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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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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引用:
作者cycpc
大陸當地的企業體,也有不少是全球富豪榜上有名的

往大陸去的企業都知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大陸有錢有關係就權大勢大

能爆發出大案的沒幾件,就我所知到有兩件蠻出名的

也是目前大陸最大件的貪瀆案,牽涉層級甚廣,甚至有高幹被判除死刑,而有這樣魄力的政府官員有多少個?一聽到有油水大家都想分一杯羹

大陸有多少公安能像『大陸著名電視劇;重案六組內的局長,專打惡老虎』

明哲保身最重要,錢再賺就有了


重點是?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9-02, 02:20 A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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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離線中  
ks078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416
引用:
作者-HY-
重點是?


你的重點是?
 
舊 2007-09-02, 02:34 A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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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0786離線中  
cycpc
Master Member
 
cycp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關係做不夠、實力不夠

連統一都小心翼翼的在經營中國市場,深怕一個不小心,就步入其它公司的後塵了

引用:
作者-HY-
重點是?
__________________
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舊 2007-09-02, 02:48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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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pc離線中  
heartcatch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
這個 問題在於
新光是直接投資在大陸的
具有台商色彩

若是用開曼群島 或是 以美國合資公司方式
在直接轉投資到大陸去
這樣就可以避開許多問題

況且 可以約定以美國法院作仲裁法院
申請美國做為保護

新加坡和大陸官方也有簽訂反併吞協議
這也有受到官方保護

這些都是可以事先設想的

商場本來就是 爾虞我詐~~
如果新光這樣的大公司會被坑了
只能怪公司高層 書讀太少 法律也懂得不多
就這樣子
舊 2007-09-02, 09:11 A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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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catch離線中  
-HY-
Power Member
 
-H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引用:
作者cycpc
關係做不夠、實力不夠

連統一都小心翼翼的在經營中國市場,深怕一個不小心,就步入其它公司的後塵了


fine line

只能說是文化差異,及特殊政治下造成的錯估
不過, 我從一開始就在講如果新光無損脫身可能要經過媒體這條路
怎麼會討論到關係做不夠跟實力不夠?
關係做不夠跟實力不夠(或是我叫錯估情勢)應該是"起因"
而不是我想討論的"解決辦法"
所以我才會有點搞不懂你想說的重點

這樣應該很清楚我的討論重點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9-02, 09:26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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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離線中  
-HY-
Power Member
 
-H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家裡
文章: 542
引用:
作者ks0786
你的重點是?


請看下面我的回覆
如果你想加入討論, 也至少提供你的意見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7-09-02, 09:29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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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離線中  
TAKAHASHI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SYD.BNE
文章: 56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這個 問題在於
新光是直接投資在大陸的
具有台商色彩

若是用開曼群島 或是 以美國合資公司方式
在直接轉投資到大陸去
這樣就可以避開許多問題

況且 可以約定以美國法院作仲裁法院
申請美國做為保護

新加坡和大陸官方也有簽訂反併吞協議
這也有受到官方保護

這些都是可以事先設想的

商場本來就是 爾虞我詐~~
如果新光這樣的大公司會被坑了
只能怪公司高層 書讀太少 法律也懂得不多
就這樣子


跟唸書沒有太大關係吧!好歹吳公子也是UCLA的MBA...

應該是跟經驗有關係,太衝了....可能以為大公司比較不會被坑
舊 2007-09-02, 10:09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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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AHASHI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heartcatch
這個 問題在於
新光是直接投資在大陸的
具有台商色彩

若是用開曼群島 或是 以美國合資公司方式
在直接轉投資到大陸去
這樣就可以避開許多問題

況且 可以約定以美國法院作仲裁法院
申請美國做為保護

新加坡和大陸官方也有簽訂反併吞協議
這也有受到官方保護

這些都是可以事先設想的

商場本來就是 爾虞我詐~~
如果新光這樣的大公司會被坑了
只能怪公司高層 書讀太少 法律也懂得不多
就這樣子

大公司才能這樣吧,很多台商是自己單打獨鬥的中小企業,被吃掉就被吃掉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7-09-02, 10:14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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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引用:
作者chyx741021
其實您說的"成功的企業"才是個案...

+1

I LIKE THIS ONE
舊 2007-09-02, 12:49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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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IKA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1
引一則今天在聯合報看到的新聞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S6/3996104.shtml

今天在聯合新聞網看了這則新聞後,發現雖然台灣的選舉常常帶來混亂

但在緊要關頭,大陸當局竟也是為了台灣選舉結果的考量,才決定介入協調

很可能,今年底及明年台灣的選舉至少還能讓大陸當局決定釋放新光的吳昕達吧

這是台灣的選舉意料外的功用

還有

不知北京新光天地的台籍幹部是否已全部回台

若台籍幹部沒有全部被釋放回台

他們在大陸就等於是人質了,大陸當局可以要求新光公司台灣閉嘴

吳昕達回台後,必然不會說出在北京的詳情,新光公司的股東會將來也不會交待

此文章於 2007-09-02 12:56 PM 被 IKA 編輯.
舊 2007-09-02, 12:54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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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K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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