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
引用:
sorry 啦~我又不是警察~哪知道哪幾項是有績效的~~ 所以你說是小老百姓自己喜歡讓警察杯杯取締的囉?? 話不是這樣講的吧~~ 還有就是你說的開未帶證件沒有績效~所以那位警察大哥是因為心情不爽所以開樓主的單囉 難怪人家會說警察根本就是有牌流氓~~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3
|
引用:
不懂法律上的 "得" 是怎麼用的嗎? 就是說 "可" 由執法者視狀況決定.. 不是告訴你免予舉發... 果然不懂法律的最危險..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
引用: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 法條底下有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要舉發開單告發只有在 "不聽勸導者" 還要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如果警察不依法行事 當然可以申訴 此文章於 2006-12-31 03:19 PM 被 change88 編輯.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
請問有那位網友知道如何申訴嗎?
我前幾天出車禍,騎機車過路口被另一輛機車撞上,對方闖紅燈 報警後警察過20幾分才來就算了(當時好冷...警局也才離車禍地點五分鐘) 一來還一副愛理不理 不好意思,這都是題外話 最後的處理情況是我被開了兩張紅單...未帶行照駕照 我問警察可以不開嗎? 他說誰叫你要報警,報警你自己沒帶就是這樣處理 至於對方闖紅燈因為對方不承認,警察叫我自己去找證人舉證他才處理 我只想說真妖壽...我被撞不論車子或是人都比對方嚴重 警察的態度卻讓我覺得說誰教你要報警你活該... 請問有那位大大能教我知道如何申訴嗎? ![]() 此文章於 2006-12-31 05:07 PM 被 優柔寡斷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
to 優柔寡斷:
如何申訴? 請向當地的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請。 不過, 這個就算申訴也不會成功的, 一切按照規定來。 我之前騎機車被一輛自小客 A 到, 我報警了, 幾天後居然收到一張與這件車禍沒有直接關連的紅單(行經路口未減速), 結果交通仲裁結果沒下來, 我卻得先繳這張紅單罰鍰。 後來我透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來申訴這件事, 他們回覆也僅是引用相關條文就直接駁回我的申訴, 無奈。 此文章於 2007-01-01 07:06 AM 被 hjfrank 編輯.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53
|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70號 承辦人及電話:張靖萍 (02)23113456-2166 傳 真:〈02〉23710565 電子信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發文字號:路監交字第0960000218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一、有關 臺端函詢臨檢未帶證件遭舉發罰單是否適當乙案,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略以:「對違反交通管理事件因未嚴重危害交 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 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暨執行前項之勸導、不聽勸導 者之相關規定」。 二、至於具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個案如有疑義時,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 條第1項之規定「……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15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請依上 述逕向管轄監理(裁決)機關陳述辦理,以釋疑慮,復請 查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劉先生君 副本:本局秘書室(研)、監理組(交) 發文文號:路監交字第0960000218號 發文日期:96/01/04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email protected]>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47?editdocument 這就是答覆....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
看到這種, 我就想起 好幾年前. 那時在館前路,Nova 跟新光三越 中間的路段. 警察盃盃 大力取締行人穿越. 親眼看到 幾個行人 沒有走在 斑馬線上被開單的. 那裡沒有行人用的紅綠燈, 當時一大票人走過去,走不進斑馬線的通通被叫到旁邊開單 (應該是勸導單吧...我也不知道). 頓時覺得 ...政府才是最大的流氓阿~~~
如果真的違規要抓, 我看抓兩段左轉 機車沒有停在待轉格內的那種好了 ....不然就是 在繁忙的下班路段, 抓那種機車 沒有停在停止線之後的. 抓這種的警察盃盃可能會寫單子寫到手斷掉, 所以應該要建議各部會, 看看身分證..駕照 ...行照這一類的證件是不是弄個條碼, 警察用刷的就可以把單子印出來給你簽名 ...我看也來個交通違規儲值卡, 每個國民納稅義務人都要預先儲值5000元, 遇到違規案件, 警察也可以一刷就完成扣款. 這樣好像還挺方便的!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53
|
引用:
我也跟警察求過情..也是因為闖紅燈...然後他問我要開什麼罰單比較好... 心裡馬上想世上也是有好警察的勒..結果我跟他說不然開未戴安全帽的好了... 他就生氣的說這不是要叫他偽造文書嘛.. 當時心裡又馬上出現OOXX..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07
|
引用:
其實 為了安全著想,騎腳踏車 也是戴安全帽比較好 可能他是為你好....提醒你 不過 最後有開單嗎? 模擬中 條:行照? 答:沒有.. 條:駕照 答:沒有...... 條:你車牌勒?? 答:這沒有車牌阿...... 條: 很好 無照駕駛 又 沒大牌..... 應該 沒那麼瞎吧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
|
我出門都沒在帶證件的
有一次被攔下來 問了一些基本資料,如:姓名,身份字號,出生年月日...等 最後回了我一句:誰知道你是不是說別人的..... 真xx的...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