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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PttOrz
我在大約四月時跟我前女友分了手.
雖然我們不是分的很愉快,
不過後來她在我生日時還是突然立場改變有幫我慶祝生日.
我也很高興能跟他做回朋友.

結果我暑假去外地一個月後回來他就突然變了一個樣. = =
我只是發了兩封簡訊關心他,他居然立刻就回"請你不要再這樣騷擾我了."

我也知道女人心如海底針,只好摸摸鼻子不再跟他聯絡.
不過還是會暗地裡跟朋友打聽他最近過得好不好.

我昨天在臉書上跟她表妹聊了一下
(因為要去台北,順便問她表妹要不要出來玩)
她居然就立刻在臉書上指名道姓地罵我是變態想勾引她表妹
我心裡只有無限的無奈, 難道問人有沒有空當導遊就是變態?
今天她想在私底下怎樣罵我是她家的事,
我對她的態度一直來都沒有改變. 今天她卻變成這樣的具有攻擊性.
那些朋友會怎樣想?
我都覺得在我們朋友共同生活圈裡面我快活不下去了 = =....

我該怎樣對她阿阿阿. 昨天又...



這種女人少碰為妙~~~~~~~~~

竟然要分了,就切的乾淨一點~~~~

你找他表妹出來玩,他不吃醋才怪~~



雖然你們以經分開了,但我覺的你要是真的泡上了他的表妹 ,才是你災難的開始~~~

前面的介議都說的很清楚了。

引用:
作者PttOrz
我沒有要泡她表妹啦 為什麼大家都這樣說?
我早有喜歡對象了, 我只是去台北一個人逛街會無聊而已


你"下"意識想吧~~~~我覺的啦~~~

引用:
作者ABSOLUT
~ 再吵連你老木也上 ~



這句話有霸氣 我喜歡~~~~

引用:
作者..嵐..

有的女人除了美色,什麼也沒有、根本沒必要留戀

下一個女人會更緊










貼切+1000000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此文章於 2010-11-09 04:58 AM 被 厝漢 編輯.
舊 2010-11-09, 04:54 A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  
搗藥棒捅玉兔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8
您的住址: 潛水
文章: 502
把表妹吃掉

將她一軍


-
 

此文章於 2010-11-09 06:43 AM 被 搗藥棒捅玉兔 編輯.
舊 2010-11-09, 06:41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搗藥棒捅玉兔離線中  
閒閒散散
Major Member
 
閒閒散散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只在此山中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Rasco
分手之後還是朋友=屁話+1


真的是屁話,而且屁是從嘴巴出來.
舊 2010-11-09, 08:06 A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閒閒散散離線中  
小豹貓
Golden Member
 
小豹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引用:
作者PttOrz
謝謝你 我了解了...
不過我想應該不會公開存證信函吧. 頂多寄給她而已.

就當我最後一次無奈吧...



ㄧ點意義也沒有

當變態比較好~
__________________
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舊 2010-11-09, 08:17 A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豹貓離線中  
YC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06
看完我只想說...也許這女友也可以發一篇"這樣的前男友該怎樣應對?"
舊 2010-11-09, 08:25 A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CD離線中  
uno
Major Member
 
un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閒閒散散
真的是屁話,而且屁是從嘴巴出來.

哈哈 +1
要是在現任女友面前還跟前女友聯繫
根據女朋友標準作業程序
那鐵定是吵架的了
舊 2010-11-09, 10:01 A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no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加一



你這樣的做法 會讓其他人覺得 你就是在糾纏他= = 還真的是很變態
用這種告人的手法 來糾纏 [我不想樣說 可是我用現實的看法 你這麼作就是會讓人這麼想]

分了就分了 你不斷的跟他有關連 又何必呢? 就安穩的過日子 找另外一個春天

說個題外話,看來很多人對於存證信函有所誤解,存證信函跟告人是兩回事,存證信函是個極為正式書面化的告知或溝通的動作,由某些單位(郵局)證明有告知某人某事,對方不能說他不曉得或是不知道。

當然存證信函也可以寫『XX月X日晚上X點聚餐,地點於樹太老,謹此告知』......
舊 2010-11-09, 10:03 A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ichelle-lai529離線中  
tsungyang
Power Member
 
tsung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說個題外話,看來很多人對於存證信函有所誤解,存證信函跟告人是兩回事,存證信函是個極為正式書面化的告知或溝通的動作,由某些單位(郵局)證明有告知某人某事,對方不能說他不曉得或是不知道。

當然存證信函也可以寫『XX月X日晚上X點聚餐,地點於樹太老,謹此告知』......


沒錯
發存證信函只是告知動作
是沒有任何強制效應的
勉強來說在法律應用上的唯一效果是
以後萬一上法院,你有證據說已經事先告知過被告。僅此而已...(前提當然是,你寄過去的地址有人收件)
我也認為如果想講開就將你發的存證信函公開
不然你哪知道他她不會又跟大家說有變態發存證信函給她(內容都隨她講了)
既然已決心當陌生人
就不要留好人的餘地了
以上...
__________________

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舊 2010-11-09, 11:07 A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sungyang離線中  
kenchen_122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3
奉勸樓主
不要理她了
不要在關心她了
難道你還愛她?
算了吧
分就分了
就當作是 沒這個人

記得以前女友跟我說

你就當作我死了吧,不要來找我...

TMMD, 講的真絕
非常不愉快的分手...不爽的分手
因為我被甩的

不過有什麼辦法呢
算了吧...不要理她,
不要管她就行了

你們之間的共同朋友, 有很熟嗎,
交情很好嗎?
如果有,繼續來往
如果沒有很熟,只是點頭之交....
沒有也無所謂不是嗎
舊 2010-11-09, 11:12 A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chen_1226離線中  
allenroy0414
New Member
 
allenroy04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說個題外話,看來很多人對於存證信函有所誤解,存證信函跟告人是兩回事,存證信函是個極為正式書面化的告知或溝通的動作,由某些單位(郵局)證明有告知某人某事,對方不能說他不曉得或是不知道。

當然存證信函也可以寫『XX月X日晚上X點聚餐,地點於樹太老,謹此告知』......


感謝我又上了一課
所以如果是用在通知可能採法律途徑 = =讓我感覺有點像威脅人
如果不...我就 還是建議樓主 就別聯絡了

此文章於 2010-11-09 01:25 PM 被 allenroy0414 編輯.
舊 2010-11-09, 01:23 P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lenroy0414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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