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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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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行人 , 機車 , 汽車闖紅燈的罰款都不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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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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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參考啦 行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謝謝你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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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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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3 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條是指就算是汽車綠燈行人紅燈,也要讓行人先行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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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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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然哩,難道有他闖紅燈你就可以把他撞飛出去嗎? 別人不要命,也不需要對不起自己荷包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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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閉簽名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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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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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上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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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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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邊是說馬路中間 例如斑馬線前後50公尺內禁止穿越 而非有斑馬線與穿越道的地方 引用:
是 所以才說是霸王條款 就跟現在直行車無敵路權一樣 此條款用意是古利行人不要競行穿越馬路 而是走穿越道 此文章於 2012-03-26 01:50 P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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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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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應該要先優先走,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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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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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灣父母都沒有教好小孩該怎麼過馬路
日本小孩都有最基本的,走過路口要把手舉起來,兩個好處 1.讓人看到你要過,畢竟可能身高和車主視線會有死角 2.舉久了手會痠,就不會慢吞吞 路上最無法理解台灣行人過馬路的幾種型態 1.年輕人慢吞吞逛街似的仗著一副我在斑馬線上你撞我就該死了的屌樣. 2.才走到人行道緣石,紅燈一亮就快步衝 3.老人自知自己走得慢,綠燈閃了半天,還是一定要過,然後自己把自己塞在車流中,還一直舉手要所有人讓他過. 4.叫人在路上舉牌發****的人力派遣業者 過馬路就是有風險在,行人要管理風險就是要減低自己曝險的時間,快步過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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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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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解讀成, 行人闖紅燈會被罰是一回事 但是汽車駕駛若踩油門就撞下去也會有事 就好像高速公路內側車道一堆人超速超車 還會罵其他時速110公里的車子是烏龜車占用車道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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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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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拿紅綠燈來說明可以走或不該走,或許比較不能被理解,那就拿小綠人、小紅人來說好了,到底小紅人與斑馬線,誰的法律位階比較高? 當小綠人亮起時,行人可以通行,當小紅人亮起時,行人還有在斑馬線上行走的絕對權利嗎?如果有,那麼行人號誌就是個廢物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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