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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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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用那個法條告啊
車禍傷害的話..可能小貨車,老太太,肇事車主都要負一些責任 如果不是佔用路肩,老太太就不會走到路中間 如果老太太沒侵犯到路權,肇事車主就不會"一時緊張"撞到人... 可是... 如果以殺人這一條起訴的話..肇事車主輸定了 看影片...很明顯的有轉動車頭撞人的這個動作..... 不能告車主過失...要告他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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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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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多人都沒概念.
基本上這事故肇事車主已造成肇事逃逸的 公共危險罪了,依程序抓到就先送件, 接著他也犯了刑法的 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 他還是要負最大責任,主要原因就是因為 他肇事逃逸,你就算有多大正當理由,責任還是最大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是肇事車輛,非行人= =。 貨車、阿罵屬違規情節,依法規也是頂多吃罰單,不影響這場車禍的判決,在台灣就是這樣。 若他現場停下來,事故現場取下證據,上訴的話或許會考量因他車、行人違規而輕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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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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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是喝酒還是怎樣
那種市場本來就該慢行 他還加速 沒一定速度 根本不可能撞飛 不過撞飛還可能好一點 慢慢過去 搞不好輾死了 警察 天呀 還不知道怎麼辦案 活在台灣真的要靠運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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