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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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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苦命IT工人
文章: 586
引用:
作者bhgka1
我只知道事在人為。
當人自己一切放棄之後那剩下的才叫做"命運",
女孩子猶豫不決,你還把決定權交給她,(叫她自行決定?自行負責?)
然後你在自怨自艾?
老話一句,如果kaiserw兄你確定不夠愛她,那就算了,這篇我也就當您在放空氣。

其實小弟覺得kaiserw兄愛不愛她並非最重要的..
而是在這樣相識一場的情況下..明知朋友向虎山行..
卻不以清醒的旁觀者身分曉以大義勸阻才是該死..

放了太多的感情進去..會讓自己也陷入事件的漩渦中..

小弟今日如果有女性朋友遭遇到類似的事情..
讓小弟知道的話絕對也是會跟她痛陳厲害..
單純就因為我當她是朋友..(明天要上班..我都卯起來打字給網"友"意見了 )

kaiserw兄也許可以嘗試先不要去想什麼"第三者"之類的情愛糾葛..
換成朋友的身分來處理這件事情..個人不贊成以"第三者"的身分去跟女方父母談..
但女方一定有手帕交(別告訴我伴娘天上來 @_@ )..個人倒是贊成聯合女方的手帕交..
以朋友的身份..把男方的惡行之類的..先行洩漏或告知女方父母..
讓女方父母正視這個問題..
這樣女方才好開口..而不是只能一句"可不可以不要結"..
被人當玩笑話冷處理掉..

因為依常理而言..
遲疑結婚的兩個理由...

其一是女方對男方不安心..
但今日女方父母有錯誤的認知..覺得都在一起怎麼久了..不適合早就分了..

其二是女方放不下家裡的人..
但女方家裡很可能會覺得..這個女兒辛苦幫家裡怎麼久了..
今天對象不錯( 錯誤認知 )..讓她嫁出去放輕鬆一點吧..
(每個女兒嫁出去爸爸都是最捨不得的..但是想到女兒會過的幸福..都咬著牙忍住眼淚呀)

總之小弟建議身為關心女方的人..你可以以"朋友"的身分跟女方的朋友一起討論..
不熟不認識沒關係..你們都是"關心女方的人"就是最大的交集..
女方不願意讓父母擔心沒關係..但告知自己的好朋友應該可以接受吧?
輾轉讓父母得知猶豫的理由之後..不結婚的決定就不會有怎麼大的衝擊了..

絕對不要用黑函的手段..
我有朋友就是結婚前接到電話警告..當時一笑置之..
結果後來女方去跟有婦之夫外遇..雙雙離婚結婚走人..
留下朋友一個照顧一雙女兒..
每每提此"劫"時朋友只能眼框汎紅呀..
直到前妻再婚前他都是一直痴痴帶著小孩的在等她呀 ..

希望這些意見可以給kaiserw兄一個方向..可以有一些作為..
     
      
舊 2007-11-26, 04:44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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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xtm離線中  
八佾劍舞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0
不過就喜帖上男方換人而已

沒那麼難吧
 
__________________
記得同燒此夜香,人在迴廊,月在迴廊;
而今獨自睚昏黃,行也思量,坐也思量。
舊 2007-11-26, 05:13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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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佾劍舞離線中  
bhgka1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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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台灣
文章: 1
foxtm兄,念三類的還這麼溫吞
所以我才懷疑kaiserw兄是否仍在猶豫..

個人看法,kaiserw不算第三者,而是第二者,與女孩子一同為當事人。
時不待人,再由旁人(朋友)勸誡著力不夠,不如跟女方一起當面跟家長講清楚。
男生負責講,女方負責點頭。屆時家長一定會明白他們幫倒忙了,差點鑄成大錯。

剩下的善後種種,可以再說。
如果菁小姐確定是向著kaiserw兄的話。
事後對方男生也應該要有體認(既然對方無心,也強摘無益)
如果對方當真胡鬧,那更可以確定女孩子不可以交到他手上。(要有蒐證準備,還有請教懂法律的朋友)

此文章於 2007-11-26 05:55 AM 被 bhgka1 編輯.
舊 2007-11-26, 05:52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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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gka1離線中  
toycoin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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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dayun983
想想你幾年後會不會因為現在沒去嘗試過而後悔??
哪怕只有一點,都值得你現在去做任何可以改變現狀的事....

+1
加油~可以試試看的~

此文章於 2007-11-26 06:01 AM 被 toycoin 編輯.
舊 2007-11-26, 05:55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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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coin離線中  
wenzz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紫禁之巔
文章: 0
對於開板兄只有點小小建議

如果真覺得女方這麼好

財力又允許的話

乾脆明明白白的殺到女方家

直接對女方父母挑明

要取你們女兒

而且可以的話再把兩老接來同住

剩下的兄弟們就讓他們自生自滅了解一下什麼叫做自食其力吧~~

對了...我想女方會猶豫 可能還是顧及家中兩老
所以K大 從女方父母下手
可能會讓女方對你的印象加分 也會讓女方心中的負擔放下一些些吧

此文章於 2007-11-26 06:00 AM 被 wenzz 編輯.
舊 2007-11-26, 05:58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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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zz離線中  
306
*停權中*
 
3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引用:
作者amd21456
會上酒家的男人,婚後肯定不幸福


可以加上"常常"兩字嗎......


樓主~~

你跟對方的家長見過面嗎~~或者是知道你的存在嗎~~~

會不會對方家長認為女兒有現成的修車師傅可以要就是萬幸了~~~

要不要試著去跟未來岳父橋看看~~時間不多了~~再晚帖子發下去退婚的機會可能是0了(保守家庭)

先去搞清楚到底他們的交易是什麼~~也去讓他們所有人知道你的存在~~

我相信"醫生"這個點是你最大的武器~~

現在什麼狗屁愛不愛的都不重要了~~

重點是行動~~文明一點的~~從對方老媽開始下手~~女人對這種"嫁的不是愛的人"有特別的情愫

再不然~~就是私奔~~然後公證結婚~~來基隆公證我們夫妻倆當你的證人~~

30年來規規矩矩的唸書當了醫生~~當壞人的時間到了~~你會愛上被人憎恨的快感的~~
舊 2007-11-26, 06:08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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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離線中  
bhgk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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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台灣
文章: 1
kaiserw兄,小弟再講個不中聽的,
畢竟這主題也是您單方面的說法,如果(我很習慣假設的):

菁小姐與您相愛,("前"男友糟不糟不管他)
只因父母不明就裡答應別人,
然後女孩就還當真自願就糊里糊塗嫁出去。

我覺得這真得是太荒謬了。
這種比肥皂劇還扯的劇情,請kaiserw兄務必不要讓它在現實發生。加油!

此文章於 2007-11-26 06:17 AM 被 bhgka1 編輯.
舊 2007-11-26, 06:14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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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gka1離線中  
amd21456
Regular Member
 
amd2145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引用:
作者306
可以加上"常常"兩字嗎......



如果可以改的話,我是很願意修正一下
當然我意思不是汎指全部
舊 2007-11-26, 07:24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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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離線中  
saimin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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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1.樓主小心阿!牙醫vs人妻,數目不小!

2.再次證明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3.女方自找的,歡喜做,甘願受,God bless her

4.樓主沒LP,不敢為自己的幸福向前衝,最好n年後不會後悔

世上以結果論來言,故事到後面如果是幸福的,沒有人還會在意過程中是如何

故事後面是殘忍的,那只能怪自己在還能扭轉時,沒盡最大努力

世上多數的藥都有,就是沒有後悔的藥,忍受一個好女生被壞蛋「灌漿」又「奴役」,我會受不了!
舊 2007-11-26, 08:12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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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in離線中  
orcish
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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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男的90%不可能改的啦,只是想娶個女傭回家吧了,講難聽點就男方的感覺,那個菁算是被買回家的,你如果肖想等以後離婚我看很難..

我是建議你現在就衝,不然就完全放棄..別大話說你會等她離婚~等你受過那種煎熬,你不會想經歷第二次..

不過如果你只是上網抒發情緒,那還是讓她走吧..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11-26, 08:2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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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cish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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