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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
文章: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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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怎麼知道他心裡頭沒有陰影?真正的陰影是不會說出來給人家知道 的,還有,他的成就不一定跟"吊在屋樑下用皮鞭抽"有直接關係,而 你的語意給人的感覺是"打的越兇,成就越高"。 同樣是被狠狠的教訓,有人抗壓性強,力圖向上,有人受不了可能崩 潰,而導致行為偏差,憑什麼因為看到一個可能是成功的例子就認為 所有人都該套用這樣的模式,我想你是因為在那樣的環境中長大,對 於其不合理性產生反感,那試問你是否願意從小被電到大,在一個暴 力的環境下長大呢? 我本身也對"人本"挺反感的,不過那跟虐待子女有天壤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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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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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要怎樣寫文章是你的自由..亂七八糟 你要搞清楚..看是我們在看 這又不是你的私密日記.. 我看到你這串回覆..我心中已經是一連串的三字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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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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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大哥您內人已經退休了,那表示您的年紀不小 那我就不必拐彎抹角,直接把我的想法跟您說了 PCDVD站友真的很善良,所以沒人質疑樓主描述的真實性 假設這個情況是完全真實,您認為有沒有舉報的必要? 再來您以一部電影的內容,懷疑舉報的必要性,我看來您才是矯枉過正 而且是因噎廢食,我們怎麼可以因為曾經(假設是真實案例改編的)發生過的個案 為理由而不去伸手挽救被傷害的孩童? 您知道在我們的社會有多少孩童就是因為大家抱著姑且瞧瞧在說,自掃門前雪的心態, 而受到傷害,甚至喪失生命嗎?請多看看報紙新聞。 我有一票朋友就是讀社會系的,畢業又也學以致用在全省各處擔任社福員 您內人擔任特殊教育工作者,但您知道跟社福工作差距多少嗎? 您內人需要在半夜三點接到舉報電話出門處理家暴事件嗎? 我雖然沒有看過"刮痧"這個片子,但我猜內容可能是 好心幫人刮痧,刮到青一塊紫一塊,卻被認為是暴力事件 請問片中刮痧的過程有證人目擊嗎?但本篇的狀況不同! 樓主看到了,而且忠實詳述了當時狀況,所以您舉例在此並不適用。 我們科里昂家族對孩子的教育是出了名的嚴厲 但我們絕不會拿火去燙小孩,來教導孩子火的可怕 這叫愚蠢!您不會贊成這種教育方式吧? 假若孩子今天玩刀呢?該怎麼教育? 父母的教育方式,決定孩子未來的人格成長方向 目睹這種事件您建議大家不要"熱血"舉報,那該怎麼處理? 您內人的工作本來就是後端工作,也熱血不起來,所以您這個舉例也不適用 每個國家的文化背景不同,搞不清楚您幹嘛一直提美國的社福制度 跟您報告,我認為台灣的社福制度瓣的非常好 我們只需要打通電話,描述事情始末,請社福人員處理,其他都不需要做 不管真實性如何,一通電話可能挽救一個小朋友免於暴力陰影,何樂不為? 或是您希望我們的社會繼續沈淪?請三思。 此文章於 2006-10-18 10:21 AM 被 小米糕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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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United States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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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米糕 勿激動 美國兒保制度中的絕對舉報責任是我先提的 但是國內兒童福利法也規定 特殊教育的老師也應該是負有絕對舉報責任 只是好像沒有知情不報的罰責 請參閱法條 ============ 第 18 條 醫師、護士、社會工作員、臨床心理工作者、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 、司法人員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業務人員,知悉兒童有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六條各款情形或遭受其他傷害情事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前項報告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 =============== "刮痧"的影響在美國真的算是文化差異的一遺憾事件 後來美國非常強調Cultural sensitivity 就是算對那一事件的反省 撇開文化問題不談 一般來說美國在兒保兒福的執行上 社工/地方政府還是有相當大的權力 所以很多老美當地人也是對兒保的執行方式很有意見 所以我明白他提出他意見的背景 但是我不同意他的是 舉報人不需要判斷該事件是否百分百為兒虐事件 只要"疑似"就可以舉報 那不是熱血 是社會責任 樓主 我還在等你PM 此文章於 2006-10-18 01:19 PM 被 prelud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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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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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里昂?!
台法雞乖家族成員? 大家又被愚弄一次了嗎? 此文章於 2006-10-18 03:33 PM 被 mondeo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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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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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嚴肅的事件不是這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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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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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蘋果因該會有專人處理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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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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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燒到三級灼傷是太過頭了 不過 說真的.總比全家被死小孩燒死來的好... 要是小孩這樣還學不乖 死的就是寄養家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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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有方向盤的所在
文章: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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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看下來,樓主虎濫的機率極高
如果我錯了,歡迎你用你的"正義感"來指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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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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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讀小學的時候,因為感覺很帥常常拿點火鎗玩,電弧點在身上痛的程度,
大概和橡皮筋用力彈一樣. 後來遊戲昇級,想偷開瓦斯點火,被活逮胖揍一頓,從此再也不敢亂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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