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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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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不會合法變違法我是不知道, 但聽說好先生家是違法變合法, 真是好奇怪的"依法行政"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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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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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至上的教徒, 腦袋被金錢遮蔽, 自然什麼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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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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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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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打一下01那篇的臉好了
![]() ![]() 這是沒自己蓋過房子的的傻蛋觀點,所為的建築線是要從道路的中間線量起,往該欲建築物地那邊去量計算的,而不是從圖中804的地去量起~~~ 王家門前有捷運線通過那就須從捷運線中心線起量~~~看該地的公共道路設施寬度是多少,才能決定建築物的可建築線在那~~ 也就是說,在地政法規裡,建築線裡的地都是算私有財產,如何運用政府不得干涉,一干涉變是違憲~~~ 今天會鬧到這樣便是因為北市府官員腦袋進水干涉所產生的結果,變成有違憲之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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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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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要來假裝持平的技巧, 以表示立場中肯, 在香港這邊的論壇, 十九會被歸入五毛一類的, 技巧方式就是 : 『我一向很支持某某(民主人士或攻擊對象)的, 某某一向是我的偶像, 我一向佩服某某的言論, 但........(下省五十句罵某某豬狗不如, 反中亂港, 漢奸賣國賊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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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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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轉貼這篇文章只是因為它裡面提出的觀點能說服我而已
而這裡大多數的人除了情緒性發言以外都沒有什麼說服人的理由 反正照這態勢真相很快就會明瞭,誰是小丑很快就會一清二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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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TAICHUNG
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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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的是會「要求你改善」 阿不改善咧? 不曉得 我看過的都會改善 舉例 要求增設無障礙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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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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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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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C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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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土地可都是國家的,要怎麼做政府說的算.
鬼島土地房屋都是你自己的,每年還要上繳地價稅房屋稅. 財團私自圈地沒有尊重財產所有人意願,這就是一種霸凌行為. 搬一堆似是而非的條款,根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拆都拆了,過些時日還會有多少人關注這個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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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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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開頭就推崇 01的一篇文, 可見你也沒看這裡的數百篇, 01就讓你飽了,你當然覺的這裡不合你胃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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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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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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