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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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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幹就別訐,要訐就別幹 不爽又不肯下工夫收集物證去和串連和雇主釘個輸贏 罷工大陸勞工做得到、英國勞工做得到、香港勞工也做得到 就台灣勞工自己做不到,怪誰…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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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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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做過派遣一小段時間, 非常的不能苟同, 花招做法之五花八門, EX: 你好好做, 就有機會轉正值, 事實上制式一直凹加班(沒錢的). Ex2: 某大xx公司協理以上 說:你們家某某員工(派遣) 因我們有活動,星期六日叫他來幫忙沒有加班費都沒有怨言, 真是好員工。(我親耳聽到的) EX3: 薪水給你寶最低薪資, 且沒告知員工. 派遣真的是最沒有保障的, 也是最後無可奈何時的 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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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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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很輕鬆容易, 請問你有這方面經驗嗎? 提出來讓台灣的勞工學習增長點知識好嗎? 相信大家都想聽聽你的高見和如何 "和雇主釘個輸贏" 的方法. 此文章於 2012-07-21 09:04 AM 被 T磨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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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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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職災裡是定義在就業場所 但就業場所的定義是:勞雇契約存續中,受雇主指示,提供勞務之場所 意味的是在外出差包含在內, 但上下班路徑,並未受到雇主指示,且未提供勞務,所以就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中所論的職業災害,並不相符. 所以上下班途中因天災,人禍等引起之事故,只符合在勞保裡的職災定義 P.S勞工安全法我也忘的差不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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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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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不容易 勞基法只是保障你不要被剝削到活不下去 不是保障你可以過得幸福美滿 不想被剝削、最終還是得靠勞工自己自強 這樣一邊訐自己工作環境、一面反不肯離開自己工作環境 也不想改變自己的工作環境 權利福利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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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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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敢站出來對抗資方的勞工,幾乎都曾遇到過 "尋求同事團結卻遭到白眼甚至被捅一刀,就算沒死日後卻遭到排擠" 的遭遇吧? 出來工作也是求財養家,幾個人有本事在那邊不斷換工作?
應該說當就業環境惡化到需要某些人高聲疾呼勞工要站出來捍衛自己本來就應得的權益的時候,代表整個就業環境根本不是區區幾個英雄去對抗資方就能改變的。 就好像吃麵要付錢是天經地義的價值觀,會有人去討論吃麵到底該不該付錢嗎? 你...要當那個英雄嗎? 此文章於 2012-07-21 09:13 AM 被 d6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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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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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場所的定義背錯了 受雇主指示,提供勞務之場所是工作場所 而非就業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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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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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要自己爭取
正職的勞工只要申訴了...一定就是黑掉...最慘就是走人 如果是內部反應..那就真的看你這個人公司很需要你嗎?? 如果是.....當然會處理 如果不是..甩都不甩 派遣的你也做過 不合理的太多....我都有問過勞委會 都沒給我處理阿 勞委會直接給我嗆明 就算公司有很多不合理的規定 請就你個人本身遭遇到的問題來申訴 外勞歸外勞.正職歸正職.派遣歸派遣 此文章於 2012-07-21 09:21 AM 被 dogcccrrrwh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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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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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問一下,可否問一下是否有網頁可以查詢檢查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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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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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在世上漂、可以理解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 一直對自己的工作條件不滿、不求改環境、也不求改變自己 只敢在網路一直訐老闆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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