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522
|
引用:
照這種標準,體罰也從來都沒有辦法讓所有小孩不再犯案 任何的處罰犯罪的方式與管道也無法百分百避免再犯 那是不是全天下所有的管理或處罰方式全部都是無能的鐵證呢?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
|
在這邊....引經據典是沒啥用的......尤其是一下子拉那麼長.....
有沒有重點.......才是重要的.... 難不成是因為自己怎麼說都沒辦法給出具體而且有效的方法......所以??..... 我真的只看到2:01pm那一篇"轉貼"的第15行...就直接跳下來回文了.... 實在看不下去......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
說說我自己的心得:
翻了共101頁的人本電子報。很明顯的看到幾個主題: 1.反體罰 2.如何與孩子溝通 3.書評短摘 4.教育時事議論 5.教老師如何成為一名老師 6.頌揚森小與三重基地 ---------------------------- 但是針對問題學生的處理,幾乎很少提及。或者應該說,他們強烈傳達著「如果照我們這樣做,不會有問題學生產生」。只是問題學生是存在的問題,該如何解決了,我在裡面看不太到所謂的方法與程序。 另外,電子報給我的感覺,如同直銷公司提供的資訊,如此誘人,很容易陷入這美麗的糖衣中,很佩服他們的文筆,真的。 不過討論區就很有趣了。清一色的公幹,不見任何管理員或人本工作人員的回應。或許他們真的認為上媒體的效果,比在討論區慢慢回應他人的質疑來的有用吧。
__________________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98
|
引用:
可沒有人說體罰會讓所有小孩不再犯案唷~~ ![]() 但人本相信「愛的教育即便是小孩犯下了錯,所有行為都可被導正」 既然認為萬能,那就要保證他教過的小孩不會犯案... How ?! 請證明∼ 會很難嗎?依照人本的邏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259
|
看很久了
說難聽一點 連辯不過別人要退了 還是只有嘴炮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Greenhouse
文章: 192
|
既然要討論,講的合情合理是基本,不能因為東逃西閃回不到重點就要跑,要跑也就算了,跑前還撂下一句-「因為大家都不理性」,真是有一套,人本觀念的支持者就是這樣無俚頭的打著高空跟嘴砲。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
S大 雖然說 人本定義了 造成身理的不適的處罰叫做體罰
但是 現在情況是變成 死小孩引用成 任何處罰都是體罰 但是有看到人本在老師被隨便告時出來幫老師辯護嗎? 你舉的例子 都是有用的才會寫上去 會有人把失敗的例子和大家分享嗎?? 你舉的愛的教育 很感人 是說明愛的教育有用 但是不代表適當的處罰是沒用的... 打人的學生 在了解原因後 不需要作懲楚嗎? 記過不痛不癢 照打不誤 頌楊森小就不用了 那個要花多少錢?? 這不算是排擠嗎? 定義體罰與處罰 這是個人主觀 但是老師的主觀和小孩的主觀依樣嗎?? 有些咬文爵字 說真的 不過是為了論文發表需要...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
引用:
我想到 人本的頭頭們 不都是教育相關系所的教授? 牠們的理論 實驗 可以出論文ㄝ 相信對她們的教授名聲之路很有用.. 因為重點再於實驗 所以可以把不在人本但是信奉愛的教育的例子拿近來支持她們的想法 所以也不用多少人去回應討論區的問題 反正會有被洗腦的人或義工去回吧...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
~~ 刪
這八點流露出一種以「啟蒙」和「矯正」為「教育」的思想,太多教育學概論的教科書都能逐一指出其保守與侷限,我不願多花篇幅於此。我想質問的是,李老師維護「管教」、「罰」、「罰站」,乃至於「打罵」,為何獨獨不敢表示他對「體罰」的立場?如我先前分析,罰站五分鐘未必是體罰,也未必不是體罰,那麼我們不談罰站,就談大家公認是體罰的打手心吧。李老師到底贊成不贊成打手心呢?我懷疑,如果把前述八點中的「管教」和「罰」都代以「打手心」,李老師仍然是贊成的吧?依我之見,這就是現今教師支持體罰的策略,即聲稱反對體罰,再故意將「管教」和「處罰」和「體罰」三者混為一談(三者的關係約如附圖),最後以「管教」和「處罰」來掩護「體罰」。所有教師團體,以及幾乎所有的教師,都反對體罰,但是他們非但反對任何人對體罰下的定義,同時也不肯發表他們自己如何定義體罰,這真是詭異之至。 李老師的結論是,「零體罰政策」令教師活在「今天罰學生,明天會上報」的恐懼下。我認為,教師沒有想清楚體罰的定義,覺得自己動轍得咎,所以才會恐懼。教師可以不同意別人(包括教育部)的定義,但不可以不提出自己的定義(例如:打手心和打屁股是體罰,其他都不是),而一旦提出自己的定義,就要勇敢的去反對那個已有明確定義的體罰,不要再把明明是不同概念的「管教」和「處罰」扯進來了。 ...[/QUOTE] 這一篇就好笑了 說教師沒有想清楚體罰的定義 但是作者之前說明的也是沒有說明處罰和體罰的差別 真是純粹為了撰稿費阿... 怪不得葉教授會受歡迎 其實他那種調調的人多的是... 有很多純研究者 只會分析 但是半調子 或是根本不能實行... 此文章於 2006-05-23 05:18 PM 被 虛心受教 編輯.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522
|
引用:
既然體罰沒辦法讓所有小孩不犯案 依照你的邏輯,那還體罰作啥,讓你爽的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