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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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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一次是我方透過外館駐在國,由該駐在國表態(北美某―大國,很好猜,先説不是加拿大),中方才退讓。 不然,不管是扁政府還是現在馬政府,叫破了喉嚨也不會有人理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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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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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表達意見當然OK,但不能動不動就抹黑不吐口水的人,不吐口水並不代表屈 服對岸或認同對岸,我只是知道這樣根本沒用,敵人不會因為你們向他吐口水 就垮台,這種形式的抗爭只是淪為有心人政治鬥爭的工具... 在講下去真的危險了 ![]() 家的角度我一定台味百分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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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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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太記得你前面講什麼 不過意見的表達當然有用 有人勇敢衝撞 其他人也可以當後盾 讓他們不孤單 總比說風涼話好 現在已經知道這個政府做的對的事情真的很少 不知道怎麼還有人有信心 雖然理論上一定會有 此文章於 2015-03-28 11:48 PM 被 chen68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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