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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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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幫人要用對方式,要幫就幫到底,可以幫忙找店租便宜的地方,甚至是看能不能 無償使用一小角,或是發起募捐有一筆資金做生意,方法很多不一定要違反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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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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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們都是幸運的一群,可以獲得廣泛資訊。 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id=34&docid=824 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4865/D.html 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4730/D.html 此文章於 2012-10-23 08:39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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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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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歹命人既之為歹命人 . 就與一般人不同 勿以一般的理所當然來看待歹命人 ............ 社會夾縫中求一天三餐四人溫飽已很辛苦了 讓一條路讓人走就是在幫他了 社會規則 ?? 若 . 所有的社會規則只以該規則的完滿性為追求目的 ... 如 . 法律以法律為目的 . 商業以商業為目的 . 政治以政治為目的 .... 皆不以人位為目的 那 . 法律倫理 . 政治倫理 . 商業倫理 ... 等等的書籍都可推去燒了 倫理的喪失既是道德的沉淪 . 將會抽空所創見形成的社會規則之內裡 沒有人的關懷價值在前 . 這些質變的社會規則都是假的 . 並是有害於社會的 現在台灣的經濟 . 政治 . 法律之問題都在這裡 科學倫理(道德)呢 ?? 看看費曼怎麼說的吧 ............ (給予諸位平行思考) 引用:
參考 此文章於 2012-10-23 08:59 P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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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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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住不久,不過是體驗過三任市長罷了 台北警察和其他地區差距就是明顯,這種事用不著酸言酸語 可以學學馬九下鄉long stay就知道差距在哪,可恥兩字你就自己吞下去 還有你沒見著[形容]這兩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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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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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胡扯啦,真的在胡扯,是你自己寫五步一崗,十步一哨 請去用一下 google 街景,除了一些重要機關和地區外,台北市是不是到處都看的到警察? 還是你是打算告訴我,連交通警察在重要路口執勤交通勤務,這樣也叫做五步一崗,十步一哨? 就算真的有很多警察的地方,你要不要搞清楚,為什麼這麼多警察?容易塞車的路口,當然有一堆警察在值勤,這不是廢話嗎? 要形容也得找個合適的形容詞或者成語,亂用一通你還自以為這樣可以凸顯所謂警力差距 就算你打算這樣來扯城鄉之間的警力不足,一座大城市裡面這麼多人,這麼多複雜的社會系統要運作,你不需要多一點警察嗎(其他的公共事務人力也一樣)?沒有人這樣比的 此文章於 2012-10-23 09:56 P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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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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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等你出台北圈到其他地區住住看不就知? 胡扯兩字你還是要自己吞下去 只不過住過說說嘴,也讓你說胡扯 隨便你怎麼想,懶得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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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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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想表達甚麼,要根據事實,而不是說一句我只是形容而已來混過 你叫我住出台北圈,對不起,我自己將近十年多住過桃園、嘉義台中等地 剩下也不多說了,你本來就該根據事實,而不是自以為是 此文章於 2012-10-23 10:11 P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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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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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imaike. 好歹指出了除了博愛特區外,其他地方沒有很高.... 你一直堅持整個台北圈都很高 那要不要說出一個明確地點,好讓鄉民見識一下.... 就印象所及....真的不高 永和算台北圈吧...週六週日都在永和街道閒晃 (頂溪捷運站-永安捷運站-中和遠東工業區間閒晃溜達) 不要說警察,連交警都很少看到..... 此文章於 2012-10-23 10:20 PM 被 palmdev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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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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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甚麼好奇怪的,而且最後一句你說對了 很多人住進去了 就很容易的變成天龍人 回到原來成長的地方就酸這地方根本就沒再進步啥的 聽了實在很噁 ![]() (你沒見我前面說的 - 天龍人到處都有,只是碰巧台北比較多) 開始嫌棄一些人討生活的方式 如果是作奸犯科就算了 流動攤販賣根地瓜也會被嫌棄甚至檢討到身世背景去了 說甚麼合不合法、繳不繳租金啥的,好啦看五分埔上個月 五分埔貨車擋道 童燙傷急救受阻 有店面的更囂張更糟糕,這裡樓下是店面,樓上是住宅 街道又小條用小推車運貨還可以,貨車整台開進去卸真的太勉強 平常擺到大馬路上做生意的都有 如果賣根地瓜有影響到公安、擺攤到大馬路上危害到交通安全、惡意占用騎樓讓行人連路都沒辦法走 那被檢舉真的不能怪誰 可是這位媽媽呢?在捷運站出口賣根地瓜,就有人不順眼了 轉貼至 -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type=1&theater ![]() 小孩還摔下來 ![]() 但偏偏天龍人就是會冷眼,有人越淒慘,天龍人越高興,反正法律至高無上論 一句流動攤販就是非法 絲毫沒有考慮現在景氣差,很多人沒辦法好好就業只好轉業成流動攤販糊個口 租的起店面誰想在外面跑給警察追,下雨天還做不成生意 要減少流動攤販數量就請政府搞好經濟 訂下嚴法治標不治本,人民基本的生計問題解決了沒有? 尤其碰到了,沒有同理心也缺乏同情心的天龍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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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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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自己 也是要24小時拉三歲和五歲兩個小鬼的人 上面這張圖 大概讓我掉了一小時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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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 此文章於 2012-10-23 11:13 PM 被 42章經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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