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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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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過一次故意撞上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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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傻瓜狐狸 對偷懶這件事特別的勤奮 http://showmer.pixnet.net/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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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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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必要,因為你沒有替人著想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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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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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如此, 如果您的討論方式就僅此而已 那的確是沒什麼好繼續討論下去的 所以您覺得有人幫孩子想了嗎? 還是那句話,有時候要想一下自己到底是真的沒選擇 還是其實已經做了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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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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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是這篇討論的重點吧,重點是當父母的想幫小孩避掉多少風險。沒有人說規避風險可以不需要花成本,代價可能是花錢搭小黃,也可能是有一個要被小孩綁在家裡不能想出門就出門,想一下出事情的話可能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或許自己在付出這些預防的成本時就可以釋懷些,即使風險可能是幾十萬分之一(以台灣的交通狀況看應該更高)。假想一下讓這對父母得以重新選擇,或是下次他們再有滿月的小孩時他們會怎麼做。 最近報導美國有一樣危險玩具在台禁賣,查一下好像2006年就有出事報導了 http://tw.news.yahoo.com/%E5%85%92%...-082523328.html 人其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聰明,那麼在意小孩或一般人命安全的美國也只能在一再的出現危險事故後才能確知什麼是危險應該禁止的物品和事件,我們這些比較幸運的人只能從別人先前的慘痛經驗中學習,最糟的是範例擺在眼前還要明知故犯的人吧 記得看二十幾年前的美國電影,他們當時嬰兒就要用汽座了,今天好像還不少台灣的父母祖父母覺得多餘。把小孩的生命價值看的那麼低,出事時怪違法肇事者就有用了嗎此文章於 2012-09-28 10:00 AM 被 MC6B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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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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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生命,從來不曾是「無價」的, 否則「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就不會是成語了。 小孩也不過是尚未長大的成人,有啥稀奇? 此文章於 2012-09-28 10:19 AM 被 重建創世紀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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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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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沒啥希奇的,只是生他們的人要為他們負責而已。小孩的生命價值也是由父母來訂,對那些會殺嬰虐嬰之類的人來說,小孩當然是"無"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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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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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開車門撞倒騎士 滿月嬰摔地不治
前幾天 看到路邊有個媽媽準備用機車載小baby
她至少有塞個安全座椅在機車腳踏墊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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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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