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
引用:
關於混合車道,我在前面有說過,簡單再提一下 混合車道,規範來的,連法都不是,至於他是什麼,需要專業的來,因此對於「法源位階與適用順序」的問題,連邊都摸不上XD 所以我說最多給你在旁邊註明,但絕對不可以打個大叉叉!!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
引用:
看起來您會自動忽略很多不同的意見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
引用:
所以台北來 汽,機車 減量吧 沒有比台北更好條件的地方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
引用:
去爭那條車道叫做甚麼名稱,根本就和主題無關,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會去碰這個部分. 我要指出的部分,就只是樓主所言[很多人都不知道中間那條車道(不管叫甚麼名稱)可以騎機車],這是錯的. 你可以試著回答我上面貼圖中,2號車道是不是可以騎機車? 然後再問問自己,真的有智商沒問題的人,會認為2號車道不能騎機車嗎? 而會提到[法源位階與適用順序],是因為幾位網友一再強調法律的位階問題. 而經由連結中專家的說明,我們可以知道[適用性]和法律位階高低的關係,甚至會是完全相反的. 因此,我並不認為那一方完勝. 應該還有討論空間.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還是說~換你要說那條不是混合車道了!? 此文章於 2012-07-27 12:16 AM 被 weirock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
引用:
那條是不是混合車道是有爭議的 ![]() ![]() ![]()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
引用:
確實您在前面並沒有在討論混合車道 只是在前面您的回文提到了我才在這邊又跳針說了一次我的看法 而2號車道的問題,您、我、樓主都是認為可以騎的 不過樓主也有提出很多人都騎在路肩的證明 但我相信那些人智商是沒有問題的~ 可是既然2號車道可以騎,為什麼人們都騎在路肩呢? 法律位階的問題應該是我一開始起頭的 因為那個大叉叉的關係 想說會不會有懂法律的來解釋一下 結果沒有XD 我只是想要說明,為什麼會用一個不是法律的東東卻硬要把法律名詞畫大叉叉~ 此文章於 2012-07-27 12:29 AM 被 太古 編輯. |
|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9
|
引用:
我說了很多次,最多讓你在旁邊註明也可叫混合車道 但不可以畫大叉叉! 不過要我選邊的話,我會選擇那條不叫混合車道! 用快車道這個法律名詞比較精準! 您認為混合車道這個名詞有幾個人在用??誰在用的?寫給誰看的? 營建署內部公務員?承包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補充一下 從過去的帖子到現在 你提的問題~我也盡量回了 但我提的問題你好像都不打算回的樣子 貴黨都是這樣在宣傳理念的? 引用:
警察、法官、檢查官 你不知就代表沒有!? ![]() 前面物競天擇先生好像有po到案例 ![]() 此文章於 2012-07-27 12:37 AM 被 weirock 編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二手市場
文章: 89
|
打錯沒事
![]() ![]() ![]() ![]() ![]() 此文章於 2012-07-27 12:36 AM 被 二手男 編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