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6
|
引用:
硬凹什麼? 我從頭到尾有說女騎士是對的嗎? 人都死了一直指責有必要嗎? 汽車駕駛有怎樣嗎? 如果最後檢察官判無罪然後現在一堆人一直說死者怎樣怎樣? 不怕死者半夜去找你聊聊嗎? 人都死多留點口德, 是非法官自己會判斷。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
現在罵的在嚴厲當事人已經聽不到了....
我也不是說死者為大,我只是認為死亡這個懲罰我認為對這位小姐已經夠了... 只能說,再快也要七天, 有些時候在路上看人不要命的騎車真的是捏把冷汗... ![]() ![]()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7
|
引用:
以前有一個女性朋友也是,去撞到貨車車斗 牙齒不見,鼻子扁掉,整個臉變“平的” 後來靠整形,才勉強變成沒特色的路人甲,可惜本來是正妹 瓜皮帽、半罩那種只適合輕度活動(腳踏車、溜冰鞋…等等)的東西 居然還拿來騎機車用…保護性跟本不夠 應該立法,騎機車不能載,瓜皮帽、半罩 此文章於 2014-05-30 08:58 PM 被 h12200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6
|
不對
就算當事人死了 輿論的聲音還是有作用的 起碼不要讓那位汽車駕駛被家屬往死裡打 也不要讓家屬認為道理站在他們那一邊 引用: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
引用:
很多這樣是不得以的,因為一堆八王蛋違規停車佔住慢車道,不從雙黃超車,就會被卡死在那台王八違規停車的車後面,不超車又會被「以為機車不能騎快車道」的駕駛叭。 另外公車停靠時也會佔住慢車道,機車只能去搶快車道,不然也會被卡死在公車後面,還會一直吸廢氣。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626
|
指責有必要嗎?
在下認為是有其必要 為何,為了避免其他人重現其錯誤行為,錯誤想法,錯誤選擇 而枉送性命 畢竟,性命比是非對錯更重要,更何況根本是錯 ![]()
__________________
![]() 財.色.藝.無德可矣?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
引用:
很難 除非是親朋好友或是親眼見到被嚇到的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除非是遇到什麼重大刺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