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47
|
想不出來有什麼誘因來讓我去租借腳踏車
短程代步嗎? 租個車去西門町附近吃個飯或看個電影,至少兩三個小時跑不掉, 租金至少就上百了,我寧願走路或坐計程車 看風景嗎?西門町,信義商圈哪來風景看,吸廢氣實在點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
公用車輛妥善率很差,
與其把錢花在修車與停車管理上, 不如把錢拿來蓋腳踏車專用停車場, 雇管理員看守降低失竊風險, 停車費也應降到合理水準.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
引用:
你錯了 我們樓下的問講怕酒駕被抓怕得要死 雖千萬人吾往矣 怕當俗辣? 年輕時或許無所謂 因為罰單都是父母買單 等到出社會 嘿嘿嘿 要邱就邱不起來了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
引用:
不是 是營業稅 而且既然有人行道專供行人使用 為何還要設計騎樓也專給行人使用?(前面有人說了騎樓也不准停放機車腳踏車) 這樣不是怪怪的嗎? 土地限制使用不代表不用繳稅 那同樣道理 你既然有所限制那我們也當然只要繳有所限制的稅 因為目的和手段都應該符合比例 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
引用:
可以問 SOD 啊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