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真的嗎 那我家被騙的六七十萬怎麼都沒有消息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月球隔壁
文章: 60
|
到現在如果還有人相信這群人是無辜的,這不是蠢就是反中反到失智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
引用:
是理性中肯 不過他也有提到一些點 雖然台灣有管轄權 但不管是國際現實還是法理上 肯亞讓中國公安把人帶走並沒有問題 有些點也是台灣自找的 案件你沒有參與查緝 人家要把人丟出來的時候也沒有第一時間發聲 直到中國要帶人才發現事情不對 加上以往讓人不信任的案例來看 肯亞跟中國根本就不想把人交給我們 馬來西亞這幾個中國肯放手應該也是一次測試 但結果不意外...................... 當然不是說台灣不要去爭取 但是那些名嘴跟腦殘政客不要胡言亂語 此文章於 2016-04-18 10:47 AM 被 orea2004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您其他的點我都同意,比如馬來西亞. 但前面已經說明過了肯亞案的法理怪象, 中國向肯亞要求管轄權這點沒有問題, 但是肯亞交人這個動作本身就有問題, 包含違反肯亞自己的法律以及國際法. 所以才會變成肯亞判決書寫驅逐出境, 實際執行變成引渡,對外說法是移交遣返.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如果相信這種話,就中了中國溫水煮青蛙的計謀了. 中共司法向來沒有程序正義的概念,正義是為黨服務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人家會說鄉民還不是看立場選媒體當鍵盤柯南,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
原來台灣人在國外地犯罪被抓還要牽扯到1.台灣主權2.台灣人權3.台灣人無罪推定原則 真是失敬 失敬 臺灣果然是地球上最驕傲的族群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
引用:
現在的流行不搞這套了 現在流行鍵盤辦案、網路法庭 判決有罪無罪的條件是什麼? 人氣 網路上的的大家都是正義人士 那麼多正義人士都說他有罪了,那他一定有罪!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590
|
詐騙集團:
今天是值得慶祝的一天 , 因為 從今以後, 只要在非邦交國犯罪, 受害者不是台灣, 就算我們在國外被抓了, 台灣最親切的人民也會用台灣主權和人權來保我們回家吃豬腳麵線 民意也是歡迎我們的, 不愧是最美麗的風景 例子已經開了, 以後都會變SOP, 真是太棒了
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用擋簽名檔帳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