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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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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我也是覺得,合法化不盡然代表色情業可以到處做 相反的,可能是控制得更深 想想看,色情業者會願意合法化嗎?搞不好他們才是最大的反對者(補充,這裡指的色情業者是指第三方,例如,仲介者) 此文章於 2009-06-13 11:25 AM 被 李麥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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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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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
先進國家好的我們政府不趕快學 偏偏學人家有爭議性的紅燈區 好像是有了紅燈區就是進步的象徵 真不知道是進步還是退步 引用:
我認為你看法基本上跟前陣子政府說設立博益特區差不多 當初博益特區也是被人質疑就是 由政府控制核發牌照就很容易產生圖利某一些團體 進不了特區的人一樣會全台流竄到處賣一樣無法控制 但是由政府已訂法律在先 就已經讓人民產生是由政府帶頭唱賭(唱黃)的合法事業 讓原來一部分少數從事賭業(黃業)的人口 不會突然增加嗎?更難以控制嗎? 之前有學校要設立"準備賭場人才培訓課程"從事賭業 將來會不會有學校或團體開"情色場所人才培訓課程"? 引用:
我應該是說"法律和道德約束" 法律結合道德約束產生出我國是賣春是不合法的 現在要修成賣春合法化之前有無考量我國原有的道德嗎? 說句不好聽的 開了妓女院之後 男妓院,男男店女女店甚至有些先進國家的換妻店 是不是可以營業合法化 以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可以接受嗎? 前幾天某立委還在質疑檢察總長"花天酒地" 將來買春合法化之後 XX部長OO大學校長上妓院 YY夫人上牛郎店就無所謂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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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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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也沒什麼好說的
現在充斥功利主義 追求時尚名牌的金錢遊戲 只要有錢賺的笑貧不笑娼價值觀 社會風氣已經不好 唉! 政府還要帶頭把把不好的風氣合法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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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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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謝您的分享 我想我沒有講清楚一點,所謂的色情行業是甚麼? 您強調的似乎都是屬於第三方,也就是專門仲介買賣雙方的 我所說的是,賣方,真正提供服務的賣方,不是仲介者 仲介者能不能存在?我認為需要再討論,不過個人是偏向禁止第三方的存在 也就是說,你自己要賣春,可以,但是你當老鴇、馬伕的,我認為要禁止 但是細部的問題,我沒有想過,所以可能會有很多問題衍生,但是我初步的想法是認為要禁止第三方 因為剝削者,通常是第三方 再者我覺得賭博與色情兩者屬性不同,管理賭場的方式不會跟色情是完全一樣的 我也不贊成,色情業可以像賭博業ㄧ樣搞得很大,至少如果要色情業合法,不能一下子就開放到可以搞一個大的妓院 學校還要成立色情管理系?我不認為不行,不過不是現在,現在社會沒辦法容忍的 但是不能否任的是,有人要從事色情業,他就是想要做這一行 你禁止它,他只好到處躲到處跑,不如給他一個證照,規定繳稅與健檢 只是實際上怎麼管理我也沒有一個底 我只能說,越禁止的東西通常很難管理,他會躲到黑處,你不讓它出來,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做甚麼? 至於開放個人從事色情,會不會比過去更多?這點我不知道,變少變多我不敢跟您保證,因為我沒有證據 但是我認為問題不是色情業會變多變少,變多變少這不是重點 而是管理手段真的只能禁止而已嗎?開放之後再管理它,不是比只是禁止有更多的方式去控制色情業? 至於道德問題,我想我和你沒有交集 因為我不會覺得賣***不道德,但是您是 所以我想討論不會有結果,但是謝謝您的意見分享 此文章於 2009-06-13 12:58 PM 被 李麥科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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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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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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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要感謝您的分享 只是最近看了不少日本的漫畫 很多都描敍有關日本色情業合法化所產生的社會現況 色情業者鼓吹靠肉體也是合法賺錢 高中女生相約**** 學校校長和老師組團去風俗店 課長仗勢與屬下妻子私交 屬下為了保住飯碗而忍氣吞聲 夫妻之間,子女之間,同事之間,部屬之間 大家心裡都懷疑對方是不是私下從事色情業 一鼓社會風氣 沒錢的人是抱著有錢賺為什麼不賺? 有錢的人是抱著有錢花為什麼不花? 色情業合法化可以說把日本人民固有精神腐壞了 前幾年某一家國際色情雜誌還評比 泰國色情業贏得業內的最高5顆星 內容還大談介紹要怎麼去玩年青的泰國男妓和妓女 價錢多少?貨色多少? 報導到泰國人有點抬不起頭來 最後泰國總理還出面有點尷尬的說 到泰國請欣賞泰國的風景 對該國的色情業也無可奈何的樣子 色情業一旦開放就很可能收不住而失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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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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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也強調就是 如果開放了色情業 最大的問題可能不是賣方或買方 而是第三方的仲介者 我個人是傾向僅僅只是雙方服務者與被服務者的買賣行為,這應該合法 但是第三方仲介者,這才是最需要去討論的 所以我會覺得,假設真的合法了,我們要了解幾件事情 合法不盡然就是全部開放 合法了,不代表就一定會看到大型、連鎖型、複雜的色情業者(我不認為政府會蠢到一開始就開放到這種程度) 但是要去了解,參與色情產業的買、賣、與第三方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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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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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開"甲""乙""丙"執照才賺得多 記得還要在一張特別執照,要會十八招的才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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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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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去阿姆斯特丹逛逛!!!!
我不認為台灣能做到那種地步 那時我去, 他們還合法賣大麻? 不知啦, 反正毒品店; 還有賣吸毒用品 ================== 我看政府是窮到不知怎麼形容的地步; 而且還很無能 就用簡單的二岸開放來達成短期經濟利益, 肥的是誰大家心理有數 其實我想要看到的是產業昇級, 司法改革, 修定建築法規, 財團與政客切割, 政府效率提昇.... 這種台灣核心問題, 碰都不碰 對於這種脫褲子的, 實在沒有什麼興趣; 你再怎麼開放, 我們還是比不上洋人或日本 大家都不關心怎麼追上先進國家嗎? 台灣才剛趕走一個騙子, 現在又來一個 還記得開放大陸觀光客, 每日最低消費基準嗎, 有誰在遵守的? 開放紅灯區就會如政府預期? 那真的太好笑了 紅灯區通常治安都不好, 如SYDNEY KING CROSS (有色無胆的偶最愛逛這些地方) nyc以前是42ND STREET , 不過後來被消滅了, 大家有問, WHY? NYC耶 台灣真的大開倒車 這個政府除了沒肩膀, 還是沒肩膀; 都是做一點, 看風向, 再做一點 講白一點, 就是很懦弱啦; 執行力從來就不是他們的優點, 遠見更別提了 此文章於 2009-06-13 03:03 PM 被 噓嘘尿布二代目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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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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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開放
現在還會流行幫朋友轉大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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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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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童子尿可避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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