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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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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噗,說到這個是不是要控制銀行應該不會太超過吧? 比如說民法205條規定是說約定利率不能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 但是現在把法條改了 改成 ﹝約定利率上限,從20%,改為「中央銀行短期融通利率加百分之9」浮動調整。﹞ 我們知道民法第205條的法律性質是強行法 是不可以任意約定的或是更改的 結果修改法條的結果 這一個強行法規居然必須要跟著中央銀行短期融通利率調整耶 不就是告訴我們 這是一條"空白民法"嗎 強行性質的法規居然可以因為行政機關調整利率而變更其範圍 當然就形成行政控制法律、控制銀行的手段了呀 這我覺得很明顯是一個很嚴重的立法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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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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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銀行有沒有在靠信用卡這個東西賺錢,但是這個利率真的太高了,
一但踩進去,那些欠卡債的人根本就是註定要當卡奴的,反正也還不起最後 就是一直刷就對了......欠了五萬接下來就變六萬......還的起的還好,還不起 的就是下去了...... 銀行應該要調整自己的心態,不要想專注在這種沒良心的賺錢法上,沒有賺 錢能力的人,不要隨隨便便給個幾十萬的額度,也不要給人家發一堆卡,最 後弄到要政府出現要求協商,還說自己有良心沒問題。看到金融風暴就知道 那些搞金融商品的人沒幾個有良心的...... 如果不這樣就賺不了錢的話,那信用卡這個業務還是停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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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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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錯誤的想法 沒用循環利率的人才不會給銀行帶來最大的獲利 實際上的好客人是有用且有按時繳款的 可是銀行反而日為這種人好欺負 我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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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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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說法是謬誤 因為 事前的徵信查核是誰負責 連徵註記是誰在接觸? 信用卡本來就是一種無擔保小額信貸 事前難道不用這些? 至於一般的小額信貸利率更低 甚至只有2%多 難道就會賠錢? 台銀的信用卡利率8∼10% 難道就有賠錢? 請先搞清楚真的讓銀行虧錢的是啥! 不是不當轉投資 就是銀行的大額貸款 最後就是政治獻金與掏空了 銀行只是趁雙卡風暴時 政府同意之下順便打消之前的大額呆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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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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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笨了 那是銀行引誘你上鉤的魚餌只有第一個月是那個利率,第2個月開始就會調回19.X% 所以之前才有一張信用卡特別廣告,循環利息前幾個月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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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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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是可能也是確實案例 甚至連禁治產的人都有信用卡 兄臺可能不注意台灣金融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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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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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這個月刷卡下個月繳清的人 雖然說信用好 但銀行從這種人身上賺不到什麼錢 頂多就是手續費 而那種每個月繳納一定額度的人卻必須要繳19.xx%的利息 銀行並不會替這些人自動降息 就說了 我們來看看哪一家把信用卡業務停了 有種把它停了然後再出來叫說沒有賺 這樣我還會相信 以台灣的銀行來說 真的用市場機置 100%絕對超過20% 看看現在幾乎都19.xx%就知道一些無良銀行都游走在邊緣 如果取消上限 各位看官覺得是會低於20%還是少於20%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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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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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銀行掏空了就會要政府接手 沒掏空完成前就會說尊重市場機制 另外如果算上閏年或是直接算365又1/4天 那就會超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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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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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笨的是你 ! 帳單上面都會列出該利率的適用期限 , 在那個日期之前 , 你的確可以依照當時列出的利率來使用 . 不要不懂 , 又隨便聽信網路上更不懂的人所說的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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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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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是這樣的嗎???? 有用循環利息的好像都不會是銀行的VIP客戶說 這些年刷百萬以上的VIP客戶 銀行可是相當禮遇的 你認為這些年刷百萬的vip客戶群中 會有多少個用到循環利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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