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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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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呢 你保證野狗會絕跡,日後不會有流浪狗咬人? 你的方法能成功,鬼才信 吃狗肉的地區都找得到野狗 撲殺只是讓"被抓到的"不會再咬人 源頭沒有斷,肖想絕跡 ![]() 此文章於 2012-04-12 11:56 PM 被 K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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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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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全面撲殺之後. 還有人被咬傷. 我倒是願意負責. 就拿我存款出來賠 就算賠光了. 雖然不多啦. 但我也算有誠意了吧 不然我去坐牢好了 可是要先講好. 全面撲殺的定義就是在任何時間. 數量為0 所以根本不可能又有1隻2隻甚至多隻咬傷人對吧? 除非是因為根本沒做到全面撲殺 另外被寵物咬傷應該不能算對吧? 另外. 全面撲殺應該要做到一但寵物被棄養. 就要立刻撲殺的對吧 所謂立刻撲殺. 就是指在它被棄養的那一個時間點. 要做到立刻撲殺 此文章於 2012-04-12 11:59 P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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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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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用 google 搜尋貓咪論壇 例如 : 飼主 site:www.supervr.net 我找到的其中一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135144.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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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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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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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怕你沒那個屁股坐完牢 只要有任何一位飼主不爽自家的狗,將牠丟到路上咬傷人都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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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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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這樣沒道理呀 你說好要全面撲殺 那應該有個定義吧 我的定義是任何時間點. 流浪動物數量皆為0 所以當寵物被棄養的那一個時間點. 要立刻撲殺 也就是說. 假設被棄養的時間點為T0 撲殺的時間點為T1. 則T0=T1 那要不然有人先訓練好寵物會咬人 再把它放在小孩的身邊 然後宣布棄養. 並讓它去咬傷小孩 這樣也要算我頭上嗎?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03 A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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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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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動保團體四處放養也沒保證不傷人啊,甚至傷人了還睜眼說瞎話 我說的全面撲殺已經是不人道的大規模全面撲殺 不是現在這種抓到還要進收容所留12天的情形 不論大小全殺,發現新的立即殺,任何手段都能用 如果真的能全面撲殺,還有流浪狗咬人我願意負責啊 你不相信能成功我也沒辦法 至少咬人追人攻擊人的機率會降到最低,不像現在每天四處都一堆攻擊事件在發生 只是太不人道,現在的政府不可能同意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07 AM 被 黑暗騎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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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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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面撲殺,抓得到就殺,並不表示歸零(總有沒抓到的怎麼歸零) 身上沒晶片的,咬傷人都算你們的 ![]() 好了,一隻咬到人怎麼算,關六個月? ![]()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11 AM 被 KN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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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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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這樣沒誠意啦 說好是要全面撲殺 你又說數量不可能為0 那這樣就不叫"全面"了呀 你要這樣玩文字遊戲 那我也要改我的規則 已被撲殺之動物若再主動咬傷人. 我負責 真的做得到任何時間點數量皆為0 一隻判我坐牢六年我都敢跟你賭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15 A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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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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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一多會有人被咬
更慘的是找不到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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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島已經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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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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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全面通緝又不保證一定逮捕 總有漏網,凡事不能要求完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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