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
引用:
這隻應該跟打疫苗無關,新聞有講脫水,不知道在搞什麼毛搞壞身體 脫口秀上講說自己打新冠,流感,帶狀皰疹疫苗一堆,什麼到現在都沒中標三小耶穌愛她 忽然昏倒,現場的人還以為她在表演 ![]()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7
|
引用:
不掃也是有可能被罰 我很難建議掃或不掃 我自己是會掃啦... 雖然我已不太出入那些要掃qrcode的場所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引用:
歡迎加入叫外賣 XD (家人點菜也請騎士放門口就好)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
昨天看臺南那樣,建議大家還是掃
除非你不用手機 細胞簡訊那個就類似監控,有確診者跟電信公司要該區基地台資料找到你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95
|
引用:
這種像竹竿的一樣倒下, 脫水你相信...... ![]() 我自己運動誘發嚴重過敏性休克過, 也沒這樣像竹竿倒下.... ![]()
__________________
“Suffering is not good for the soul, unless it teaches you how to stop suffering. That is its purpose.” - Seth Speaks: The Eternal Validity of the Soul “Live every day to its fullest, and do not be a slave to your hopes for the future. If you do not learn to enjoy today you will not enjoy the future no matter what it may bring.” - The Seth Material “Desire, wish and expectation rules all actions and are the basis of all realities.” - The Seth Material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
引用:
反正看看,都打超過三星期,很難認定 她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短期內打太多種疫苗,造成免疫系統過度反應身體虛弱 我前面講的親戚近期也是打了其他疫苗 結果上星期打完第三劑副作用大 之前臺灣那個8+9打完疫苗隔天做重訓就很北七 打完前幾週最好是好好休息不要太操勞 此文章於 2022-02-14 08:57 AM 被 cys070 編輯.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引用:
真的很扯 一月多就已經發生類似事件了 當時被轟的是新北 結果中央也出來喊一同適用桃園專案了 當初雖然覺得中央應該盡快修正規定 統一由公費支付 不要規則是自費 然後又符合專案者又可公費 自費還公費沒人知道,乾脆不主動實聯 但同時也以為 至少中央出來講了 應該這類事件就告一段落了 結果根本就是笑話 下面部分基層還是繼續照現行法規要求自費 一下桃園市民一下新竹市民爆料 曝光後 首長再出來說誤會,有吵有公費 沒吵就自費 疫情都多久了還在一國多制,況且匡列標準不一,一下寬一下緊這種情況民眾還要自費也太扯了 現在看到比較沒傳出問題及有明文說明的就是北市、高雄 北市: 若為政府要求居隔者:旅館費用全免。 民眾另外可申請中央的1000元補助 高雄是 標準房型1500元,扣掉中央的1000元補助跟地方的補助500後若仍有差額由市府買單補助。 ps:中央1000元/日補助條件是無薪資才可申請。 例:居家隔離假政府未強迫企業支付薪水,所以若公司未扣薪水那1000就無法申請 公司若扣薪水,就可以申請,但例假日薪資已包月薪中,所以工作日才能申請每日1000元補助 中央還是快統一規定吧,不要讓人搞不請楚是算特例還是算通例,搞到大家都不乖乖實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
... 看不出來就是要搞差別待遇嗎? 我不想很直白地這樣說, 但這是新常態, 早點習慣.
而且另一個是行之有年的陋習: 有吵有糖吃, 要先皮一點, 厚黑一點, 先小人後君子問清楚! (你越乖, 就吃定你了)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20 您的住址: 天龍國蛋殼區
文章: 1,349
|
防疫指引 戴口罩 勤洗手 社交距離 刷QR。
口罩 刷QR 要罰,燈會人擠人怎不罰?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
引用:
真的是有吵有糖吃 連個規定都統一不了 實聯制也是一樣 法令公告都是訂好玩的 公告寫得好嚇人但也很清楚 實聯制、維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等為公告防疫措施不遵守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1 項第 6 款。 罰3000-15000 那地檢署人員出事 指揮官跳出來說 實聯制非強制 不罰 ... 是怎麼一回事?? 台南聽到後跳出來說明明有罰則阿,我們已經有300多筆開罰紀錄後 指揮官又改口說是地方主管機關權責授權地方... 根本就亂七八糟 所以到底是罰還不罰 如果地方還是中央決定 --- 傳染病防治法雖然地方主管機關是執行單位 但明明就寫很清楚 是依據中央指揮指示,一下公告說要罰 一下地檢署人員未遵守出事又說不罰 然後地方罵一下又說地方可以自己開罰 -------------------------------------------------------------------------------------- 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 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下列措施: 一、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 二、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 三、管制特定區域之交通。 四、撤離特定場所或區域之人員。 五、限制或禁止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出入特定場所。 六、其他經各級政府機關公告之防疫措施。 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一項地方主管機關應採行之措施,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應依指揮官之指示辦理。 公告: https://www.cdc.gov.tw/File/Get/wQSdJQWMu4owz4tfemumCw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