死者,因此以自首、防衛過當為由兩度減刑,于雖然提出上訴,但仍然被駁回,最後被判三年徒刑定讞。
嗯…



所以說好的有良心的法官都在哪裡?!
舊 2015-12-29, 01:23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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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悠遊網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4
有觀落陰取得歹徒口供,確認歹徒在突然倒車時有算好距離和角度,絕對不會碰到員警的身體?
還是員警沒有被撞傷,撞殘,撞死,所以不算衝撞?
在短短的幾秒鐘,要怎麼猜中歹徒是要繼續倒車衝撞員警還是直接駕車逃跑,或是往前一點然後倒車把員警撞死?
真的要請那些判葉姓勇警有罪的法官,親身示範一下怎麼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精準百分百猜中悍匪心中真正的想法?要不然警察杯杯們真的很難維持治安阿!

此文章於 2015-12-29 01:43 P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舊 2015-12-29, 01:40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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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老兵.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33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有觀落陰取得歹徒口供,確認歹徒在突然倒車時有算好距離和角度,絕對不會碰到員警的身體?
還是員警沒有被撞傷,撞殘,撞死,所以不算衝撞?
在短短的幾秒鐘,要怎麼猜中歹徒是要繼續倒車衝撞員警還是直接駕車逃跑,或是往前一點然後倒車把員警撞死?
真的要請那些判葉姓勇警有罪的法官,親身示範一下怎麼才能在這樣的情況下精準百分百猜中悍匪心中真正的想法?要不然警察杯杯們真的很難維持治安阿!

被害人僅得以倒車方式退至後方聯外道路上始能逃離,此亦據被告供承在卷(見本院卷第124 頁),且觀諸其倒車行徑,係刻意以順時針方向繞過被告,顯然被害人當時意在離開現場,客觀上並無對被告直接衝撞或攻擊之情形;又過程中被告雖以左手抓握住開啟之駕駛座車門上緣,惟其始終站立於車門左側外,並非在駕駛座及車門之間(詳見相卷第76頁照片),是縱使被害人持續倒車,被告亦無遭車門撞倒而在地拖行之虞。

舊 2015-12-29, 01:58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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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OPUTEC
想想如果這事件發生在美國 結果會如何?(如果他有衝撞員警的動作 基本上被打死是很正常的)但在臺灣罪犯永遠最大 被殺死人沒人權只有活著罪犯才有人權 奇妙吧

http://www.arms-cool.net/forum/thread-165158-1-3.html

這裡有一些討論也可以看看, 裡面還有一個案例, 最後警員被火了.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12-29, 02:02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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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離線中  
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就算駕車逃跑也是有可能造成警察傷亡,之前大陸有一個交警就是規勸違規時對方駕車逃跑,結果不小心拉到交警的衣服造成警察後腦著地死亡.
看影片,只有一個警察在抓通緝犯,嫌犯又駕車拒捕,身上有沒有槍械也不知道,而且事發突然,反應的時間只有幾秒鐘.那些判警察有罪的法官,不如親身示範一下在這種情況下怎麼抓通緝犯才是正確的?


因為對方已經上車, 所以非得要拉開車門開槍當場制伏甚至取他性命, 而不是看到對方上車因此也透過巡邏車和以警網共同緝捕嗎?
警員的選項有少到只能做單一選擇 = 當場開槍?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5-12-29, 02:07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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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肥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84
引用:
作者MUS
因為對方已經上車, 所以非得要拉開車門開槍當場制伏甚至取他性命, 而不是看到對方上車因此也透過巡邏車和以警網共同緝捕嗎?
警員的選項有少到只能做單一選擇 = 當場開槍?

是阿!追逐的時候撞到無辜市民,算你的,這樣好嗎?還是警察就當裝飾品,不是更好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舊 2015-12-29, 02:15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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