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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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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12-06-14 12:31 PM 被 k!nn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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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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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影片裡..那裡空間連汽車都過去七輛了。 看他連續二篇如此強調"直行車路權".. 也難怪會有影片中的這種, 為了捍衛自己直行路權而持棒攻擊他人的現象... 互相一下很難嗎?? 嗯.. 是的.. 有影片有真相..很難!! 引用:
不怕碰到真虎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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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06-14 01:00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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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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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不知道有沒有讀法律的!!!
我的假設立場是如今天車上是有雞絲的,一開始我們也頻頻道歉,但是最後他老兄還是先從頭上打下去,這時如果回車上拿雞絲跟他拚,不知責任過失與否歸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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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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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狗在吠你的時候,你跑,牠肯定追. 若狗吠你的時候,你拿支大球棒下車,牠肯定夾著尾巴跑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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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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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們是互毆,他也可以告你傷害,只是怎麼判可能就看情形吧 如果你能舉證說你是為了自衛,除了回擊之外你沒有其他保護自己的手段,那又是一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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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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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的同時把油門踩下去~~不知道會怎麼判........
這種地痞就是欠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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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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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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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只啦 , 不過也只有少數幾個 .. 也反映到實際路上的狀況 . 而堅持這種看法的人 , 反而會被當怪胎來看 . 不少人認為 , 我都留空間給你過了 , 你幹嘛找我麻煩 ? 連車主也表示 : 我都停下來讓他過了 .. 卻沒想到 , 車子已經把車道給全部吃掉了 . 而遇到這種激烈的機車駕駛 , 就產生了很不好的結果 . ![]() 此文章於 2012-06-14 01:18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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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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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堆人都喜歡講互相 , 更喜歡講禮讓 . 但實際上這些人想的都是你讓我就好了 ! 如果要講互相 , 那轉彎車駕駛應該互相一下 , 稍微停等一下 , 把車道 讓出來讓別人先走 . 而不是把車道都吃掉之後才說 , 你讓我一點點 , 你從旁邊過去就好 . 你有看懂這兩者的差別嗎 ? 引用:
從前面的回覆來看 , 你跟我這類的少數人不是怪胎嗎 ? 很多人不是堅持直行車讓一點 , 從旁邊繞一下就過了 . 此文章於 2012-06-14 01:25 PM 被 漲 停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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