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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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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通通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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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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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別誤會了,這聯盟只是在實踐之前的言論-"所謂被害人自己也要負責",有人威脅就要跑呀,發生萬一,就跟自己的言詞搭不攏了.........
大家還是再看看下面這個案例,想一想到底要不要廢除死刑吧.... http://blog.yam.com/saronrose/article/2841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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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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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了,就因為社會普遍是以暴制暴、以眼還眼的觀念 所以死刑必須存在,若一旦死刑廢除了,而社會普遍觀念不變, 法將不法,所有被害人將尋求其他報復手段,社會秩序也就蕩然無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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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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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只想表現出自己很偉大的樣子
事實上只要受害對象是自己的親人或自己 那麼他們就不是如此表示了 所以這些人就是假道學者 建議 有自己的親人是被害者才可以擔任廢死聯盟成員 此文章於 2010-06-10 08:13 AM 被 bingjun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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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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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
就是因為古代的法律有惡習.. 所以現在的法律才會有過失致死 整個事件的審理過成中會針對,嫌疑犯他當時的心態 精神狀況,以及一些相關連的訊息去判斷出 這個嫌犯是否是過失還是故意,或是蓄意..預謀 所以不是一命賠一命,而是已經審理完畢 法官判決出這人該與世隔絕,因其泯滅人性 如果要廢死刑,就請修法,或是用其他方式,而不是阻擋法律的執行 玩弄法律,民眾的觀感反而會覺得更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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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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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欣怡應該學學上次那廢死教授,說被強暴是她父母沒管較好,讓她上電視被看到,罪犯並沒有錯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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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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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怡:「說不害怕,可是有時候也會想到說,萬一、萬一真的發生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辦?」
會怕喔?那怎麼不想想其他老百姓心裡會不會怕? 廢死聯盟成員應該個個心中充滿大愛,應該隨便歹徒施暴,並且用大愛來寬恕對方阿 其實那些惡作劇的民眾早知道這些傢伙貪生怕死,只是因為某些利益才把廢死議題拿出來操作而已 嘴巴說的好聽,身體卻是老實的(害怕的烙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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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Down Under
文章: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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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沒有想過
其實face聯盟才是最支持死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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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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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不要再拿這條出來硬凹!!!
法律沒規定消防員多久要把火災撲滅 是不是消防員就不用救火了??? 法律沒規定警察多久要破案 是不是警察就不用去查案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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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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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回答, 但也跟沒回答一樣. 基本上是人性本就如此吧, 而且我相信各國都是一樣, 今天你聽到**殺少女性侵犯你不會生氣 ?? 做了人神共憤的是情會生氣是正常的. 至於報復, 我還是不認為, 我認為是 "他應得的", 因為本來就該有罰則制度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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