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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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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另一個三對一的新聞
如果男生都說自己沒做, 最後是不是會變成無罪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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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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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是依據檢察官提供的證據來判刑, 檢察官不處理或是不會處理時, 法官就沒有判刑依據, 然後就是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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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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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接下來就要驗**** DNA 毛髮之類的 如果沒有 通通無罪 捉賊裝贓 捉**在床 基本的證據保留都不會能怪誰 ****之後 只要不洗乾淨 女人的生理結構會自留一部分證據 除非事後傻傻的沖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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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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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說這樣的想法是錯的 但是在我們的這個社會,就變成處在這樣的情境裡的人 想咬誰就咬誰 Ex : 被車撞了,醫生全力搶救.搶救前家屬跪求醫生.搶救失敗 , 家屬怒告醫生醫療疏失 咦?那個肇事者?嗯 告他拿不到錢啦 ~ 告醫生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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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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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被撞癱瘓的是法官親人好友,達官顯貴. 還會是同樣的判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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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新店溪邊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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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時候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你看看酒駕的可以叫市長來領人又打抓人的條子, 自己沒事市長沒事, 有事的只有條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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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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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標一下關鍵字。太多刑事案件在這階段打混,滿分100,蒐證到40分就隨便起訴, 到了法庭,被對方花大錢聘來的律師輕鬆打槍,就成了現實的羅生門。 很多時候,更混蛋的是檢察官。遇到這種恐龍,能不搞成冤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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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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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相同的證據,判決應該都差不多,當然,例外不會沒有,昧著良心的判決也不是沒有。 但重點是,一般情況下,達官貴人、法官或是檢警自己的親人好友的狀況, 檢警不會如此草率的在法庭上提供粗糙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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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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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若有機會查一下歷史,不論古今、中外, 沒有一個例外的。 因為每個人都想成為有錢人,就是想擁有這特權, 看這不順眼的人不是憎恨制度,是恨自己沒特權。 雞生蛋,蛋生雞,無始終的循環。 此文章於 2012-10-14 04:08 PM 被 esp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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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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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然沒那麼嚴重,但去年10月我騎單車行經一下坡路段, 後方來車飛快撞擊我左方握把後逃逸無蹤,由於是下坡, 人車分離後,單車在撞擊點附近,人飛離大約七公尺, 大小傷口共八處,包括頭部,我起身後發現左肩幾乎 不能動彈,單手將車騎回家,經過大約半年治療才痊癒, 這過程,我絲毫沒想報警,機會渺茫、徒增困擾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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