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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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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較多數人認為好聽,不代表大家都認為好聽,要所有人都認為好聽,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這是主觀感受,主觀感受沒有大家都認為這種說法。 此文章於 2005-07-03 12:05 AM 被 mind8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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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強酸與強鹼混合所發生的化學反應名稱
文章: 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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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請問我有何義務要在唱片一出來就要先去試聽啊 隔一年想買再試聽不可以嗎 ![]() 黃金騎士果然滿腦黃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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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國家,政府可以自由的收稅,國企可以自由的漲價,領導人可以自由地賣國,專家可以自由的胡說八道,官員可以自由地吃喝**賭,法官可以自由的解釋法律,員警可以自由的抓捕打罵百姓,住房可以自由地拆除,歷史可以自由的篡改,官媒可以自由的黑白顛倒.... #0F559A #014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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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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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forum.pcdvd.com.tw/showpost....653&postcount=5 引用:
打自己嘴巴打的很爽嘛,人家能賣到11元以上是他的本事,你有辦法就不買嘛,不然你是在哭三小 自己說別人不能嫌,自己是哭邀個什麼勁 此文章於 2005-07-03 12:19 AM 被 R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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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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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題不代表主題,標題是唱片業者怒,為什麼怒?因為反盜版受到阻力,這才是主題。 音樂存亡的問題,不需要消費者來關心,因為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 倒了會有新的,也許爛唱片公司倒了,你就得其所願了 你可以提合法MP3的建議,但這本來就不是消費者該說的話 要說也沒什麼不行,但是沒必要 因為你不能保證一定能解決問題,失敗了你也不能負責。 所以主題還是在反盜版上,至於唱片公司爛不爛 市場機制會決定一切,也不勞消費者關心 爛你可以不買,你沒有任何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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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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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說這是消費者的義務,但我沒說你一定要盡這個義務 若是能力不足,辨不到的話,我也沒什麼意見 只不過做不到不用盜版的話 那當然唱片公司會用盜版當藉口 這就是因果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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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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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 1.「建議」或「批評」,本來就只是程度的強弱而已。你現在又說唱片公司可以被「建議」,但不能被「批評」,這… ![]() ![]() 2.或許是我這次跟你的討論,全程中幾乎都是用溫和笑臉-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538&postcount=2 想想我一年前才被你和阿諾(botdf)罵個快不成人形,如今同樣的內容卻又被你謙說成只是「建議」?還真是有趣。 ![]() P.S.沒辦法,有了上次的經驗,我現在已經知道只要是跟你的討論,輕鬆應對即可,實在不用太認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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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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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新開的聊天室嗎...^^
諸位加油 ,我明天早上還要上班,先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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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名檔的意義是方便找到自己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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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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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消費者該說什麼話?難道只能說 "這個讚""這個好""這個物超所值嗎" 消費者不能批評不能存疑不能提意見,那買CD裡面附的那張消費者回函裡面的意見表是附假的喔,既然我能寄意見回函,那我當然也可以討論 你想禁止其他人提出意見???去吃屎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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