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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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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事情在未婚情況下還是各自要有所認知..
就算男方沒說要還女方自己也要自知自明吧!20萬是一般人薪水的好幾倍,想也知道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女方也沒嫁給男方.. 還有在一起的吃喝拉雜睡這些錢就是各自甘願一點~女的要打砲費男的不就也可以跟女的要享受費= =... 事情的情節大小雙方還是有所定奪才好!! 不過男的也是白木一點~劈腿還這麼囂張.. 此文章於 2011-08-18 09:18 AM 被 LiuC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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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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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女方是說他願意對他惡意中傷的言論道歉的話,就還是跟以前一樣每個月匯款給他。
一個人劈腿還能扭曲事實、大辣辣的寫在blog。竟然還有臉傳簡訊叫女方來他的blog看看。 我想沒有幾個人能忍受的了。 今天女方的親朋好友知道這事也都是一面倒的說不要還他。 要告去告!頂多只是把剩下的錢還他而已。 得罪的方丈還想逃!沒那麼容易! 不過女方最近已經收集他騷擾的證據。 P.S 請問大大們 簡訊的辱罵能告他什麼? 男方是職業士官,她實在很不想害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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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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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擦乾淨 不然就....這樣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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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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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毀謗吧
了不起反過來跟對方要幾萬塊賠償 你朋友那20萬還是抵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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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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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女生不害他,那就是害所有納稅義務人阿 這種人打戰時會對國家有多忠心我也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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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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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關在裡面,逼太急
也可能到時候變社會事件.. 是可以拿告人逼他不要在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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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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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辱罵
如果沒有傳給其他人,也沒有恐嚇的情形 可能只能從民事去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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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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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親朋好友也很奇怪 不還錢被告了 頂多環他剩下的錢= = 到最後還是得還 是我的親戚的話 如果女方本人行為真的沒問題 要力挺到底 那就大家把錢臭一臭 看欠他多少一次結清 毀謗 騷擾的蒐證繼續 錢還完了 就直接告他騷擾 毀謗 別把對方的行為合理化不用還錢的動作 欠多少就快點清一清 你要反告也才站得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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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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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情侶間的金錢法律問題~求解
像我朋友他分手前 借女友筆電一台
我也是叫他要要回 這也是看人作法了 或許 有人覺得 筆電一台 沒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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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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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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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跟我朋友劇情一模一樣 @"@ 他最後是要回來了... 不過筆電也被玩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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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定律: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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