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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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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確實,看到那個人群跟車........... 我就懶的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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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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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次高雄一個被開了N萬的車速罰單的 他抗告上去 結果因為測速器好像有1%的誤差就變成完全不罰 測速的誤差容許值5%會不會太誇張了?? 記得是不能超過0.5%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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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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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桃花島
文章: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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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假道學的人來說 只要"別人"犯錯不管大小就該死 能夠找到任何方式給你落井下石是絕不手軟的...... 不知道那些人出門是否真的依照速限開40啊~~^^ "超速"也是"犯罪事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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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殺了顆3TB的回來了 總容量變成32TB了 嗯~~檔案不交流ㄡ~~謝謝~~^^ 要來硬坳無理取鬧的~~也不要給我引言回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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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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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千百種呀 例如 壓線兼雷達測速的 不過都寬限了還被取締 這就太超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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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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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半夜打 或是早上5點打 會有人接喔 那不是都公務員上下班制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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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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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嘿嘿嘿 打過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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