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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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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有那個『沒有私刑威嚇怎麼帶兵?』的意味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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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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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不要在那裡說別人在講屁話。什麼叫正常,說穿了正常只是你的自由心證而已。 因為現在的法律根本沒說什麼時候叫正常,什麼時候就不正常。你說照上面的規定操練 叫正常?但我想問你,你的依據是什麼? 我上面都把法律上對虐待的定義都說了。就台灣現行的法律來說,只要是死人都可以 用虐待罪來辦人的。就看大家有沒有去注意而已。 台灣的法律對於軍中的訓練根本沒有任何的明文規定,也無明確的去說明什麼叫做合理的 訓練,什麼又叫虐待。 以前軍中流行的話,叫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在那時因訓練過度而 產生問題的,大多數不會把它當成虐待事件來看。而那時的民情也是如此。所以那時沒 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洪仲丘事件後,民情變了。這時法律還是沒變的話,根本只會讓軍隊無所適從而已。 因為現在是不合理的訓練叫虐待。而什麼叫合理的訓練也依法無據。 所以我想強調的是軍中應該明法規定什麼情形下叫做訓練,什麼時候出人命了叫做意外 。而不是採取每個人的自由心證下來看事情。最終法律也沒有明確的指出什麼是可接受 的,而什麼又是不能接受的。最終的結果就是一句話,沒死的叫訓練,死掉的叫虐待。 而當是如此。你就回答我好了,如果你是主官的話,你敢操你的兵嗎?還是叫他們簡單 的做幾個體操運動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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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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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天下太平,你我都不會知道,但是現在人死了 但是現在人死了 但是現在人死了! 我還可以複製貼上繼續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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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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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我們看到整死他的只有戒護士… 真相已經被軍隊消滅,等你孫子輩翻案時再說集體謀殺不遲 俗話說:洪案翻案真相日,家祭毋忘告乃翁 引用:
但每個基層配醫官/醫護士真的很燒錢,而且操死人/操傷人還要負責 就算不用操課很爽我也不想接這爛缺,風險太高了 特別是那種有痼疾不講操死了來找我這種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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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3-08-06 02:29 PM 被 applebrea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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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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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燒錢?我記得義務役醫護士領的錢只比我多幾百元台幣 ![]() 不想接爛缺?除了逃兵以外,爛缺有誰可以不接的你說給我聽聽看? 在過來醫護士是大爽缺∼ 所有裝備業務士操課站哨公差誰能免除? 但醫護士不用開口,每天睡飽飽,以上勤務操課通通免除。 此文章於 2013-08-06 02:58 PM 被 KGB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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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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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是醫官都是醫學院的 你真的當過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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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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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說過全都是醫學院的??麻煩引言過來看看,有的跟都是 的分別你分不清楚嗎? 另外醫務士只要有醫學相關的都行,連藥專的都可以了,丟出去受訓幾個月急救訓練回來就是了,所以我才說是半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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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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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是想廢義務役嗎…所以我思考的方向是志願役醫護士官常駐啊 不然義務役一批來一批去醫療品質不佳又有人去投訴… 而且每屆的醫學院畢業生並不足已填補所有國軍空缺,所以還是得花大錢買安全 今天洪還好不是死在那軍醫手上而是死在醫院,不然那名醫官可能真的脫不了身 送禁閉室的人大家都想判殺人罪了,何況是死在軍醫手上的? 如果輕率的讓非醫護本科的人擔任醫護士 到時出包又有人要批國軍根本就靠關係佔爽缺啦 國軍根本就是做表面,國軍根本不懂醫療BALABALA.... 當年我新訓時同梯有一位北醫醫科,長官知道後立刻被抓去當醫護士跟醫官到處跑 為什麼他那麼忙呢? 因為8月颱風後新訓士兵600人中200感冒,站全營1/3 新訓中心才幾個醫官,一聽到有學醫的還是正統醫科還不趕快來幫忙 當時我只要爽爽躺病床養病就好,那些醫官跟本天天都在趕場 當然沒事時他們是真的很輕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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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3-08-06 03:46 PM 被 applebrea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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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3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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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一堆屁話還是讓人搞不懂軍法跟軍隊戰力的關聯
![]() 立法院今(6)日火速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軍事審判系統回歸司法體系。國民黨軍系立委陳鎮湘發言強調,洪仲丘案是凌虐問題,「這些凌虐的動作,我當總司令的任內,從來沒有看過,是後來慢慢增加上去」。 對於修法,陳鎮湘表示,對軍中的人權有了一個小句點,但不能忽略國家安全、不能忽略建軍備戰的大原則,讓軍人沒有榮譽感,沒有自信心,對長官不信任、對部下沒有信任,部隊將沒有戰力。 由於陳鎮湘對於修法的態度,備受外界質疑,公民1985行動聯盟甚至要求國民黨開除黨籍。在軍審法三讀通過後,陳鎮湘登記上台發言,語調激昂,情緒也顯得相當激動。 陳鎮湘一開口便表示,他是以多重的心情來面對這個問題,軍事審判移交給司法單位,他樂觀其成,但如果忽略國防安全,這是最大的損失。他強調,國軍建軍備戰60多年,不能因為一個洪案的個案,抹煞、否決、否定國軍一切的貢獻,這是不公平,也是不對。 「我們今天的競爭力,是因為有強大武力做為後盾,你才有今天的基礎啊!」陳鎮湘表示,一旦國防武力連菲律賓都不如的話,「後果不是你我能承擔」;如果今天不慎加思考、加強配套措施,國軍的士氣嚴重受到影響。 陳鎮湘細數過去的歷練,強調部隊的訓練不是一朝一夕,「我在軍中45年,在陸軍40年,『我們看到古寧頭戰役、八二三砲戰,當然這些我沒有參與』,但是96飛彈危機,我是參與者;921震災,我是總指揮官。」 他說,「如果我們的軍力系統不能發揮功能的話,我想這是國家的悲哀,剛才我所講的都會變成危機啊!」 陳鎮湘表示,此事他一開始主張既要解決洪案,使它不再發生,又要能夠兼顧國防安全,「那有什麼不對呢?」、「不能只顧了前半段,忽略了後半段,而後半段是我們永遠的根啊!」 「今天的洪案為什麼會發生?」陳鎮湘說,「所謂的凌虐是壓倒洪仲丘的最後一根稻草」,國軍精實案、精進案,他全程參與,再到精粹案不斷精簡,單位的簡併難免會產生疏漏,要用檢驗的機制去檢驗。 陳鎮湘指出,「我認為這次的疏失,不光是凌虐的問題,這些凌虐的動作,我當總司令的任內,從來沒有看過,是後來慢慢增加上去,這什麼原因啊?」這應該由國防部自己去檢討,不要再發生類似案件,法律才有意義。 陳鎮湘回憶說,各軍種有一定的訓練標準,他是空降部隊出身,當他跳傘的時候,他要跟部隊一樣地起立;當初的訓練,他是戴著鋼盔、帶著刀、帶著槍、帶著背包,他跟部隊一樣的訓練。 他強調,「如果我沒有戰力,我著陸以後,我跟我的戰士沒有辦法配合,我怎麼指揮部隊啊?」 陳鎮湘表示,部隊長講求的就是身教、言教,沒有身教,光有言教是不行的,所以如果未來的配套措施不完整的話,那是國家的悲哀。 他說,對軍中的人權有了一個小句點,但不能忽略國家安全、不能忽略建軍備戰的大原則,讓它產生重大疏失,使軍人沒有榮譽感,沒有自信心,對長官不信任、對部下沒有信任,這個部隊是沒有戰力的。 此文章於 2013-08-06 04:06 PM 被 帥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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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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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部隊裡頭多數都有操課規範,照著規範來自然就不容易有問題, 就算萬一出事也會先檢討制訂規範的人,但若是自己擅做主張, 出事就要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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