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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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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黑暗騎士
政府從來都沒有大規模的全面撲殺過,因為動保團體會去抗議阻擾

全面撲殺怎麼會沒效,最好是開放一般民眾也能撲殺,也不限制撲殺的方式

全部都殺光了哪來的狗咬人?

新丟出來的? 就進收容所啊

你自己都說了,結紮不一定就不會咬人

那可見撲殺至少會比結紮放養有用了

不過全面撲殺這種方式,愛狗人士肯定不喜歡

動保團體要放養請去集資鄉下買地,連署不是動不動就幾萬人?

然後呢
你保證野狗會絕跡,日後不會有流浪狗咬人?
你的方法能成功,鬼才信
吃狗肉的地區都找得到野狗

撲殺只是讓"被抓到的"不會再咬人
源頭沒有斷,肖想絕跡
     
      

此文章於 2012-04-12 11:56 PM 被 KNT 編輯.
舊 2012-04-12, 11:53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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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海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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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KNT
先告訴我撲殺有效嗎?

如果即日起全面撲殺,還是有人被野狗咬傷,你負責?還是動保團負責?


如果是全面撲殺之後. 還有人被咬傷. 我倒是願意負責. 就拿我存款出來賠
就算賠光了. 雖然不多啦. 但我也算有誠意了吧
不然我去坐牢好了

可是要先講好. 全面撲殺的定義就是在任何時間. 數量為0
所以根本不可能又有1隻2隻甚至多隻咬傷人對吧?
除非是因為根本沒做到全面撲殺

另外被寵物咬傷應該不能算對吧?
另外. 全面撲殺應該要做到一但寵物被棄養. 就要立刻撲殺的對吧
所謂立刻撲殺. 就是指在它被棄養的那一個時間點. 要做到立刻撲殺
 

此文章於 2012-04-12 11:59 P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舊 2012-04-12, 11:54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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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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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SUNDEATH KID
可我還是想看一下怎麼炮的嘛
有沒有哪裡有得看?
或者是愛狗團體炮沒公德心養狗人的言論?

我沒說砲得兇能解決問題
力道只是個評斷標準

可以用 google 搜尋貓咪論壇

例如 : 飼主 site:www.supervr.net

我找到的其中一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135144.page



 
__________________
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2-04-12, 11:56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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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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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如果是全面撲殺之後. 還有人被咬傷. 我倒是願意負責. 就拿我存款出來賠
就算賠光了. 雖然不多啦. 但我也算有誠意了吧
不然我去坐牢好了

可是要先講好. 全面撲殺的定義就是數量為0
所以根本不可能又有1隻2隻甚至多隻咬傷人對吧?
除非是因為根本沒做到全面撲殺

另外被寵物咬傷應該不能算對吧?

怕你沒那個屁股坐完牢
只要有任何一位飼主不爽自家的狗,將牠丟到路上咬傷人都算!
舊 2012-04-12, 11:58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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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海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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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KNT
怕你沒那個屁股坐完牢
只要有任何一位飼主不爽自家的狗,將牠丟到路上咬傷人都算!


那這樣沒道理呀
你說好要全面撲殺
那應該有個定義吧
我的定義是任何時間點. 流浪動物數量皆為0
所以當寵物被棄養的那一個時間點. 要立刻撲殺
也就是說. 假設被棄養的時間點為T0
撲殺的時間點為T1. 則T0=T1

那要不然有人先訓練好寵物會咬人
再把它放在小孩的身邊
然後宣布棄養. 並讓它去咬傷小孩
這樣也要算我頭上嗎?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03 A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舊 2012-04-13, 12:01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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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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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KNT
然後呢
你保證野狗會絕跡,日後不會有流浪狗咬人?
你的方法能成功,鬼才信
吃狗肉的地區都找得到野狗

動保團體四處放養也沒保證不傷人啊,甚至傷人了還睜眼說瞎話

我說的全面撲殺已經是不人道的大規模全面撲殺

不是現在這種抓到還要進收容所留12天的情形

不論大小全殺,發現新的立即殺,任何手段都能用

如果真的能全面撲殺,還有流浪狗咬人我願意負責啊

你不相信能成功我也沒辦法

至少咬人追人攻擊人的機率會降到最低,不像現在每天四處都一堆攻擊事件在發生

只是太不人道,現在的政府不可能同意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07 AM 被 黑暗騎士 編輯.
舊 2012-04-13, 12:02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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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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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那這樣沒道理呀
你說好要全面撲殺
那應該有個定義吧
我的定義是任何時間點. 流浪動物數量皆為0
所以當寵物被棄養的那一個時間點. 要立刻撲殺
也就是說. 假設被棄養的時間點為T0
撲殺的時間點為T1. 則T0=T1

那要不然有人先訓練好寵物會咬人
再把它放在小孩的身邊
然後宣布棄養. 並讓它去咬傷小孩
這樣也要算我頭上嗎?

全面撲殺,抓得到就殺,並不表示歸零(總有沒抓到的怎麼歸零)

身上沒晶片的,咬傷人都算你們的

好了,一隻咬到人怎麼算,關六個月?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11 AM 被 KNT 編輯.
舊 2012-04-13, 12:09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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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海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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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KNT
全面撲殺,抓得到就殺,並不表示歸零

身上沒晶片的,咬傷人都算你的


那你這樣沒誠意啦
說好是要全面撲殺
你又說數量不可能為0
那這樣就不叫"全面"了呀

你要這樣玩文字遊戲
那我也要改我的規則
已被撲殺之動物若再主動咬傷人. 我負責

真的做得到任何時間點數量皆為0
一隻判我坐牢六年我都敢跟你賭

此文章於 2012-04-13 12:15 AM 被 地海巫師 編輯.
舊 2012-04-13, 12:12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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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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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狗一多會有人被咬
更慘的是找不到人求償
__________________
這個島已經瘋了
舊 2012-04-13, 12:12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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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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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9
引用:
作者地海巫師
那你這樣沒誠意啦
說好是要全面撲殺
你又說數量不可能為0
那這樣就不叫"全面"了呀

你要這樣玩文字遊戲
那我也要改我的規則
已被撲殺之動物若再咬傷人. 我負責

真的做得到任何時間點數量皆為0
一隻判我坐牢六年我都敢跟你賭

全面通緝又不保證一定逮捕

總有漏網,凡事不能要求完美
舊 2012-04-13, 12:16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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