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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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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毀容》馬離婚罹病 女方蒙鼓裡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7/10 07:40 記者許聲胤、王長鼎台北縣報導 台北縣中和市容貌秀麗的女子楊詠琴前天遭男友馬翃殺害,馬翃行凶後跳樓自殺,警方懷疑馬翃因不滿交往近三年的楊女要求分手而行凶。 最讓楊家不滿的是,馬翃的父親昨天到楊詠琴靈前致意時,才透露馬翃曾有過一段婚姻,前妻目前仍住在香港,馬翃的積蓄也幾乎被前妻拿走,造成他與楊詠琴同居生活困窘。楊家也不滿馬家多方隱瞞馬翃精神疾病的病情。 楊詠琴的繼父郭國鎮懷疑,馬翃在跳樓自殺時表白是被香港女子騙光他的錢,所指的應是前妻,卻造成外界對楊詠琴的誤解,要求馬家還女兒一個公道。警方指出,馬翃生前在自殺現場留下一張字跡潦草的字條,上面凌亂地寫著「楊麗美 大陸 香港 死 魂」等字樣,並未寫到楊詠琴。 據了解,楊詠琴母親原在香港經營貿易公司,民國八十七年帶著女兒來台定居,認識高爾夫球教練郭國鎮後再婚;楊詠琴也在台完成高中學業,母親則仍往返台、港兩地工作。 郭國鎮指出,楊詠琴相當乖巧,高中畢業後不久外出遊玩而認識馬翃;當時馬翃自稱從小在美國留學,取得碩士學位後返台在一家美商公司服務,他們夫婦都相當認同,並未反對兩人交往。 但楊詠琴母親事後發現馬翃舉止有些怪異,曾打電話問馬翃的母親,她表示馬翃一切正常,加上兩人相戀近一年後決定租屋同居,也就不再過問。因馬翃一直付不出房租,連行動電話費都要楊詠琴支付,被迫數度搬家,家人才知馬翃所言在美商公司工作是謊言。 楊詠琴為補貼兩人的家用,兩個月前去打工,加上繼父每月提供兩萬元零用金,總共四萬元扣除房租及生活所需後所剩無幾。 郭國鎮不滿地指出,馬翃父母隱瞞馬翃罹患被害妄想症病情,在他的妻子詢問時還說馬翃一切正常,家人雖察覺馬翃舉止怪異,多次要求女兒和他分手,乖巧的楊詠琴照做;但馬母卻多次在兩人分手後,邀約楊詠琴和馬翃吃飯、買衣服撮合,多次分手後又復合,結果遭到不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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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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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自古紅顏多薄命
令人深感惋惜 倒是男的...真的是罪孽極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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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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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就是兩人因為感情因素而造成悲劇,為何新聞要一直重覆播帥哥≠高學歷=失業=低EQ=口袋沒錢=沒安全感,所以配不上美女,所以醜男=高學歷=職業好=高EQ=有錢男人=有安全感,所以配的上美女,也許是那個女的對那個男的說一些刺激他的話、
比如說沒有用的男人之類的,而且那女的好像常上夜店,會常上夜店的女孩子就 ![]() 況且那對男女看起來很像父女,男的長的太糙老也造成那男的覺得沒安全感, 不過那個男的應該跟那個女的好聚好散,有錢還怕找不到美女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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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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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可悲的是,女方還打工養男方,看完一陣心酸。 但匪夷所思的是,男方家裡麥可麥可,卻放著兒子在外頭給女人養,一下說不知兒子有交 女友,一下又被爆料死拉著女方不放... 愛情盲目+前世債吧...唉...一陣子就來一發感情糾紛,現代人真那麼想不開? 歡喜聚、歡喜散,該自己的就好好珍惜,不該自己的就祝對方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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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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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可以世間少了一個美女........... 自古紅顏多薄命........... 難道想要好聚好散都這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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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生氣就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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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以北、台北以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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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最新的新聞報導來看
真搞不懂為何還有自以為是的網友 在幫兇手說話 ![]() 難道被害人長相不俗也是原罪? 感情問題、男女相吵 世上每刻每秒都在發生 會發展至如此殘暴的行兇手段 明明就是有精神疾病所引起的 請別再牽拖別 想一想萬一那種事情是發生在你至親好友身上 再好好考慮是否值得幫凶手說話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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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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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是[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 ![]() 現在是我死你也要跟著我死.......... ![]() 這也讓我想到之前情侶間的加工死亡事件,因為女方想分手所以男方把女友掐昏推下樓致死,而自己跳下樓只受到輕傷,然後再說是殉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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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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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說用同理心來看待兇手的母親呢? 像現在被害人家屬還一直怪罪兇手母親太放縱,結果馬母也失蹤了,家屬朋友都找不到人 再死一條命最好就是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兇手真的是被寵出來,還是被前妻搞到精神有點異常 假設,如果你兒子是有精神疾病的病人,你不會多關心他嗎? 如果這個事件同理心是這樣用呢? 同理心本來是很弔詭的東西 太過有同理心於任何一方,只能說是偏頗,尤其是要追關係人的源頭和事前的導火線的話 因為根本還不能知道事情的真相(要100%知道事件的真相我看難了) 的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可以這樣說... 那要不然怎辦? 跟著一起狂罵? 又不是只有全對或全錯兩種選項 所以一般人會說旁觀者清,但是旁觀者大都又是對事情細項不了解 一但了解,又容易被自己的價值所影響,更不用說還有了解一半或一邊的 只看結果當然很簡單...就像很多人扯到政治一樣,只聽一邊的聲音都很痛快 對於這件事只能說對這兩個都很惋惜,還有看能不能學到些什麼 例如EQ、感情處理、分手智慧等 還有...雖然說被害人喜歡她....但是台灣女藝人只有炸蝦好提嗎? ![]() 又看到有些媒體在龍虎亂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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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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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看去間接殺手幾乎就是馬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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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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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咦,怎麼沒人站出來要求馬冏難道不用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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