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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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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輿論抨擊是一回事,但就法論法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法官判決還要想到輿論怎麼批評,那他的法學知膱不都白學了。 我們還要法官幹嘛?以後有判決就全民公投就好啦 更何況是嗜血煤體所操作的輿論,這種輿論,到是是民意?還是民粹? 任何事都是一體兩面的,我不認為"助人為善"的價值觀會徹底摧毀 就好像我前面舉的例子,今天你熱心助人載朋友回家,路上出車禍害朋友死了,道義上難道你不用對朋友的家屬賠錢嗎? 那是不是因為熱心助人反要賠錢,你從此就再也不敢載朋友了?完全是兩回事吧。重點是就算是熱心助人,只要是因此而害死人,道義上仍然還是不能完全免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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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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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沒弄錯,應該有一種判決結果俗稱"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正確用語即"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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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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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有理我就閉嘴,明天再來
要命,其它的地方吵的更兇,而且那裡能學到的東西還更多 此文章於 2005-08-28 03:58 A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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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充滿輻射 電磁波的地方
文章: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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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玻璃娃娃協會理事長說: 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 如果 真的不想要拿錢 為何理事長 還要經過幾次 ..... 是幾次喔 不是一次 也不是兩次 是兩次以上喔 的協商 才讓顏家說 不拿錢滴 且看到 "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了嗎 原來 ..... 事實 是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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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 若有得罪之處 尚請見諒 此文章於 2005-08-28 12:43 PM 被 kknd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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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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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娃娃應該留在家中,不要出來害人比較好
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有事旁觀就好,不要太雞婆 此文章於 2005-08-28 01:36 PM 被 bojon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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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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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玻璃娃娃應該全部安樂死, 不要留在世界上比較好... 這樣您應該會比較滿意吧 這樣好了 所有老人/殘障人士都應該留在家裡不要出來害人 玻璃娃娃也是人 就一個兩個壞而就說全部都是壞的? 合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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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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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件事造成的後遺症是..
把自己顧好點比較要緊... 還有.... 我們怎們知道遇上的不是那一兩個壞的呢??? 我們又怎麼知道...遇上的不是壞的...但是他的家屬是壞的怎麼辦???? 我們又怎麼知道...遇上的是好的 家屬也是好的..但是律師為了賺錢....然後.... =========== 除非 以後有免責條款...不然我們小老百姓要怎麼幫助人呢? 出了事...拿什麼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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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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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很多,偏偏難遇到!?
壞的一個兩個,偏偏就遇上, 真的很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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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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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在大部份的人都支持陳同學,我想從另一個方面來思考
我覺得引起大家反彈那麼大的原因有幾個, 一是法官時講的要有 .專業人士(那有那麼多的專業人士可以隨時幫助呀?零分)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X的,我就不信法官沒失足跌倒過!零分) 二是顏家所講的 .要真相(有什麼真相?零分) .要公道(現在全台灣的公道都在陳同學那!零分) .終於還他弟弟一個清白(他弟弟有什麼清白呀,又不是被人汙陷~零分中的零分) 由於陳同學的滑倒以致於同班同學致死,這點過失是絕對不可否認的,雖然他是出自於愛心,若是顏家以及法官只針對這點在媒體前講的話,應不致於引起這麼大的反彈 但是看到法官還有顏家講了很多不該講的話,以致於引起台灣社會大眾的反彈,結果弱勢的殘障人士也跟著受難,這也是常人所不願見到的.我也是很不爽那個狗屁法官所判的,還有顏家所講的話,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先冷靜個二天看看反方的講法,因為衝動的思考往往會有盲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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