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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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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1
引用:
作者JWPW
人家都說最討厭商業化了

不過荷包倒是收的滿滿的

都敢把黃色小鴨當自己創作了

假清高

我自己是學美術的,這玩意霍先生的初衷 用巨人版小鴨 來放大呈現每個人兒時心境的氛圍。

● 使用創作、付費是合理的,台灣人很喜慣 不就是隻橡皮鴨 不能吃不能蒸
不能摸 是要付什麼費用........( 對用免費的合理化 頭頭是道 )

● 創作的初衷是那樣表現,未經創作人同意 就搞360度平台 掛聖誕燈泡......之類
說穿了搞台灣人最興的大拜拜那一套, 那叫做不尊重,某種程度是遭踏原創人的創意

Anyway 台灣最不欠的,就是酸民~
     
      
舊 2013-12-24, 04:21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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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74離線中  
m194007
Regular Member
 
m1940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3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fb_share_mobile

范可欽先生說得沒錯,「黃色小鴨」屬於全人類(但我個人並不很愛,可以不用屬於我沒關係),誰要做黃色小鴨去賣錢、去說他充滿愛、去說他代表和平都可以,每個在地球的人類都有權利做這件事。

所以從法律的角度「黃色小鴨」四個字不屬於誰、不能獨自申請專利權,但麗嬰房的黃色小鴨、東凌玩具的黃色小鴨、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就可以擁有自己著作權、商標權,在這些品牌或個人之下的黃色小鴨,是絕對應該受到法律所保障。

這次黃色小鴨展覽,是緣於荷蘭藝術家霍夫曼先生把小鴨放大的絕妙創意,因為所到之處大家感受到一種童真的質樸與單純,所以才在全世界受到如此的矚目與歡迎,也是這樣,台灣各單位才爭先邀請他帶著他的黃色大鴨來台展出。

這個展出很單純,是一個以「霍夫曼的黃色小鴨」為題的展覽,所以當然在展出內容中都環繞著這隻大鴨子的故事,去過哪裡、展覽的主要精神是什麼、設計這麼大的鴨子所需要的技術、製作過程的點點滴滴等。
就算設計展覽的商品,牽涉獲利的商業模式,都需在符合展覽主題的精神下,尊重創作者的想法與理念,完成展覽的規畫。

基隆黃色小鴨的前策展人范可欽說了「有失厚道」四個字,回應霍夫曼指控他的商業操作行為,但范先生如果如外界說的這般聰明,他應該不會不知道這次展覽是邀請「霍夫曼」來展出他的黃色小鴨,而不是展出屬於全人類的黃色小鴨大展。

所以當他說黃色小鴨沒有專利權,不屬於霍夫曼,所以就可以在展場盡情擺放自己想要的黃色小鴨、狂賣自己設計的黃色小鴨、甚至借用霍夫曼名義弄了個室內展場繳錢就讓你看更多,要怎麼操作也容不得你霍夫曼講話,管你霍夫曼有什麼原則,因為這是我范可欽的展覽。

那麼我真誠的建議范可欽,不用再跟老外對喊了,你這麼瞧不起他,何不趕緊請霍夫曼的小鴨退場吧!

把基隆的黃色小鴨展改成「宇宙無敵基隆小鴨展」,屆時,再也不會有人說你侵權、說你無恥、說你藉由某人名義大賺黑心錢了,你可以試試看,你自稱是****才子的創意,能否吸引這麼多人來看你的IDEA以及買你設計的商品。

說霍夫曼收取高額權利金不叫商業什麼才叫商業(馬英九系列造句聽得真的很煩),請問一下哪個藝術家的展覽是免費展出不收取權利金的,再換句話說,就算是商業他也沒逼你要你買單。

在這所謂「藝術交易」過程中,不也是經過你跟黃議長的算計,算算選舉的政治效益、算算你要的其他商業效益,最後算出老外值這樣的價值,並藉由他來包裝你們各自的企圖,才甘願付錢畫押嗎?

但當霍夫曼很清楚告知他不想跟你一起開個宇宙無敵基隆小鴨展時,你用欺騙、自私、扭曲的方式,強押人家的巨大小鴨入港,就是因為你清楚明白知道,沒了這隻霍夫曼鴨你的宇宙無敵基隆小鴨展,也沒了搞頭、議長的市長夢也碎了一半,不是嗎?

如果是這樣,你怎麼有臉出來說人家有失厚道?霍夫曼很清楚,他要的是霍夫曼小鴨展,不是你的范可欽小鴨展,外面各式黃色小鴨商品賣得嚇嚇叫,他也沒有任何意見,他也不會說別人侵權。
但如果打著他霍夫曼的名義,到處招搖撞騙,這當然是任何身為正常人類的每個個體都不容許發生的。只有你在鏡頭前面說得頭頭是道、理直氣壯,最後還來個有失厚道,真不知誰封你為****才子的,如果你真的是****才子,我真為****界感到羞恥。

大家可以不喜歡霍夫曼的創作、覺得他沒什麼了不起、覺得他很商業,但這件事情是有真理的、是有對錯的,別再假借「****才子」四個字,來妖言惑眾了。

●作者A小姐,文字工作者,曾擔任電視台記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mail protected]


原文網址: 別假借「****才子」妖言惑眾 范可欽有失厚道 | ETtoday旅遊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22...m#ixzz2oL6xdB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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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便宜吃豆腐,說得真清楚,可以就自己來。
 
__________________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http://ysmact.blogspot.tw/

此文章於 2013-12-24 06:32 AM 被 m194007 編輯.
舊 2013-12-24, 06:24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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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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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92
一隻破鴨有什麼好討論的, 雞毛蒜皮的爛事

看都不看

那天在外面吃火鍋, 被迫看了半小時台霉, 果然小鴨一出, 餐車, 賣紀念品的小販全部出籠,

整個事件, 以我看來, 那隻破鴨子被霉體炒作, 然後一堆人, 我想應該女性或小孩為主, 會去湊

熱鬧, 接下來就是和小鴨沒什麼關係的吃吃喝喝, 反正不炒這個, 也會炒別的


這種完全沒有藝術價值的東西, 能廣被台灣人接受, 可見台灣人內心的空虛啊

PS: 人多的地方就有商機, 這是我對這事的看法, 至於說為什麼人多, 這太深奧了

愈表象的東東, 愈吸引本島人注意, 尤其那種BLING BLING的, 黃色也代表警示色, 必定可以吸引呆丸郎

此文章於 2013-12-24 06:45 AM 被 鬼島一 編輯.
舊 2013-12-24, 06:41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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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離線中  
MMXPr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sp004697
原來放大就可以變另一種創作
又變成另一種智慧財產權。
真是好高明的手法……
那改天。我把米老鼠放大公開展出,
那是否意味著我擁有著放大版的米老鼠的智慧財產權呢?
記得以前美國為了迪士尼米老鼠的版權到期而特地修了二次法延長創作權
讓我不禁覺得這是歐美赤裸裸的壓迫
現今我看到的不是為了保障創作者而成立智慧財產權
而是為了排除競爭對手而產生的法律
別被歐美那種保護主義而洗腦了

就像I SO一樣,看到統一,大統,日月光的案例
你還會再相信I SO的驗証嗎?
起碼我是不信啦!

放大絕對可以是專利,

不然安迪沃夫的瑪麗蓮夢露以及罐頭版畫,只是套不同的色而已,
杜象的泉也只是把馬桶翻過來拍攝而已,
他們的作品也是到處被借展賺門票錢...

照您的論述,這些都不算藝術囉

引用:
作者鬼島一
一隻破鴨有什麼好討論的, 雞毛蒜皮的爛事

這種完全沒有藝術價值的東西, 能廣被台灣人接受, 可見台灣人內心的空虛啊

PS: 人多的地方就有商機, 這是我對這事的看法, 至於說為什麼人多, 這太深奧了

愈表象的東東, 愈吸引本島人注意, 尤其那種BLING BLING的, 黃色也代表警示色, 必定可以吸引呆丸郎

會有你這種說法,
可見台灣人的眼光多狹小,
你絕對是鬼島的代表,
住在鬼島酸島民,自己還是個鬼島民,

請你去看看這堆黃色塑膠,連鬼島對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區」也是一堆人擠著看,
如果你要說他們也心靈空虛,那我沒意見,
但是事實是在每個國家都引起旋風,
那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去了解事實的真相呀?


不然范先生就自己搞一隻可以旋轉,呱呱叫還穿旗袍的更大巨鴨,
說是自己發明的,跟這隻小鴨切割,
我想原作者絕對沒意見,
會不會有人去看,那就不知道了。
__________________
復活~偽沐紅衣

此文章於 2013-12-24 07:06 AM 被 MMXPro 編輯.
舊 2013-12-24, 06:57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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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XPr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geminiz
所以?
加州一年隨便辦數次的county fair就有這場面

台北馬拉松的場面,我看比基隆小鴨更盛大,
不知道在比甚麼?
__________________
復活~偽沐紅衣
舊 2013-12-24, 07:10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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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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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92
引用:
作者MMXPro
放大絕對可以是專利,

不然安迪沃夫的瑪麗蓮夢露以及罐頭版畫,只是套不同的色而已,
杜象的泉也只是把馬桶翻過來拍攝而已,
他們的作品也是到處被借展賺門票錢...

照您的論述,這些都不算藝術囉


會有你這種說法,
可見台灣人的眼光多狹小,
你絕對是鬼島的代表,
住在鬼島酸島民,自己還是個鬼島民,

請你去看看這堆黃色塑膠,連鬼島對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區」也是一堆人擠著看,
如果你要說他們也心靈空虛,那我沒意見,
但是事實是在每個國家都引起旋風,
那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去了解事實的真相呀?


不然范先生就自己搞一隻可以旋轉,呱呱叫還穿旗袍的更大巨鴨,
說是自己發明的,跟這隻小鴨切割,
我想原作者絕對沒意見,
會不會有人去看,那就不知道了。



被呆丸郎歧視的大陸, 現在變成比較基準了....我一向以為, 台灣經過N年的國際化後, 會比大陸強上一滴滴

原來我錯了, 是同一級的柳




是大陸進步了呢, 還是呆丸持續退化,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破鴨子好不好看, 我不用左顧右盼才能決定啦...我又不是無腦人

PS: 你如果去過大陸, 大陸人連車禍都能圍觀, 那麼, 圍觀一隻小鴨又有何難事

此文章於 2013-12-24 07:26 AM 被 鬼島一 編輯.
舊 2013-12-24, 07:24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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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XPr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鬼島一
PS: 你如果去過大陸, 大陸人連車禍都能圍觀, 那麼, 圍觀一隻小鴨又有何難事

這我沒話說
__________________
復活~偽沐紅衣
舊 2013-12-24, 09:29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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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z
Major Member
 
geminiz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西湖國小
文章: 125
引用:
作者MMXPro
台北馬拉松的場面,我看比基隆小鴨更盛大,
不知道在比甚麼?

基隆已被說反映不如預期
人氣如比台北馬拉松虛也挺合理
你要表達什麼?
舊 2013-12-24, 09:31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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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z離線中  
鬼島一
*停權中*
 
鬼島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392
引用:
作者MMXPro
這我沒話說


安迪沃夫<==這個你要抬出來, 好歹人家也變個色, 何況他又不只出這些東西

至於小破鴨, 就是WINDOWS 登入時的小鴨子啊, 什麼都沒變, 只是放大版,

這種東西你也要? 我不知原創者是誰啦, 但白人放的屁, 不要以為都是香的


看看台灣賣吃的, 再看看外國賣鴨的, 錢不好賺, 不要隨便就被外國人拿走, 這鴨子走了後, 請問給台灣留下什麼?

這種叫藝術, 我看你每天便便也叫藝術, 因為每天便便長的都不一樣

此文章於 2013-12-24 09:36 AM 被 鬼島一 編輯.
舊 2013-12-24, 09:35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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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一離線中  
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霍夫曼的作法,名聲,宣傳手法和評價
正如同JEFF KOONS這位美國當代藝術大師一樣

http://ichyoije.blogspot.tw/2009/02/jeff-koons.html
兩個人都玩放大藝術,也都不只是玩放大藝術而已

在藝術界的名氣不小
也同樣都是毀譽參半
喜歡的人認為是先鋒者
不喜歡的人認為那是在媚俗,嘩眾取寵,建立在全然利己的自我推銷之上。

就靜靜看好了
至少這隻鴨子的療癒效果是有的
而且發想者也有為自己的想法(姑且不論那算不算是創作)發聲的權利...

不是嗎?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舊 2013-12-24, 09:46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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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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