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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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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 所以才跟你說可以電話中親自告知, 或去公司當面說清楚 你在打結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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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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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基隆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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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離職人有沒有好好辦離職手續?當事人自己清楚! 不過我認為員工可以沒品離職,但公司格局應該大一點! 不然以後誰敢去上班啊?會用這種方式搞員工,我看主管心態也不正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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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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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看去果然在台灣也只會出現這樣.
公司很爛, 爛在違反勞基法和不懂得玩員工, 明明有更好的方法玩死他... 員工很爛, 爛在自己的態度和不懂得玩公司, 一樣有更高明的玩法... 所以這樣的結局也只是剛好而已. -- 要離職只要有"通知"即可, 至於要做到怎樣的通知, 一封E-Mail甚至口頭一句話都算 此文章於 2012-09-28 02:22 PM 被 lat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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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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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你沒看懂吧 早期沒人抱怨 FAX 怎麼樣 現在 抱怨 EMAIL 有什麼用 這個責任在誰那邊 A說我通知了 B說我沒收到 你要相信誰 對於現在科技來說 為何 EMAIL/FB/簡訊無法認可在這樣的事情上 沒人強迫一定要有 FEEDBACK 我認同 EMAIL 方式不是很妥當 可是用簡訊/FB/EMAIL通知是常有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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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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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早期媒體像現在這麼發達嗎? 還是在你認知中, 不知道的事就代表沒發生過? 沒有錯, 沒人強迫一定要有 FEEDBACK, 但若你親自告知對方還會有這些衍事嗎? 說別人沒看懂, 是你根本就不知前面的重點在哪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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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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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 不管離職過程的是是非非, 最後結算薪資全部用一元硬幣, 就有點格局太小, 欺負人. 就如同我們開店遇到澳客, 總不會再最後結帳時, 全部找一元硬幣, 然後對澳客說"對不起, 店裡只剩一元硬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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