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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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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是如此 , 差一點開 pcdvd 同學會 ![]() 引用:
如果 s 也告我 , 那我就可以證明清白了 ![]() 此文章於 2010-11-08 09:24 AM 被 A RO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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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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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s大告失敗
那那些因為這件事被牽連的人應該可以請領交通費或者工作補償金才對 失敗的一方應該多少要出一下 不過要請領的人或許也要提供証明之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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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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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也不算失敗,要告的話還是可以全告 只是他自己也會怕 並不是說告的越多越爽 以這次為例,原告必須要去被告居所附近開庭 就是告太多全省走透透,他自己要跑一次偵查庭然後在法庭 如果偵查庭那邊有疑問,那原告跟被告又要在出庭一次 然後送上法庭,一次沒完在跑一次. 另外被告是沒辦法請領這些的,只有證人可以 此文章於 2010-11-08 12:21 PM 被 amd21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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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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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哪個年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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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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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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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80年代後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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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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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問問樓主告amd和淫長是用什麼告得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嗎
![]() 刑事還是民事 ![]() 之前不是有個人本還是廢死的誰被一堆網友幹譙罵腦殘什麼的, 結果對方把那些網友全告也不用出庭沒他的事...怎麼同樣是告差這麼多 ![]() (PS:那件事唯一對抗他的法律學生勇者後來如何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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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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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又是什麼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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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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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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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980? 很抱歉 那時我還很懵懂無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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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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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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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都是用刑事來告 不過 一個算是有理之提告,一個算是無理之提告 有理之提告的可以不用承擔法律上的後果,被告最多只能避免被起訴而已 而且被告也必須要配合原告的居所地方上的法院傳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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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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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篇說錯了 .. 刑事訴訟法 第 5 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第 11 條 指定或移轉管轄由當事人聲請者,應以書狀敘述理由向該管法院為之。 你文中所謂的有理與無理 , 指的是你個人被告兩個 , 還是兩個人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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