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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中和市
文章: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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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弱勢勒=.=" 兩方都好手好腳 , 除非是在旁邊從頭聽到尾否則這種爭執你怎麼知道是誰對誰錯? 吵得比較大聲的一方就一定是對或一定是錯? 還"講一下"? "規勸一下"? 嘴砲若有用這世界就根本不需要警察了啦 他反正沒動手就賴定不走你能怎樣? 叫保安? 保安又沒有執法權 , 難道保安敢先動手把他拉下車? 沒看那老外後來也報警啦 , 然後勒? 連警察都還不是以對方沒動手人沒怎樣為由請他吞下去? 台灣人喔? 台灣人我覺得不是冷眼旁觀姑息養奸 而是永遠只會事後再上網來放馬後炮 你敢冒著路人變事主的風險主動上去把他拉下車我沒話講我給你拍拍手 否則就別來玩"講個公道話"這種不痛不癢的馬後炮 此文章於 2015-11-15 02:52 PM 被 emh01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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