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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kize
林濁水..他的立場非常清楚吧.
國民黨和共產黨..和他們綠色的當然分的不一樣啦.
誰都是被打壓,誰都是該ㄅㄧㄤˋㄅㄧㄤˋ..這還要講嗎~XDXD

<<兩岸都是一個中國的大前提下>>,說林毅夫是叛國..不要說13億人不同意,
就是我們也只能說他是[從台灣跑到大陸]不能說他叛國.因為已經承認兩岸是一國了嘛.
林濁水說的叛國根本就說不通.
其實比較接近他說的政治異議者.

依你的說法當初他是不認同[國民黨統治下的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
所以投向[共產黨統治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
所以不能算[叛國]只能算[政治犯]囉...
照你的邏輯...
那國軍還留者幹嘛...
我們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解放軍來
[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協防就好啦...
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林毅夫...
來當[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的行政院長算了...
叫馬英九這個[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的總統
去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重慶市長不是更好...
     
      
舊 2012-03-24, 12:29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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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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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
小弟還記得當年高部長還在成功嶺擔任中將班主任親口罵我那一句:阿兵哥.....,蹲在哪裡睡覺幹什麼?

當時已經是早上五點多,天還沒亮,我從營集合場的階梯邊趕快爬起來,他看到我的步科少尉領章改口問我為什麼在樓梯睡覺?

天曉得當時我已經三四天沒睡,訓練官兼後勤官,要去田中顧靶訓回頭還要接新兵,

X的部隊裡的七七都不能用,不是無線電故障就是電池不管用,當年還找同梯的朋友調了好幾支摩托 StarTAC 給營長和旅部軍官使用。

有時候看見軍方宣揚壯大的軍容還會覺得好笑,我自己已經是46期預官,後來末代都不知道去哪裡了。

高部長還是整理一下部隊吧!個人去留不足惜,部隊慘成這個樣子陸官人自己要好好想一想!
 
舊 2012-03-24, 12:50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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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kize
真是時代的悲劇.
如果對日抗戰時逃到日本那絕對是叛逃.但是國共是內戰而且已經進入相持階段..
他有叛國嗎?背叛中國?沒有
他有叛中華民族嗎?沒有
對照後來的發展.他大概算先覺者.不見容於當時.現在誰都可以去對岸了,還有什麼不見容的.
對岸30年前就讓老兵回鄉探親了,我們還端著..不知在端啥.
他又是台籍成就最高者..世界銀行副主席 (好像是)
他回來對誰不利阿
更正;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師兼主管發展經濟學的資深副行長

跟張忠謀在國際的地位比起來,他還算不上邊.....

起碼台積電是他一手創建的,而非接別人的攤子。
舊 2012-03-24, 01:02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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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kize
林是從[一個中國]下的台灣逃到大陸.
其實就是自認是中國人,又不認同國民黨,而逃到共產黨.
那講誇張一點
如果有人脫離國民黨,跳到民進黨,那怎麼辦?
以前絕對不得了 但是現在你會說[這哪有什麼!!笑死人了..]
雖然時代時空不同,但心態是一樣的.
要用戒嚴時期的法律,來審現在的人..那我們身邊很多人都可以關了.
---而且太可笑了.
當然有沒有故意害人,或者洩漏機密.
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就算是現在,以現役軍人的身份叛逃到對岸,一樣算是通敵罪。

不要講這些牛頭不對馬嘴的歪理了。
舊 2012-03-24, 01:09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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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kize
林濁水..他的立場非常清楚吧.
國民黨和共產黨..和他們綠色的當然分的不一樣啦.
誰都是被打壓,誰都是該ㄅㄧㄤˋㄅㄧㄤˋ..這還要講嗎~XDXD

<<兩岸都是一個中國的大前提下>>,說林毅夫是叛國..不要說13億人不同意,
就是我們也只能說他是[從台灣跑到大陸]不能說他叛國.因為已經承認兩岸是一國了嘛.
林濁水說的叛國根本就說不通.
其實比較接近他說的政治異議者.

實在看不下去你一直在凹

他犯的是,陸海空軍刑法「投敵罪」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9...91%E6%B3%95.htm

第二十四條(投敵罪)
  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盡其應盡之責而降敵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2-03-24, 01:12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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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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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很簡單
不用管他是跑去什麼地區不地區的
他當時攜帶軍籍證明及機密資料
從金門泅海約2公里到廈門
投奔中國人民解放軍
投奔中國人民解放軍
投奔中國人民解放軍
投奔中國人民解放軍

投奔我國政府敵對中的部隊和政府就是投敵罪
他可不是跑去對岸隱姓埋名做個老百姓
如果這樣也許還有得拗
但他可是拿了手上的機密投靠我國敵對中的軍隊
這完全沒什麼有任何可以模糊的空間
不管他是在世界上任何角落做同樣的事
投敵罪就是投敵罪
舊 2012-03-24, 01:24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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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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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引用:
作者CPAP
依你的說法當初他是不認同[國民黨統治下的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
所以投向[共產黨統治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
所以不能算[叛國]只能算[政治犯]囉...
照你的邏輯...
那國軍還留者幹嘛...
我們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解放軍來
[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協防就好啦...
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林毅夫...
來當[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的行政院長算了...
叫馬英九這個[中華民主共和國台灣地區]的總統
去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重慶市長不是更好...

我覺得..要用軍法審判他也好,用XX審判也好..但是不能用叛國吧?
法律的東西法源要清楚嘛.
而且當時白色恐怖的背景,許多追求政治自由的人被判死罪了.
當時沒有選擇,只能冒著殺頭的危險走偏鋒.
今天他們平反了補償了..那林不是嗎?他當時的心態和那些被殺的政治犯有何不同?
我們一邊忙者平反,歌頌這些人..一邊又要殺林毅夫.
難道不奇怪嗎?
向著這邊都是對的,還能標榜著選舉當大官..向著那邊都該殺..這不是另一種恐怖嗎?
要標榜為政治自由平反,就不要分左右,要一視同仁,才是真的.

此文章於 2012-03-24 01:32 AM 被 kize 編輯.
舊 2012-03-24, 01:24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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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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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引用:
作者kize
我覺得..要用軍法審判他也好,用XX審判也好..但是不能用叛國吧?
法律的東西法源要清楚嘛.
而且當時白色恐怖的背景,許多追求政治自由的人被判死罪了.
當時沒有選擇,只能冒著殺頭的危險走偏鋒.
今天他們平反了補償了..那林不是嗎?他當時的心態和那些被殺的政治犯有何不同?
我們一邊忙者平反,歌頌這些人..一邊又要殺林毅夫.
難道不奇怪嗎?
向著這邊都是對的,還能標榜著選舉當大官..向著那邊都該殺..這不是另一種恐怖嗎?
要標榜為政治自由平反,就不要分左右,要一視同仁,才是真的.

因為他是軍人,而且他是前線的軍人,而且他還是個軍官
所以他和政治犯不同

有種他就挾著天朝之威大搖大擺地回來,要不就偷偷地回來偷偷地回去
這我都沒有意見

但要像個人一樣回來,我無法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想念.....
舊 2012-03-24, 02:03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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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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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kize
我覺得..要用軍法審判他也好,用XX審判也好..但是不能用叛國吧?
法律的東西法源要清楚嘛.
而且當時白色恐怖的背景,許多追求政治自由的人被判死罪了.
當時沒有選擇,只能冒著殺頭的危險走偏鋒.
今天他們平反了補償了..那林不是嗎?他當時的心態和那些被殺的政治犯有何不同?
我們一邊忙者平反,歌頌這些人..一邊又要殺林毅夫.
難道不奇怪嗎?
向著這邊都是對的,還能標榜著選舉當大官..向著那邊都該殺..這不是另一種恐怖嗎?
要標榜為政治自由平反,就不要分左右,要一視同仁,才是真的.


軍人在職犯罪 就是用軍法
這是一翻兩瞪眼的事
舊 2012-03-24, 02:06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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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kize
我覺得..要用軍法審判他也好,用XX審判也好..但是不能用叛國吧?
法律的東西法源要清楚嘛.
而且當時白色恐怖的背景,許多追求政治自由的人被判死罪了.
當時沒有選擇,只能冒著殺頭的危險走偏鋒.
今天他們平反了補償了..那林不是嗎?他當時的心態和那些被殺的政治犯有何不同?
我們一邊忙者平反,歌頌這些人..一邊又要殺林毅夫.
難道不奇怪嗎?
向著這邊都是對的,還能標榜著選舉當大官..向著那邊都該殺..這不是另一種恐怖嗎?
要標榜為政治自由平反,就不要分左右,要一視同仁,才是真的.

他犯的罪,以前犯法;現在也是犯法,你怎麼凹都無法改變「投敵罪可以判死刑」的事實,而且這個事實三十年來一直持續未變。
舊 2012-03-24, 02:06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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