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好像睡在同一房就會有事情發生... 那我只能講,以你們的 standard 來看我還錯失真多契機呀,這生中不知道多少次跟異性同房... 睡同一房真的不代表什麼... 沒有更多其他的暗示時,真的沒有什麼必要亂動。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你擔心的問題真的是杞人憂天.... 而且你的說法有問題 假設我們的研究方向是"跟哪種性別的人睡比較安全" 那不應該就性向族群的犯罪發生率來看 而應該看以經發生的犯罪行為中,異性戀者性侵與同性戀者性侵各自在當中所暫的比例 這樣的數字才在現實中有意義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不是每個人都是以禮相待的君子,人類是沒辦法了解禽獸想法的, 也不要想把禽獸教化成人,這是我實際上處理過不少這類事件後的心得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杞人憂天我也不會聽到那個可怕的消息了... 我問過一些同性戀的朋友,他們都說,他們之間其實對看一眼就知道可不可以,那種是我們異性戀沒辦法感受到的... 所以我一直挺放心跟他們做朋友直到我聽到那個消息... 問題是我認為不該區別 "跟哪種性別的人睡比較安全" 現代的社會(其實古代也一樣),跟哪一種人睡都有機會不安全,事先又沒講清楚的狀況,為什麼不都訂兩間房間,還要講同性可以同房異性就不可以呢???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這老闆雖然小人,但是還不致於禽獸。 沒有多少老闆會放棄自己的事業,只為了吃到一天肉而不惜一切。即使不惜一切也是會弄到女方默許或把女方逼到不得已的情況,而不是強暴。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428
|
引用:
若是這樣的話,我會請老闆訂兩個房間,第二間的費用我出.
__________________
小薪的GMail: ![]() 小薪的LINE: ![]() 小薪是公的不是母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講白一點這還是強暴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
引用:
不知道你都從哪聽來的... 最好同性戀+雙性戀比異性戀還多啦 你朋友被吃八成也是他自己很哈吧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
引用:
從哪邊聽來的? 不少是從對心理學有很多研究的人講出來的。因為極端的異性戀或極端的同性戀本來就在少數,其他幾乎都是雙性戀... 曾經有一個人跟我講,世界上只剩下兩個人妳一定要跟一個人發生關係,阿批婆和劉薰愛,妳會選擇哪一個? 只要妳想了一下下,哪怕只是一秒,不管你選什麼答案,妳已經是雙性戀了,都是有潛力被改造成跟同性在一起! 至於自己很哈...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5508302.shtml 先假設這新聞真實度是正確而不是記者亂寫的... 那這不也代表了不是同性戀還是有機會被同性戀 X?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TNN, TW
文章: 621
|
引用:
好可憐....大概瞌藥太茫男女不分通通一桿進洞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