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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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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是有解約接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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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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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哪個層級蓋章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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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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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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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合約上的解約條件上次就戰過了,審核部門的糾正文你上次不是說是雞毛嗎? 你吹噓的半天的公務人員審核機制在不利於你的論點的時候馬上就變成雞毛了,合約都簽成不是嗎? 一個號稱上過採購法課程的人,連機關首長.緊急採購.合意解約都能一路搞錯,要說遠雄比市府可信 ![]() 引用:
所以可以仲裁合意,不能合意解約? 如果說仲裁結果"保密又如何,本案當事人是遠雄和市府,又不影響結果干你啥事" 那合意解約當事人是遠雄和市府,又不影響結果,干你啥事? ![]() 此文章於 2016-04-29 10:30 AM 被 salfonx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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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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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全部不見吧,反正就往有樓梯的地方逃囉 至於夠不夠逃生不是重點,重點是夠不夠空間設攤位 不然你要大雄怎麼賺夠本? 反正出事了,聽某位網友說遠雄會全部扛下來不是嗎? 所以少幾根樑少幾隻柱又有何關係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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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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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先搞清楚糾正的意思 人不是神,犯錯很正常,糾正是對事不對人 能改修正就修正,不能修正下回注意 辦大案審計來辦幾個缺失被糾正很正常 被你放大成十惡不赦的罪證鐵條當然是雞毛當令箭 至於柯P這種搞法很可能就是糾舉,乃至彈劾 這就是對人的攻擊,如郭冠英 至於審計有沒有用,柯P自建系統鬧成這樣子 仍拿馬郝適法性一點辦法都沒有,反倒自己搞到進退二難 講合意人家還不甩,真是有夠棒 至於仲裁是合約規定,雙方講好的爭議處理方式 本來就是該走的程序,至於合議解約是搓湯圓 一個要搓,一個不搓,看誰強誰弱,發展到底是符合誰的預期 不管講的再多,發展不符預期又有何用 至於解不解密是你在在乎的,與我何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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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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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看到合約的糾正文裡面舉出的幾十項問題點,不過柯P的糾舉跟彈劾咧?你聽說來的嗎? 更不要提啥"放大成十惡不赦的罪證鐵條"這種你憑空腦補的文字,就跟你的"合議解約是搓湯圓"一個樣 明明合意解約也是合約的走法的一部分,結果仲裁合意是講好的,解約合意就是搓湯圓? 這裡鐵口直斷預期的你不正是一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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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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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論上是機關首長及授權人員,但實際運作上不是他們說的算 我的主管也這樣消遣過上級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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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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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工程都可以開幾十項的缺失,何況是重大工程。
小缺失可以小到報表格式改版後,舊版的要重寫,字型不對,鐵件安裝位置變更(還過涵洞推管到另一端直井位置偏移了1公尺) 大到核心的零件,材料審核未過,物料船期延誤導致工期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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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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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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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錢算出來,大雄要是還不理 議員又在後面壓 最後還是會有處置的 不過反正大雄做啥你都覺得他很硬 沒甚麼好說的 引用:
你要不要去看被糾正的是哪些? 監察院會管你字型對不對? 哪些錯是不小心,哪些錯不是,可以自己判斷 不過都沒看過被糾正的項目自己猜,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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