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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
Golden Member
 
jeff6411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其實有列入績效的,才那幾項
別去違規那那幾項,被開紅單幾乎是比被雷擊還困難...

為何員警有績效壓力?
還不就是上面長官要求的
那上面長官是誰監督的?
還不就是那些縣市議員
那些縣市議員是誰選出來的?
還不就是小老百姓...


sorry 啦~我又不是警察~哪知道哪幾項是有績效的~~

所以你說是小老百姓自己喜歡讓警察杯杯取締的囉??

話不是這樣講的吧~~

還有就是你說的開未帶證件沒有績效~所以那位警察大哥是因為心情不爽所以開樓主的單囉

難怪人家會說警察根本就是有牌流氓~~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06-12-31, 02:13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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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641125離線中  
GXroots
Master Member
 
GXroot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國台北市
文章: 1,743
引用:
作者學著長大
法規名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九十五年九月十四日

第三章 稽查及民眾檢舉

第十二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一、有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第五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七款、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八十四條之情形。
..
..等

它是有明文規定免予舉發
因為不會貼網址,
請自行到”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不懂法律上的 "得" 是怎麼用的嗎?

就是說 "可" 由執法者視狀況決定..
不是告訴你免予舉發...
果然不懂法律的最危險..
 
__________________
類亞希子登場...可是沒有空間可放縮圖...好個爛雅虎奇摩...
Orz..Orz..Orz..Orz..Orz..Orz..Orz..Orz..


タブブラウザ Sleipnir 公式ページ
舊 2006-12-31, 02:29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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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oots離線中  
change88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234
引用:
作者GXroots
不懂法律上的 "得" 是怎麼用的嗎?

就是說 "可" 由執法者視狀況決定..
不是告訴你免予舉發...
果然不懂法律的最危險..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應先斟酌個案事實、違反情節及行為人之陳述,是否符合前項得施以勸導之規定。
  二、對得施以勸導之對象,應當場告知其違規事實,指導其法令規定與正確之駕駛或通行方法,並勸告其避免再次違反。
  三、施以勸導時,應選擇於無礙交通之處實施,並作成書面紀錄,請其簽名。
  對於不聽勸導者,必要時,仍得舉發,並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
法條底下有 "執行前項之勸導,依下列規定辦理"

要舉發開單告發只有在 "不聽勸導者"
還要於通知單記明其事件情節及處理意見,供裁決參考

如果警察不依法行事
當然可以申訴

此文章於 2006-12-31 03:19 PM 被 change88 編輯.
舊 2006-12-31, 03:17 P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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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88離線中  
優柔寡斷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請問有那位網友知道如何申訴嗎?
我前幾天出車禍,騎機車過路口被另一輛機車撞上,對方闖紅燈
報警後警察過20幾分才來就算了(當時好冷...警局也才離車禍地點五分鐘)
一來還一副愛理不理
不好意思,這都是題外話

最後的處理情況是我被開了兩張紅單...未帶行照駕照
我問警察可以不開嗎?
他說誰叫你要報警,報警你自己沒帶就是這樣處理
至於對方闖紅燈因為對方不承認,警察叫我自己去找證人舉證他才處理

我只想說真妖壽...我被撞不論車子或是人都比對方嚴重
警察的態度卻讓我覺得說誰教你要報警你活該...

請問有那位大大能教我知道如何申訴嗎?

此文章於 2006-12-31 05:07 PM 被 優柔寡斷 編輯.
舊 2006-12-31, 05:04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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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柔寡斷離線中  
hjfrank
*停權中*
 
hjfran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to 優柔寡斷:
如何申訴?
請向當地的交通事件裁決所申請。

不過,
這個就算申訴也不會成功的,
一切按照規定來。


我之前騎機車被一輛自小客 A 到,
我報警了,
幾天後居然收到一張與這件車禍沒有直接關連的紅單(行經路口未減速),
結果交通仲裁結果沒下來,
我卻得先繳這張紅單罰鍰。

後來我透過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來申訴這件事,
他們回覆也僅是引用相關條文就直接駁回我的申訴,
無奈。

此文章於 2007-01-01 07:06 AM 被 hjfrank 編輯.
舊 2007-01-01, 07:04 A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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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離線中  
kazamisa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53
交通部公路總局 電子郵件回覆函
機關地址:10041 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70號
承辦人及電話:張靖萍 (02)23113456-2166
傳  真:〈02〉23710565
電子信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月4日
發文字號:路監交字第0960000218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一、有關 臺端函詢臨檢未帶證件遭舉發罰單是否適當乙案,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略以:「對違反交通管理事件因未嚴重危害交
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
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暨執行前項之勸導、不聽勸導
者之相關規定」。
二、至於具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個案如有疑義時,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
條第1項之規定「……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15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請依上
述逕向管轄監理(裁決)機關陳述辦理,以釋疑慮,復請 查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 敬啟
正本:劉先生君
副本:本局秘書室(研)、監理組(交)

發文文號:路監交字第0960000218號 發文日期:96/01/04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email protected]>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47?editdocument

這就是答覆....
舊 2007-01-05, 01:34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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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isa離線中  
奶油銓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20
看到這種, 我就想起 好幾年前. 那時在館前路,Nova 跟新光三越 中間的路段. 警察盃盃 大力取締行人穿越. 親眼看到 幾個行人 沒有走在 斑馬線上被開單的. 那裡沒有行人用的紅綠燈, 當時一大票人走過去,走不進斑馬線的通通被叫到旁邊開單 (應該是勸導單吧...我也不知道). 頓時覺得 ...政府才是最大的流氓阿~~~

如果真的違規要抓, 我看抓兩段左轉 機車沒有停在待轉格內的那種好了 ....不然就是 在繁忙的下班路段, 抓那種機車 沒有停在停止線之後的. 抓這種的警察盃盃可能會寫單子寫到手斷掉, 所以應該要建議各部會, 看看身分證..駕照 ...行照這一類的證件是不是弄個條碼, 警察用刷的就可以把單子印出來給你簽名 ...我看也來個交通違規儲值卡, 每個國民納稅義務人都要預先儲值5000元, 遇到違規案件, 警察也可以一刷就完成扣款. 這樣好像還挺方便的!
舊 2007-01-05, 03:08 A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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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銓離線中  
星野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53
引用:
作者T.C.
前不久才騎著剛買不久的新車被開了一張紅燈
不過因為是自己闖紅燈,當然也認了,警察伯伯很帥地叫我拿出證件,
然後說自己知道為什麼違規吧,我馬上就說能不能通融一下
不愧是一毛四老警官,馬上就說折衷,好不好?
後來開了一張未載安全帽,1800變成500,馬上省1300
警察是不是都是好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警察還是懂的人情事故的

我也跟警察求過情..也是因為闖紅燈...然後他問我要開什麼罰單比較好...
心裡馬上想世上也是有好警察的勒..結果我跟他說不然開未戴安全帽的好了...
他就生氣的說這不是要叫他偽造文書嘛..
當時心裡又馬上出現OOXX..
舊 2007-01-05, 11:04 A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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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野離線中  
Mediae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407
引用:
作者michelle_lai529
我有過半夜騎腳踏車出門被攔下
條:靠邊停車...
我:
條:你安全帽咧...
我:

想開單想瘋啦


其實 為了安全著想,騎腳踏車 也是戴安全帽比較好
可能他是為你好....提醒你

不過 最後有開單嗎?
模擬中
條:行照?
答:沒有..
條:駕照
答:沒有......
條:你車牌勒??
答:這沒有車牌阿......
條: 很好 無照駕駛 又 沒大牌.....

應該 沒那麼瞎吧
舊 2007-01-05, 11:31 A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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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aer離線中  
ideo9420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3
我出門都沒在帶證件的
有一次被攔下來
問了一些基本資料,如:姓名,身份字號,出生年月日...等
最後回了我一句:誰知道你是不是說別人的.....

真xx的...靠....
舊 2007-01-05, 11:54 A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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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o9420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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