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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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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硬凹,我本來的意思就是 公眾場合製造二手菸『害』的人 沒資格申張他在公眾場所吸菸的人權 只是為了少打幾字方便,所以把話簡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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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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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弟記得以前職棒有選手是嚼菸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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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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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又扯到這個543的幹麼... ![]() 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你貼出來還是沒辦法解釋為何依據你的邏輯--沒有益處就不會存在至今 但是毒品到現在還是存在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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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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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這樣喔 那我以後說人是"豬狗不如",也能解釋說我的原意是"那些豬狗之輩在對社會的貢獻上,與你這樣的人中之龍相比自然是大大不如" 生氣???哎呀,我只是為了少打幾字方便,所以把話簡化了 ![]() 此文章於 2005-05-28 09:39 PM 被 aoki_r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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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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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煙草本身沒有燃燒後釋放有毒物質的特性,那要求改善的自然會把目標放在添加物,而不會單純放在菸上 記得嚼菸草和嚼檳榔有點類似,都要把汁吐掉,是不太雅觀&破壞清潔啦 不過至少不會有一堆尼古丁和有的沒的飄散在空氣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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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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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麻,對人有益處喔,我有資料,你需要我再提供 其它的我真懶得找了,說實在都被認定為毒品了 你在爭毒品有沒有益處,沒有意義可言 引用:
如果你怕二手菸害,你也可以選擇不要去吸菸區呀 空氣中的有害物質難道還少了?那你最好不是開車,還有工廠也禁止呀 拒絕受傷害的權利沒有被剝奪,否則就不會有菸害防治法了 因為法律不承認稀釋在空氣中的菸是為菸害。 引用:
但實際上並沒有被禁止,這也是為什麼菸沒有被禁止的原因。 你無所謂,可不代表其它人無所謂, 試問你要怎麼說服那些反對的人 說禁車有合理性正當性? 引用:
那是因為法律規定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不是『微量』傷害 同理可證,在公眾場合排放二手菸,法律也有承認這是傷害 但是我在家抽菸,法律則認定這個微量傷害,不算傷害 就好像你車子的排氣管廢氣的微量傷害也不算傷害一樣 此文章於 2005-05-28 09:48 PM 被 kog78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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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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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都被禁止了,你還想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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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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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沒有解釋的話我會生氣 但你有解釋的話,我就不會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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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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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 無法自圓其說 也不要見笑就耍賴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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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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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說回菸草跟尼古丁,如果嚼菸草會致癌,全面禁止合理嗎?可以嗎? 沒有正式的醫學報告指稱尼古丁會造成細胞癌化、會造成人體細胞不可逆的機轉。 所以,指著尼古丁說它該死、它是兇手就有點荒唐。 因此,針對二手菸害的問題,重點應該是防制菸害,像是如何減少臭味、如何減少致癌物質,甚至於嚴格規訂抽煙的方式、位置,而不是"全面禁菸"吧? 雖然這樣做可以一勞永逸,在人類社會應該不可能達成吧? 此文章於 2005-05-28 10:01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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