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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覽投票結果: 反-反盜版投票來喔 | |||
| 有實力的歌手他們的正版CD還是會買,他們不唱那就沒的聽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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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22.36% |
| 產品製造粗糙,買了等於製造垃圾~300耶又不是3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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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0.56% |
| 糜糜之音滿天飛~~連MP3都懶的去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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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22.67% |
| 轉而收集西洋的(非國語系的)流行音樂~~國語的就不考慮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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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13.35% |
| 如果盜版的歌好聽的話~~願意去跑去買正版的來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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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8.07% |
| 正版價錢太貴了,盜版品質稍差沒關係,有的聽就好囉!反正品質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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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4.35% |
| 正版降價2~3成的話(200元左右),錄音品質好的話,就會去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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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18.63% |
| 投票者: 183. 您不可以參加此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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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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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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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您別忘了兩件事:
1. 討論區是言論自由的地方,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誰都不能干涉我想發表什麼言論。 2. 這個地方的討論標題是“反~反盜版”本人的言論正切中主題,請問您拿什麼立場來限制本人的言論? >我建議妳是否不要再說這些奇怪的例子,就算妳想用你的羅賓漢哲學,也請妳自己私 >下去用,不要在這公開的場合混淆視聽,讓這論壇蒙上一層支持盜版的陰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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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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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這裡並不是一個『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地方,言論自由也不是讓妳用來挑戰法律的藉口,更不是讓妳用來為盜版護航。我只是建議妳提醒妳,而不是干涉妳。 2.只要是意圖讓討論區蒙上護航盜版的陰影,任何網友都有立場和權力捍衛這個清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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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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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人用這個觀點來看盜版CD這件事?
(VCD我就不敢講了…也許真的是貪小便宜…?) 那就是台灣cd消費主力市場多半集中在消費能力較差的學生身上… 真的要他們付出300~400元的cd消費會不會太高估他們的消費能力? 而且台灣流行音樂好像從沒有真正打入中高年齡的消費市場, (除了陳昇、阿妹少數幾位…) 叫我去為SHE、F4付錢有點強人所難… 這幾年幾乎已經完全不聽國語流行歌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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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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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太諷刺了吧
非法盜用軟體 滾石可樂恐挨告 發起反盜版活動的滾石公司旗下的「滾石可樂」在未經授權付費下盜用非法軟體系統,19日被盜用的公司向台北市議員陳情,要求伸張網路正義。 4月初,滾石公司才熱鬧參予反盜版活動,現在卻傳出網路軟體侵權事件。滾石旗下的「滾石可樂」2001年12月在未經授權下,擅自取用「多奇創意公司」所研發的中文繁簡轉換系統,滾石可樂不但未付5萬元的使用權,還告知網站會員可轉換使用。 未道歉,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理賠償的行為令業者十分氣憤。多奇創意公司聲言要告上法院伸張正義。 網路侵權除了下載mp3、盜用軟體系統等不合法行為外,使用者如果私自組裝電腦,沒有購買作業系統軟體的話,任何使用行為也是侵權的。 5月1日開始,網路侵權抓鬼小組即將啟動,要將不合法的行為趕出網路。 http://tw.news.yahoo.com/2002/04/19...tv/31897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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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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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版,也對價格調降樂觀其成
還是覺得music CD和Video CD,DVD仍有調降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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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一生中,從未見過醜陋事物 不論物件的形態是明是暗 然而透視總會使它美麗 by 吟遊詩人.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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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支那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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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呃....得饒人處且饒人~ 其實我也有錯 我不應該口氣這麼差 大家消氣吧 希望就此打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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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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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要我沒有涉及人身攻擊,沒有任何污言穢語,請問有什麼不可以的?你是誰?你說了算嗎?如果你是這個網站的網管員,那就請你把我的所有留言刪除,如果你不是,也請你去投訴,只要我的言論被網管員認為不妥,被全數刪除我也沒有怨言,如果你的投訴不成功就請自愛,別再找我捉對廝殺,我也不會回應你。
2. 這個討論區的主題叫做 "反~反盜版" 要討伐我,我不反對,也請閣下別大小心,請連這個標題的發起人一起躂伐。 3. 你有權利捍衛這個討論園地的 "清靜",但是也請尊重別人的發言自由,別人說了些和你想法不同的論點就強力的要去圍剿,你不認為你的做法其實已經有極權統治者的心態了嗎? 最後我想告訴你及在這裡的所有網友,很抱歉在這裡浪費資源作無謂的論戰,請大家原諒,而我也不會再回應任何攻擊我或詆毀我的文章。 MavisFan >1.這裡並不是一個『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地方,言論自由也不是讓妳用來挑戰法 >律的藉口,更不是讓妳用來為盜版護航。我只是建議妳提醒妳,而不是干涉妳。 >2.只要是意圖讓討論區蒙上護航盜版的陰影,任何網友都有立場和權力捍衛這個清靜 >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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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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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不涉及人身攻擊和任何污言穢語是在網路上的基本禮儀,但這並不代表妳可以混淆視聽。掩護盜版,我是誰不重要,我也不是一個隨意投訴的人,所以也請妳『自重』 2.只不過是意見的交換提醒,何來對妳討伐和人身攻擊?原標題發起人的文章,怎麼看都看不出他在為盜版說話,花點時間仔細去研讀他的文章吧。無需拖人下水 3.論點不同,想法不同是可以溝通的,但涉及法律層次的問題就只有對錯,也請妳不要圍繞在被迫害妄想症中打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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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Delta quadrant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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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反盜版的,雖然我的正版CD佔絕大多數,但間或還是有幾張盜版夾雜其中.
但是我卻非常反一種觀念, 就是"以使用盜版自居,甚至自詡為正義"的這種狗屁倒灶的觀念. 每每看到有些人的論調,總認為買盜版沒有錯,還怪罪到音樂人的頭上, 好像自己是在行俠仗義,"你的音樂不好,我就買盜版來給你個教訓"... 這種似是而非的邏輯真讓人覺得好笑. 這就好像跑去餐廳裡吃飯,儘管覺得不好吃,甚至事前就已經知道了, 但怪的是,卻還是硬要來這家店,還是硬要把東西吃完, 吃完了也不付錢,不付錢也不趕快閃人, 還要扮起正義使者,氣勢磅礡的教訓起人... 正義使者"贛(江西簡稱)!這東西根本不好吃嘛!" 廚師"抱歉喔!不合您的胃口,但請您還是得付錢啊!" 正義使者"你有義務弄好吃的東西給我,但老子我可沒義務付錢給你" 廚師"但....你已經吃完了啊!" 正義使者(摸著漲漲的肚皮)"老子我吃那麼痛苦,還要付錢,有沒有天理?" 廚師"對不起喔!本店大概不合您的口味,那這次您就別付錢,下次別來了." 正義使者(邊擦嘴角的油漬邊離開)"哼!老子我真倒楣" 沒幾天,這位正義使者又回到這家餐廳,又吃了一頓霸王餐,又是充滿正義感的離開. 我是建議,要吃霸王餐可以,但吃完就趕快閃,不要在那裡充當正義使者比較好, 畢竟明明就是自己理虧,還硬要把黑馬說成白馬,這就有點死皮賴臉了. 還有另一點也是滿彆扭的...東西真不好吃,何必一直去吃? 想讓這家餐廳學到個教訓,那就不要上門,讓他沒客人啊! 如果這餐廳的東西真的讓人人都覺得難吃,那他自然會因為沒客人而倒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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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文章: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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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個例子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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