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RogerShih
*停權中*
 
Roge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虐待寵物的案件多的很, 為什麼方尚文會變成眾失之的, 樓主在做他所謂的觀察同時, 對事件起因有沒有做過了解?

在這之前, 虐待動物問題, 被重視過嗎?

方尚文最變態的就是挑釁身為人類的道德勇氣, 他認定他怎麼做, 法律制裁不了他, 道德視若無物, 更用手段企圖抹黑仇視的他人 (偽裝成大陸人), 否則虐貓這件事情本身, 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引起這麼大的反應.

拿人來比!?被害家屬痛打嫌犯的時候, 多的是同情被害家屬、予以諒解的聲音, 不是嗎!?人真的不如貓不如狗?
     
      
舊 2006-08-10, 02:08 PM #6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gerShih離線中  
小鯉魚~
New Member
 
小鯉魚~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4
有德無才 , 其德可用

有才無德 , 其才無用
 
舊 2006-08-10, 02:24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鯉魚~離線中  
Ghost Lee
Junior Member
 
Ghost Le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728
這種事莫可奈何...
台灣的法律把動物看成是"物"
要是寵物們一樣享有生命財產權..
不小心養死是要背上"謀殺"罪名滴...


只能說,不尊重生命者,人恆不尊重之
SICK!
舊 2006-08-10, 02:32 PM #6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host Lee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精闢!!!!!

引用:
作者小鯉魚~
有德無才 , 其德可用

有才無德 , 其才無用


只能說漂亮!!!!!!!!!!!!!!!!!!!!!!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6-08-10, 02:38 PM #6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D3STYPER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站長
看來有些老骨頭真的很愛戰,你們不戰會死嗎?


真是經典回應~~~
一定要留起來...

站長大人不會介意小弟將此畫面留存並稍加修飾吧?

引用:
作者RogerShih
拿人來比!?被害家屬痛打嫌犯的時候, 多的是同情被害家屬、予以諒解的聲音
話說...愛貓人士這些行為怎跟被害家屬相提並論?
有血緣關係嗎?沒有...
是左鄰右舍嗎?不是...
互相認識嗎?不認識...

一般案件怎不見許多不相關卻自稱維護公理正義的人跳出來聲援或採取行動?
若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已時...還會有人跳出來嗎?
到時旁人說"不要好管閒事",還會有人指稱唯恐天下不亂、人民冷漠嗎?
所謂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最後...不一樣的東西不要硬扯在一起。

此文章於 2006-08-10 04:03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06-08-10, 04:01 PM #6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_akemi離線中  
翻桌啦
Regular Member
 
翻桌啦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2
引用:
作者n_akemi
:
話說...愛貓人士這些行為怎跟被害家屬相提並論?
有血緣關係嗎?沒有...
是左鄰右舍嗎?不是...
互相認識嗎?不認識...

一般案件怎不見許多不相關卻自稱維護公理正義的人跳出來聲援或採取行動?
若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已時...還會有人跳出來嗎?
到時旁人說"不要好管閒事",還會有人指稱唯恐天下不亂、人民冷漠嗎?
所謂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最後...不一樣的東西不要硬扯在一起。


同意!!愛貓不是罪,但是對於仇視的拿捏自己要抓好,法律不允許你動手就別動手

恨方當然可以,但是追打、偷襲就是不可。不可因為對方是罪人就把暴力合理化

所以.....愛貓人士真的請自重
舊 2006-08-10, 04:40 PM #6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翻桌啦離線中  
densha
Regular Member
 
densh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73
站長生氣了...
該繼續靜靜的潛水了嗎...
怕帳號遭到不測...
舊 2006-08-10, 05:13 PM #6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ensha離線中  
RogerShih
*停權中*
 
Roge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n_akemi

話說...愛貓人士這些行為怎跟被害家屬相提並論?
有血緣關係嗎?沒有...
是左鄰右舍嗎?不是...
互相認識嗎?不認識...

一般案件怎不見許多不相關卻自稱維護公理正義的人跳出來聲援或採取行動?
若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已時...還會有人跳出來嗎?
到時旁人說"不要好管閒事",還會有人指稱唯恐天下不亂、人民冷漠嗎?
所謂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最後...不一樣的東西不要硬扯在一起。


到底誰在硬扯!?一開始扯什麼豬雞羊、再扯什麼人不如貓狗的又是誰?又是誰在扯玻璃娃娃的?


此文章於 2006-08-10 05:31 PM 被 RogerShih 編輯.
舊 2006-08-10, 05:30 P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gerShih離線中  
shiangto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引用:
作者Ming
如果他可以替公司賺到100倍他的薪水

他私人的事情和公司無關


個人私事與公司無關,
但如果造成公司形象受損公司也不會讓員工好過,
有膽又有能力您就試試看。

公司處理方式也代表公司營運理念,
為賺錢不擇手段的公司也不會是好公司。
舊 2006-08-10, 05:41 PM #6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iangtop離線中  
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回應一下企業主求才的方向...

在台灣這邊,虐貓可能真的不care...
問題是在假扮身份發資料.....這種人老闆不會用的,而且是越聰明越不敢用
舊 2006-08-10, 05:42 PM #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nan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5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